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飞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9-15
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关于向控股子公司金华市双飞程凯合金材料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充分发挥整体规模优势、降低财务融资成本,保证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运
营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金华市双飞程凯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双飞程凯”)提供财务资助并同意双飞程凯接受金华市程凯合金材料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金华程凯”)提供的财务资助。该等提供财务资助行为符合公
司未来战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在审议额度内向控股子公司双飞程凯提供财务资助,并同意双飞程凯在审议额度
内接受金华程凯提供的财务资助。
2、《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四川双飞虹精密部件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为充分发挥整体规模优势、降低财务融资成本,保证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运
营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四川双飞虹精密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四川双飞虹”)提供财务资助并同意四川双飞虹接受成都茂晟滑动轴承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成都茂晟”)提供的财务资助。该等提供财务资助行为符合公司
未来战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在审议额度内向控股子公司四川双飞虹提供财务资助,并同意四川双飞虹在审议
额度内接受成都茂晟提供的财务资助。
3、《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
需,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履行的程序完备,
本次交易事项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主要业务
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的可能性。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雪梅 王爱华 廖帮明
2022 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