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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产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2021-09-03  

                        证券代码:300832            证券简称:新产业            公告编号:2021-084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一致行
动人北京红杉铭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董事刘鹏、监事宋洪涛、高级管
理人员丁晨柳、刘海燕、李婷华、张蕾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以下简称:“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日,前述预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上述已披露减持计划的股东出
具的《股东减持进展告知函》,现将其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内容

   1、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天津红杉聚业”)的一致行动人北京红杉铭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北京红杉铭德”)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的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900,000 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0.9458%);

   2、 公司董事刘鹏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
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00,000 股(不超过本公司总
股本的 0.1213%);

   3、 公司监事宋洪涛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800,000 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1
0.1940%);

   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丁晨柳、刘海燕、李婷华、张蕾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
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
过 150,000 股、60,000 股、150,000 股和 50,000 股(分别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0.0364%、0.0146%、0.0364%和 0.0121%)。

    若在本减持计划公告日至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日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二、 公司总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实施了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总股本由
412,350,000 股变为 783,465,000 股,同时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已完成登记,新增股份已于 2021 年 7 月 6 日上市
流通,公司总股本由 783,465,000 股变为 786,659,285 股,因此上述股东减持股份
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进行相应调整。

    三、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1、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天津红杉聚业的一致行动人北京红
杉铭德,高级管理人员丁晨柳女士、刘海燕女士、张蕾女士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
内均未减持公司股票。

   2、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刘鹏先生,监事宋洪涛先生,高级管理人员李
婷华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减持股数占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公司总股本
                                                  (元/股)     (股)
                                                                             的比例
              集中竞价   2021 年 6 月 10 日           69.00        8,430      0.0011%
  李婷华                                                                               注
              集中竞价   2021 年 6 月 11 日           68.87      250,000     0.0318%
              集中竞价   2021 年 8 月 24 日           45.51       20,000      0.0025%

              集中竞价   2021 年 8 月 25 日           46.59       36,000      0.0046%
  宋洪涛
              集中竞价   2021 年 8 月 27 日           47.70       58,000      0.0074%

              集中竞价   2021 年 9 月 2 日            44.49       56,000      0.0071%
   刘鹏       集中竞价   2021 年 8 月 25 日           48.19      258,400      0.0328%
                                              2
                                                                                  减持股数占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公司总股本
                                                 (元/股)         (股)
                                                                                    的比例
                           合计                                     686,830          0.0873%

   注:1、刘鹏、宋洪涛和李婷华上述减持股份的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

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2、减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按照公司当前总股本计算。


    3、 公司董事刘鹏先生,监事宋洪涛先生,高级管理人员李婷华女士本次减
持前后持股情况

                                            减持前                            减持后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的                      占总股本的
 名称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358,600          0.5541%        4,100,200        0.5212%

 刘鹏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89,650          0.1385%         831,250         0.1057%

                有限售条件股份      3,268,950          0.4156%        3,268,950        0.4155%

              合计持有股份         10,336,000          1.3139%      10,166,000         1.2923%

宋洪涛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584,000          0.3285%        2,414,000        0.3069%

                有限售条件股份      7,752,000          0.9854%        7,752,000        0.9854%

              合计持有股份          1,334,560          0.1696%        1,076,130        0.1368%

李婷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33,640        0.0424%          75,210         0.0096%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00,920          0.1272%        1,000,920        0.1272%


    4、 截止本公告日,股东的持股及剩余拟减持数量情况

    根据上述公司总股本变动情况调整后,股东剩余持股及剩余拟减持股份情况
如下:

                 截止目前                             剩余拟减持股
股东名称/姓                  占公司总    剩余拟减持
                 持股数量                             份占公司总股                   备注
    名                       股本比例    不超过(股)
                 (股)                                 本的比例

                                                                              持股 5%以上股
北京红杉铭德     7,410,000    0.9420%        7,410,000            0.9420%     东天津红杉聚业
                                                                              的一致行动人

                                             3
              截止目前                             剩余拟减持股
股东名称/姓                占公司总   剩余拟减持
              持股数量                             份占公司总股   备注
    名                     股本比例   不超过(股)
              (股)                                 本的比例


  宋洪涛      10,166,000   1.2923%       1,350,000      0.1716%   监事
   刘鹏        4,100,200   0.5212%          691,600     0.0879%   董事
   张蕾        3,516,900   0.4471%           95,000     0.0121%   高管
  刘海燕       1,447,800   0.1840%          114,000     0.0145%   高管
  丁晨柳       1,447,800   0.1840%          285,000     0.0362%   高管
  李婷华       1,076,130   0.1368%           26,570     0.0034%   高管
   合计       29,164,830   3.7074%       9,972,170      1.2677%

    四、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均严格遵守了《证券法》、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
关承诺的情况。

    2、上述股东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实施情
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4、上述股东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 备查文件

    北京红杉铭德、刘鹏、宋洪涛、丁晨柳、刘海燕、李婷华、张蕾分别出具的
《股东减持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4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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