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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贝仕达克: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28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后,经过认真审核,并听取公司管
理层的说明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针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规定和要求,我们对公司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
的了解和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2020 年上半年,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使
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对募集资
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违规使用募集资
金的情形。

                                          独立董事:张志辉       刘胜洪     梁江洲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