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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汇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2-30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
关的会议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此次提名金碧华先生、王律先生、尤丹红女士、项美娇女士为第四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
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决策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
合法利益的情形。

    经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
为,上述四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金碧华先生、王律先生、尤丹红女士、项美娇女士
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至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二、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此次提名董向阳先生、徐如良先生、刘红灿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董事
会提名独立董事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决策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
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经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董向阳先
生、徐如良先生、刘红灿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
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有公司 5%以上具有表决权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单位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
性。候选人董向阳先生、徐如良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刘红灿女士已
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
资格证书。

    因此,我们同意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
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四、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
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同时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障公司股份回购事项顺利
实施。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与公司长远发展相契合,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
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事项。




                                      独立董事:李长春、董向阳、徐如良
                                                      2022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