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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叶股份: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涂必胜)2021-04-20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0年度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或事前认可意见,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0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本年召开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涂必胜            8                8          0        0           否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4次,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本年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涂必胜            4                4          0        0           否

    2020年本人本着恪尽职守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两会,认真审阅会议
资料并提出相关的意见及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规范运作、良好发
展起到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0年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
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2020年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对董事会审议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或事前认可意见,未对2020年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具
体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
                                                                     意见的事项
                                1.《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
                                2.《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关联交易事
第二届董事会                    项的议案》
                 2020年2月3日                                          同意
  第二次会议                    3.《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2020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的议案》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
                                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第二届董事会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第七次会议   2020年9月9日                                           同意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现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2020年10月26     1.《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
  第九次会议       日


    三、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0年度履
行了以下职责:
    1、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积极与公
司进行沟通交流,在内外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的审核与监督方面
发挥了重要作用,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1)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期,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进行初次审阅后一致认为:公司初次提交
的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的主要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基本相符,希望公司有关负责人积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尽快完成对财务会计报
表的审计,并出具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
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再次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并一致认为:公司
经审计的2020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的主要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与公司的实际
经营情况相符,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内容完整,信息真实可靠,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因此,同意将公司经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核。
   (2)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报审计
前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了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在年审注
册会计师进场后保持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了解审计工作进展和注册会计
师关注的问题,并及时反馈给公司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年审注册会计师的审计
工作。审计委员会还多次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认真做好年审工作,确保
年报审计和披露工作按预定的进度完成。
   (3)督导公司内控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持续督导、跟进公司内部
控制建设工作,召集公司负责内控工作的相关部门开会讨论,为该项工作提出
建设性的指导意见,督促公司通过全面内控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和加强经营管理水平。
   (4)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的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定期
报告披露前,听取公司汇报报告期内的工作情况,对报告期财务信息进行审核,
并一致认为,公司提交的各报告期财务会计报表中的主要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
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基本相符,同意将相关报告提交公司董事局会议审核。
   2、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搜寻符合公司发展的优秀人才,进行沟通
交流,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本人通过审阅公司文件,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
司进行了多次现场检查,会议结束后,还与公司高管分别进行了座谈,了解公
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制度建立、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财务运行情况等方面;并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
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同时也时刻关注国家宏观经济大环境及市场变
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主要媒体有关公司的报道,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情况,本人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
的汇报,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
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2、积极了解可能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对公司财
务运作、资金往来、重大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认真听取
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及时监督公司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
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3、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的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的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
益。
   4、凡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材料进行了认真的
审核,详细了解相关议案的背景材料和决策依据。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
人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
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致力于合理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不断进
行自我学习与提高,积极参与公司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组织的相关培训,认真
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了对相关要求尤其是证券监管部门监管
要求及规范性文件最新变化的认识和理解,提升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
益的思想意识,增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深入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易、
内部控制、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事项,查阅学习相关资料,与岗位人
员沟通,为公司的科学决策、风险防范及业务运营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七、其他工作
   1、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八、综述
   2020年我本着诚信、勤勉、独立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在公
司为我履行职责提供良好条件下积极发挥作用。2021年我将继续发挥自己在专
业知识和经验上的优势,为公司科学发展建言献策,继续保持与公司管理层良
好的沟通,更好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此,我对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高管及相关人员给予的支持和配合,表示
衷心感谢。希望公司未来经营更加稳健、运作更加规范,盈利能力不断增强,
持续向前发展,以良好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特此报告,谢谢!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
报告》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涂必胜

                                                     2021 年4 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