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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和科技: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4-07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被保荐公司简称:泰和科技
                 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飞         联系电话:0531-68889236
     保荐代表人姓名:曾丽萍         联系电话:0531-6888919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
                                               是
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0
的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
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
                                               是
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
                                               是
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
                                               是
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
                                             不适用
情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9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
                                                        无
论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
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
                                                        是
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3 年 1 月 9 日
                                    本次培训的内容主要为股份变动(减
                                    持、增持、短线交易)、募集资金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途变更、节余募集资金使用、重大交
                                    易审批及披露、关联交易审批及披露
                                        以及被监管/处分案例介绍。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无                         不适用
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无                         不适用
变动
                         2022 年 5 月 30 日,泰和科    保荐机构已督促公
                         技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司严格遵守《上市公
                         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延期、终止的议案》:同意公    要求》《深圳证券交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司对年产 28 万吨水处理剂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项目中部分产品项目进行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终止;对水处理剂系列产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项目中部分产品项目予以        运作》和公司《募集
                         延期、终止;对研发中心建      资金管理制度》的相
                         设项目予以延期。              关要求,持续监督募
                         2022 年 8 月 26 日,泰和科    投项目后续的实际
                         技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执行情况。
                         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 28
                         万吨水处理剂项目、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均已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
                         效益,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
                         28,103.78 万元(含现金管理
                         取得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
                         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
                         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
                         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
                         理本次专户注销事项。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
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             无                  不适用
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
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无                  不适用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承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诺             决措施
1、公司股东关于股份限售安排、自
                                        是            不适用
愿锁定及持股减持意向的承诺
2、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是            不适用
理人员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3、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是            不适用
理人员关于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    是     不适用
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6、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关    是     不适用
于申报文件信息披露的承诺
8、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关于核心
                                  是     不适用
技术不存在技术纠纷的承诺
9、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关于曾租
                                  是     不适用
赁集体土地的承诺
10、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关于社
                                  是     不适用
保、公积金缴纳情况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
变更及其理                         无
由
2.报告期内中
国证监会和
本所对保荐
机构或者其
                                   无
保荐的公司
采取监管措
施的事项及
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
告的重大事                         无
项
(此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飞                         曾丽萍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