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飞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5-28
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公司提交的详细资料,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背景情
况,与相关各方进行沟通,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价格公允、
公平、合理,同意将此事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雪梅 王爱华 廖帮明
2022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