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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产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1-08-23  

                        证券代码:300832           证券简称:新产业          公告编号:2021-081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可解锁股票数量:484,5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的 0.0616%。

    2、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6 人。

    3、本次可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1 年 8 月 26 日。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申请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或“本
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股份予以解锁,6 名激
励对象获授的 484,500 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786,659,285 股的
0.0616%。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6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



                                   1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的相关事项进行了
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 年 6 月 16 日至 2020 年 6 月 26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协同办公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0 年 6 月 29 日,公司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0-031)。

    3、2020 年 7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33)。

    4、2020 年 7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
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0 年 8 月 25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完成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6、2021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
票归属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
   二、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1、第一个解锁期届满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自授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为限售期。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止。公司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完成日为 2020 年 8 月 25 日,上市日
期为 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即将届满。

    2、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已成就,现就解除限售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解除限售/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形,符合解除限售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条件。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述情形,符合解除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限售条件。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0-2022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以 2019 年营业收入值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
业收入值定比 2019 年营业收入基数的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
指标的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业绩
考核目标及解除限售比例安排如下:

                                       3
                             解除限售/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 2019 年增
                          对应考核
      解除限售期                                 长率(A)
                             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0 年       30%                20%      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 对 公 司 202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1 年       69%                44%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2 年       120%               73%      审计报告(大华审
                                                                      字 [2021]004316
                                                                      号):2020 年度公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司实现营业收入
                              A≥Am                  X=100%
   年度营业收入相                                                     21.95 亿,较 2019
                                          X=(A-An)/(Am-An)
   对于 2019 年增长       An≤A<Am                                   年 16.82 亿增长率
                                               *50%+50%
       率(A)                                                        为 30.53%,符合解
                             A<An                     X=0
                                                                      除限售条件,公司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计算方法:                                    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1)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           为 100%。
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
价格回购注销。
  2)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的解除限售
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 X。
(4)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个人绩
效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解
除限售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分数划分为五个档次,届时
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确定激励对象            授予第一类限制性
的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                                            股票的 6 名激励对
     考核分        100≥G      90>      85>        80>             象个人考核分数均
                                                             G<70
     数(G)        ≥90       G≥85     G≥80       G≥70            ≥90 分,个人层面
     个人层                                                           解除限售比例为
     面解除                                                           100%。
                   100%        95%       85%         70%       0
     限售比
       例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的解除限售
比例(X)×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综上所述,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
个解锁期已届满,公司及 6 名激励对象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


                                                 4
  6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锁期共计 484,500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
  相关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6 月 16 日和 2020 年 7 月 6 日披露《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向 6 名激励对
  象授予 75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内容与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无差异。

      四、本次解锁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锁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8 月 26 日;

      2、本次解锁股份数量:484,5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616%;

      3、本次可解锁人数:6 人;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获授的第一类限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占获授限制性股
激励对象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数量(万 可解除限售数量
                                                                        票数量的比例
                                            股)           (万股)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丁晨柳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28.50             9.69            34%

   张小红            副总经理              28.50             9.69            34%

   胡大光            副总经理              19.00             6.46            34%

   刘海燕            副总经理              28.50             9.69            34%

   李婷华            副总经理              19.00             6.46            34%

    张蕾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9.00             6.46            34%
            合计(6 人)                   142.50           48.45            34%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五、本次解锁后的股本结构变动表


                                           5
                                                                             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份性质                         比例   本次变动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515,615,825     65.54        -484,500   515,131,325     65.48

 无限售条件股份        271,043,460     34.46         484,500   271,527,960     34.52

        总股本         786,659,285       100              0    786,659,285       100

注:本次解锁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调整、解除限售及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书;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及归属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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