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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久量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20-08-27  

						                         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广
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
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的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
是的原则,我们对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
行认真细致的核查,并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属于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核
程序,不存在定价失允和利益输送的情况。
     (二)关于 2020 年上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
本报告期内的担保事项。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已严格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规范
关联方资金往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
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2020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
违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林卓彬                      郭葆春                         全健




                                              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