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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贝仕达克: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4-28  

                          证券代码:300822           证券简称:贝仕达克       公告编号:2022-019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股东大会的主持人:董事长肖萍先生
      4、会议召开的时间及方式: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4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
  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开的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学园路第三工业区22栋公司4楼
  会议室。
      6、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
  的规定。
      7、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119,594,100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74.744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19,573,7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4.73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0,3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2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人,代表股份
22,826,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265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
东8人,代表股份22,805,7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2531%。通过网络投票
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20,3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27%。
    8、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
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议案审议表
决情况如下:
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58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反对
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821,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98%;反对
4,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提案 2.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58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反对
2,4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弃权 2,15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821,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98%;反对
2,4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7%;弃权 2,15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4%。
    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提案 3.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58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4,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821,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98%;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6%;弃权 4,0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5%。
    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提案 4.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580,0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3%;反对
14,0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812,0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84%;反对
14,0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16%;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提案 5.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580,0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3%;反对
14,0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812,0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84%;反对
14,0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16%;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提案 6.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58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反对
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821,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98%;反对
4,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提案 7.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580,0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3%;反对
14,0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812,0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84%;反对
14,0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16%;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提案 8.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58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4,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821,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98%;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6%;弃权 4,0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5%。
    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杨斌律师、谢行军律师出席了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深圳贝
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
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