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源电气: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18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
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议案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流动
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
司整体收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
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邹 燕 胡 伟 丁 煜
2022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