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暨新增募投项目、调整投资结构 和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国信证券”)作为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贝仕达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贝仕达 克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调整投资结构和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 施地点、实施主体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3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67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3.5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28,611,900.00 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 民币 78,985,9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49,626,000.00 元。上述资金(扣除保 荐及承销费用(不含税)59,575,071.00 元)于 2020 年 3 月 10 日到账,已存放于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验【2020】 7-8 号”《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已投入 剩余 序号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1 智能控制器及智能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45,319.60 16,799.07 28,520.53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643.00 - 4,643.00 3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87.76 - 注: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已投入募集资金 5,087.76 万元包括利息收入。 1 二、本次拟变更的募投项目概况 本次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及公司的资金情况, 对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进行变更。 一方面,对“智能控制器及智能产品生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生产建设项 目”)的剩余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投入新增募投项目“新一代智能控制 器产业基地项目”(以下简称“产业基地项目”),拟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20,107.00 万元,实施主体为贝仕达克。剩余 8,413.53 万元募集资金(不包含利 息收入及理财收益)继续作为生产建设项目后续发展使用,不做其他变更; 另一方面,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进行变更。实施 地点由广东省河源市河源大道东边、高埔岗八路北边变更为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宝龙街道新能源产业基地宝龙三路与新能源五路交汇处西南侧,实施主体由公司 全资子公司广东贝仕达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贝仕”)变更为上市公 司主体贝仕达克,与产业基地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一致。因此一并调整原项 目投资结构,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不再计入基础建设费用,拟 调整 1,643.00 万元投入产业基地项目作为基础建设费用,剩余 3,000.00 万元作为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投资金额,主要用于设备和技术投资款。 变更前: 单位:万元 序 实施 承诺投资 计划投资 募投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 号 主体 金额 金额 智能控制器及智能 1 45,319.60 45,319.60 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广东 广东省河源市河源大道东边、 贝仕 高埔岗八路北边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643.00 4,643.00 合计 49,962.60 49,962.60 变更后: 单位:万元 序 实施 承诺投资 计划投资 募投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 号 主体 金额 金额 智能控制器及智能 广东 广东省河源市河源大道东边、 1 45,319.60 25,212.60 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贝仕 高埔岗八路北边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贝仕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 4,643.00 3,000.00 2 新一代智能控制器 达克 新能源产业基地宝龙三路与新 3 -- 21,750.00 产业基地项目 能源五路交汇处西南侧 合计 49,962.60 49,962.60 三、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调整投资结构的基本 情况 (一)原项目“智能控制器及智能产品生产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智能控制器及智能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拟通过新建厂房、办公楼、宿舍及 其他配套设施,并添置先进的生产设备、检测设备及办公设备,提升公司智能控 制器及智能产品的生产能力,从而进一步拓展市场规模,提升公司行业地位。 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45,319.60 万元,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已投入 金额为 16,799.07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为 28,520.53 万元(不包含利息收入 及理财收益)。其中,涉及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20,107.00 万元,拟变更为 以下新增募投项目用途:“新一代智能控制器产业基地项目”。 (二)本次变更原因 公司“智能控制器及智能产品生产建设项目”实施进展顺利,在项目实施过 程中,公司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持续优化建设方案及控制成本,有效 降低单位投资成本。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调出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公 司新一代智能控制器产业基地项目。 (三)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1、项目必要性分析 (1)市场发展的需要 随着电子设备数字化、智能化、自动化等程度的进一步提升以及物联网的快 速发展,电子智能控制器作为电子设备的“中枢控制”核心器件的应用渗透率得 到进一步提升,已经从简单的家电、电动工具等应用拓展到智能硬件、汽车电子、 智能家居、智慧城市等一系列新兴领域。 同时,电子智能控制器产业本身也一直在向着更高性能、更加智能的方向发 展,从而满足各种电子设备日益增长的控制需求。随着万物互联时代的到来,智 能家居、物联网等应用的爆发已经启动,作为智能家居、物联网的控制核心的智 能控制器产业将迎来产业升级和需求加速放量多重机遇。 (2) 公司发展的需要 3 鉴于现阶段公司主要生产、研发办公场地位于深圳市龙岗区,且深圳市具有 完善的电子产业材料供应链及销售体系,因此,公司有必要建设自有办公、生产 场地,保障公司的稳定经营。本次项目选址于深圳市龙岗区,致力于打造集研发、 生产等功能于一体的平台,有利于强化公司优势资源协同,加快产品、市场、业 务三大结构优化,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项目可行性分析 (1)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 智能控制器及下游行业作为电子信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鼓励发展 的高科技产业。智能控制器及下游智能产品与电子信息产业密切相关,电子信息 产业是我国优先发展的行业,是国民经济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支柱产业。 近年,国家不断推出各种政策,鼓励发展智能控制器产业及相关下游电子产业。 (2)行业市场前景广阔 智能控制器下游应用领域非常广泛,包含几乎全部电子信息产品,涉及到家 电、汽车、建筑楼宇、医疗等众多行业领域。随着互联网和通讯技术的发展,相 关产品及行业领域的互联互通、大数据应用等智能化应用需求将会迎来爆发式增 长,智能化需求的增长将会刺激智能家电、汽车电子等终端产品对于具备传感、 通讯技术的智能控制器需求的增长。此外,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收入水平 的提高,人们的生活品味和消费观念不断提升,对家用电器等终端产品的智能化、 个性化提出要求,智能控制器的市场规模仍将不断增长。 (3)公司团队管理经验丰富,技术储备充足 公司拥有优秀的管理团队,均具备较强的专业背景知识,多名高级管理人员 拥有将近十年的智能控制技术积累及管理经验,对智能控制器行业有深刻认识和 理解,拥有丰富的企业营运经验,为本次项目的实施提供了管理保障。 