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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飞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9-15  

                                       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独立判

断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拟审议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金华市双飞程凯合金材料有限公司提

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向控股子公司金华市双飞程凯合金材料有限公司提供

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一

致同意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金华市双飞程凯合金材料有限公司提供

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

    2、《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四川双飞虹精密部件有限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一
致同意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四川双飞虹精密部件有限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3、《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对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事项中涉及的关联

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我们一致同意

将《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雪梅                王爱华                廖帮明




                                             2022 年 9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