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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瑞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2023-01-04  

                                证券代码:300848                 证券简称:美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3-001


                                 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股东张生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
上股东、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持
股5%以上股东张生先生(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24,600,000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为12.30%,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0%)。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
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
减持)。
     2023年1月4日,公司收到股东张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截至本公告日,张生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集中竞价     2022年8月29日          28.84               23.98                 0.1199

              集中竞价     2022年8月30日          28.36                6.02                 0.0301
   张生
              集中竞价     2022年12月5日          26.31               30.00                 0.1500

                                  小计                                60.00                 0.3000

     张生先生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发行上市后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烟台市开发区长沙大街 35 号 | 电话:+86-535-3979898 | 网址: www.miracl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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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2460            12.30            2400            12.00

   张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15             3.08             555            2.77

                    有限售条件股份            1845             9.22            1845            9.22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上述股东本次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实际减持情况符合此前
披露的减持计划。
     3、张生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股份减持
承诺:“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
息事项,上述发行价相应调整;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
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根据张生先生出具的告知函,其本次
减持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 备查文件

     张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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