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仕达克: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5-16
证券代码:300822 证券简称:贝仕达克 公告编号:2022-021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0月8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苏州柯姆电器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及提供担保额度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苏州柯姆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柯姆”)提
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详见公司2021年9月22日及2021年10月8日在巨
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向苏州柯姆电器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及提供担保的
公告》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现将相关进展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签署《本金最高额保
证合同》,同意为被担保方苏州柯姆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至 2022 年 10 月 8 日前签
订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
出具保函协议及/或其他法律性文件(以下简称“主合同”)下一系列债务提供不
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期间按苏州柯姆单
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
年止。苏州柯姆未提供反担保,苏州柯姆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
但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能够对其经营实施有效监控与管理,财务风险处于
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此次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苏州柯姆电器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注册资本:2,250 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9 年 5 月 7 月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MA1YBYWN47
6、法定代表人:王永利
7、注册地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兴南路 20 号 13 幢、14 幢、15 幢、16
幢、17 幢
8、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家用电器、厨房设备、电机设备及配件,并提
供上述产品的技术服务;销售:健身器材、美容器具;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机械设备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模具销售;
模具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标的公司股权结构情况
出资额 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
(万元) (%)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575 70
王永利 300 13.333
俞 炜 200 8.889
高 鲁 100 4.444
丁勤锋 75 3.333
总 计 2,250 100
10、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 2022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万元) 15,037.81 14,762.25
负债总额(万元) 15,431.79 14,807.62
银行贷款总额(万元) 0 0
流动负债总额(万元) 13,047.68 14,807.62
净资产(万元) -393.98 -45.37
财务数据 2022年1-3月(未经审计) 2021年1-12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万元) 4,681.34 25,124.77
利润总额(万元) -464.83 -2,647.87
净利润(万元) -348.61 -1,587.58
11、标的公司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信用等级状况良好。
12、公司与被担保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公司直接持有苏州柯姆电器有限公司 70%股权,苏州柯姆电器有限公司为公
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
担保方: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苏州柯姆电器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2、担保方式:连带担保责任
3、保证期间:按苏州柯姆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在该主合同
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4、担保范围
主合同项下不超过(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贰仟伍佰万元整的本金余额;
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
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
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
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
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5、主合同变更:被担保方与债务人就债务延期或增加债务金额等事项变更
主合同,经担保方按照法律法规履行必要程序且审议通过后,担保方就上述事项
承担保证责任。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除苏州柯姆以外的公司的对外担保。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5,000 万元;累积担保余额为 2,500 万元(含
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6%;其中公司为苏州柯姆担保
余额为 2,500 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6%。
五、备查文件
1、《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