公司一直重视研发体系的构建,拥有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逐步形成了一套 先进的研发体系,拥有多项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了智能控制器及智能 产品的核心技术,为本次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技术保障。 (四)新增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新一代智能控制器产业基地项目。 4 项目实施主体: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新能源产业基地宝龙三路与新能源五路交 汇处西南侧。 项目投资总额:21,750.00 万元。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 8,010.53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45,743 平 方米。主要开展智能控制器及智能产品的研发和生产业务。 2、项目预期效益 项目建设期为 2 年。预计项目建设完成期为 2023 年 9 月 30 日。 根据测算,在市场环境不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况下,项目达产后,预计年 均销售收入 48,123.00 万元,全部投资回收期为 5.48 年(含建设期)。本经济效 益分析数据是公司根据目前市场状况及成本费用水平初步估算的结果,不代表公 司对该项目的盈利预测。 3、项目投资计划 本项目总投资为 21,750.00 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 13,400.00 万元,设备购 置费 3,500.00 万元,安装工程 150.00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600.00 万元, 预备费 300.0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800.00 万元。 4、项目备案和批准情况 公司已在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完成对“新一代智能控制器产业基地项 目”的备案,并取得深龙岗发改备案(2021)0195 号备案证书,项目代码为: 2020-440307-39-03-017921。新项目相关环评手续尚未办理。 (五)本次项目的主要风险 1、市场经营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智能控制器行业,下游应用行业如汽车电子、电动工具、智 能家居等发展受全球宏观经济景气程度影响。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电动 工具、智能家居等终端产品智能化水平持续上升,市场需求稳步增长,若未来全 球经济波动较大或长期处于低谷,电动工具、智能家居等终端产品的市场需求可 能下降,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随着终端产品智能化程度越来越高,对智能控制器产品需求不断增长,市场 经营风险较小。 5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原材料主要为 IC 芯片、MOS 管、PCB、二三极管、电容电阻、五金件 等。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大幅上升,且公司不能通过提高产品价格等方式转嫁成 本,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基于多年行业积累,充分发挥对市场的预判能力,科学合理制定采购计 划,利用资金优势、渠道优势等,保障了原材料供应。未来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 供应链环境,在重要节点重点实施物料管控计划,积极推进与供应商的协同管理, 优化供应链体系,提升全球集采能力。 3、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随着终端产品智能化水平不断提高,对公司的研发技术、生产工艺及快速反 应能力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行业竞争日趋激烈,若公司不能持续技术创新、增 强研发能力、提高生产效率、扩大业务规模,公司可能面临市场竞争加剧从而出 现市场份额下降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保持技术创新领先的优势,积极利用自主研发和协同研发相结合 的方式,积累行业核心技术,为客户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不断提升自动化和信 息化水平,严格把控产品质量,一手抓精益生产管理,提高生产效率和品质;拓 宽客户渠道,深挖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高效、专业、优质的服务及一流的产品, 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六)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调整投资结构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 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原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通过新建研发大楼、购置先进研发设备、扩大研发 团队,提升公司研发实力及核心竞争力。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4,643.00 万 元,由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实施地点、实施主体与生产建设项目地点一致, 预备待生产建设项目投产后正式投入建设,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尚未投入建设, 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 4,643.00 万元(不包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6 (二)本次变更的原因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建设地址位于公司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即选址位 于广东省河源市河源大道东边、高埔岗八路北边。公司基于业务发展规划和布局 需要,成功取得粤【2021】深圳市不动产权第 0067221 号证书,该地位于深圳市 龙岗区宝龙街道新能源产业基地宝龙三路与新能源五路交汇处西南侧。公司根据 地理环境优势、发展规划做出审慎决策,为利于人才引进,实现科学有效的管理, 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拟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上述公司在深圳新 购置的工业用地,与产业基地项目实施地点一致,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三)本次变更的影响 变更实施地点后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取得深龙岗发改备案(2021)0196 号备案证书,项目代码为:2104-440307-04-03-858066。基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实施地点的变更,受募投项目变更后的新实施地点规划审批等前置必备手续程序 及后续实施周期的影响,公司现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期延长 18 个月, 项目建设完成期延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 本次调整有利于公司更好的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投项目质量,并合理有效 地配置资源,依靠地理环境优势更好的吸引研发人才,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符 合公司今后长远发展规划。 本次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 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对投资结构做出调 整,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而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不 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事项。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调整投资结构和变更部分募投 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7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和变更部分 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调整投资结构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的变更和调整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和实施地点、调整投资结 构事项。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监事会意见:监事 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调整投 资结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同意该募集资金项目进行调整。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相关 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8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调整投资结构和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 地点、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郭振国 王 攀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