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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唐源电气: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肖建)2021-04-26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 年
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相关规定,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作为独
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参加公司召开的董
事会会议 5 次,实际参加 5 次董事会,其中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 4 次,以现场
出席方式参加董事会 1 次;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 3 次,有效履行了独立董
事职责。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积极参与各项
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与公司
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
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
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本人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本着实
事求是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在充分了解的前提下,基于本人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了客观、独立、公正的判
断,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书面意见: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第二届董
           2020 年 3
事会第七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12 日
次会议
                        1、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
                        独立意见
                        3、关于募集资金 2019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第二届董                告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4
事会第八                4、关于审议公司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23 日
次会议                  5、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计划及实际控
                        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7、关于 2019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1、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第二届董
           2020 年 8    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事会第十                                                                    同意
           月 26 日     2、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
次会议
                        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
           2020 年 10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事会第十                                                                    同意
           月 28 日     见
一次会议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任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
亲自参加专门委员会举行的会议,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及审议
事项的汇报,充分发挥本人专业优势对每次会议审议事项都进行了审慎核查并提
出合理建议,发挥了作为专门委员会委员应有的作用。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2020 年度,对公司进行
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并与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
况和财务状况;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
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
况,对公司内控管理、总体发展战略以及面临的市场形势提出建设性意见。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
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
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二)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
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
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
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
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保
护投资者权益。
    (三)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等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
平。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切实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认真学习中国证监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台的各项法规、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学习最新
法规,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
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
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
议;
    2、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无另外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性的规定,本
人的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
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
参考意见,督促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在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汇报。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肖建
                                                     2021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