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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壹网壹创: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2-28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
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原则,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议《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及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及预先已投
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
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
2,529,002.85 元及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1,314,965.38 元,
合计 13,843,968.23 元。


                                         独立董事:杨央平 许旭光     俞毅
                                                       2019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