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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铂科新材: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3-04-17  

                         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6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创
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
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2 年 9 月 30 日至
2023 年 3 月 30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
划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2 年 9 月 30 日至 2023 年 3 月 30 日)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
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
布日前六个月(2022 年 9 月 30 日至 2023 年 3 月 30 日),除下列核查对象外,
其余核查对象在上述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

   自查期间,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未在内幕信息
知情期间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共有 74 名激励对象存在股票交易行为,上述激励对象在自查
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行为均基于自身对公司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对二级市场
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上述激励对象并未知悉
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通过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
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
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
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
票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
清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