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股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2022-12-30
证券代码:300839 证券简称:博汇股份 公告编号:2022-108
债券代码:123156 债券简称:博汇转债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1月17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月17日(星期二)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23 年 1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17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
会议;
(2)网 络 投 票 :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
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形式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 月 12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镇骆东路181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实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 1.00、提案 2.00、提案 3.00 均为等额选举
应选非独立董
1.00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事4人
选举金碧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1.01 √
案
1.02 选举王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选举尤丹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1.03 √
案
选举项美娇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1.04 √
案
应选独立董事 3
2.00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人
2.01 选举董向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2 选举徐如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3 选举刘红灿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非职工代
3.00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监事 2 人
选举唐一位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3.01 √
案
选举何家坤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3.02 √
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
4.0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4.02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
4.03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4.04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5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4.06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4.07 关于修订《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1、议案2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议案4.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4.04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的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票的2/3以上审议通过。
4、议案1、议案2、议案3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
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议案2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6、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将对中小投资
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
东)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
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
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
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
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请于2023年1月16日(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书面信函登记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信函请注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1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镇骆东路181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如果提供复印件的,法
人股东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股东须签字)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
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2)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
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不接受电话登记。
5、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尤丹红
电话号码:0574-86369063
传真号码:0574-86369063
电子邮箱:bohui@bhpcc.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镇骆东路1818号
(2)本次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
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参会登记表。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30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839”,投票简称为“博汇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
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
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3)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说明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即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中的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
选人数为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X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即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中的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
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X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即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中的提案 3,采用等额选举,
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X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
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投票时间:2023 年 1 月 17 日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17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
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
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
司)出席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
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
文件。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其
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本人(本公司)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 (票数) (票数) (票数)
以投票
累积
投票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提案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1.00 应选非独立董事 4 人
案》
选举金碧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1.01 √
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王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1.02 √
董事的议案
选举尤丹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1.03 √
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项美娇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1.04 √
立董事的议案
2.00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 3 人
选举董向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2.01 √
董事的议案
选举徐如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2.02 √
董事的议案
选举刘红灿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2.03 √
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0 应选非职工代表监事 2 人
的议案》
选举唐一位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3.01 √
表监事的议案
选举何家坤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3.02 √
表监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
4.0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4.02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
4.03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4.04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5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4.06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4.07 关于修订《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
重要提示:
1、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
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表决票涂改无效。
2、采用非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
择一个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的视为弃权,同时在
两个选择项中打“√”的按废票处理。
3、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股东签名(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股东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附件 3、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名称(全称)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参会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电话、地址;
2、已填妥及签署的股东参会登记表,应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 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3、此股东参会登记表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