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飞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6
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
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
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
漏。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况。
二、对 2022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严格遵守有关规
定,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认真有效
地根据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未
发生违规担保的情况。
四、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所有关联交易均已经根据《公司章程》
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关联交
易的定价是以公司利益最大化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为基本点,交易价
格公允、合理,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遵循市场规律,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雪梅 王爱华 廖帮明
2022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