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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宇瞳光学: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现场检查报告2023-01-10  

                                                                                                       现场检查报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宇瞳光学
保荐代表人姓名:曹阳                           联系电话:010-66555253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梅山                         联系电话:010-66555253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吴梅山、丁慧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2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2 年 12 月 30 日至 12 月 31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三会”议事规则及会议资料等资料;与
公司相关负责人等进行沟通等;查看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并对有关文件、原
始凭证及其他资料进行了复制、记录。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
                                                                   √
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
                                                                   √
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
                                                                                      √
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
                                                                   √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现场检查人员对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对内审制度等有关文件、
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进行了复制、记录。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
                                                                   √
适用)
                                                                                    √(公
                                                                                    司上市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
                                                                                    前已设
部门(如适用)
                                                                                    立相关
                                                                                    部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
                                                                   √
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1
                                                                    现场检查报告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
                                                             √
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
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
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
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
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
                                                             √
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
                                                             √
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现场检查人员通过查阅信息披露档案、核对原始资料和相关信息等方式,检
查了所披露事项与实际情况之间是否存在差异,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但未披露的内容。
对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或客观状况进行了复制、记录。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
                                                             √
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站
                                                             √
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现场检查人员就公司的独立性情况、同业竞争、关联交易事项以及对外担保
事项与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查阅了公司与关联交易相关的公告文件;对有关文件、
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或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制、记录。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直接或者
                                                             √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
                                                             √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
                                                             √
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
                                                                           √
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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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手段:查阅三方监管协议;查阅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公司信息披露公告等资料;
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募投项目实施情况等。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
                                                            √
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                   √
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高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
                                                            √
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就公司业绩情况对公司相关高级管理
人员进行访谈;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就公司业绩变动趋势进行比较;对
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或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制、记录。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定期报告等资料, 核查公司有关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等;对有关
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或客观状况进行了查阅、复制、记录。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股利分配政策文件、检查执行情况;了解公司大额资金往来和重大
合同执行情况,并随机抽取相关业务的合同文件及资金往来凭证;对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
其他资料或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制、记录。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
                                                            √
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
                                                                           √
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无




                                           3
                                                            现场检查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度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曹   阳                     吴梅山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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