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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会富仕: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1-08-3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四会
     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会富仕”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份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有关规定,就四会富仕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
     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47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1,416.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 33.06 元/股,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8,129,6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2,342,225.18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7 月 3 日划至公司
     指定账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20]31997 号”《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
     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
     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拟以募集资              截至 2021 年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                实施主体
号                                                   金投入                6 月 30 日累

                                         1
                                                                                     计投入金额
    泓科电子科技(四会)有限公司新建年
1                                           27,842.19     27,842.19     四会富仕      11,529.53
    产 45 万平方米高可靠性线路板项目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特种
2                                            4,254.39      4,254.39     四会富仕      1,999.05
    电路板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偿还
3                                           11,000.00     10,137.64     四会富仕      10,174.65
    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合计                        43,096.58     42,234.22        -         23,703.23
         注 1: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泓科电子科技(四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科电子”)

     事宜已于 2021 年 1 月 7 日实施完成,“泓科电子科技(四会)有限公司新建年产 45 万平方

     米高可靠性线路板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泓科电子变更为四会富仕,该项目的投资金额、用途、

     实施地点等其他事项不变;

         注 2: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总额 10,137.64 万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累计投入金额 10,174.65 万元,多出 37.01 万元系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益用于

     该项目的支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及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
     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
     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拟购买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
     款、通知存款等。投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



                                              2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对于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
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理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
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执行。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
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理财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属
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
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险措施严密、有能力
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投资产品;


                                     3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
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
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有利于提高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时,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管理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执行。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




                                   4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
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水
平,增加公司收益及股东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
实施。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资
料以及相关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四会富仕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四会富仕本
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四会富仕本次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四会富仕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3,000 万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曾文强                 徐   杰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