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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叶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1-10-26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
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
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
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制定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
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本次激励计划的规
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目的

   为了配合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
激励》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订了《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第二条 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次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
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 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三条 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
公司(含下属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
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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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考核机构及职责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
高级管理人员等股权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二)人力资源部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考核
执行工作,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结果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
核。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
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第五条 考核指标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
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准,考核各年度营业收入
增长率(A),根据指标完成程度(X)核算归属比例。

    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营业收入增长率(A)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2 年                  70%                      56%
   第二个归属期          2023 年                 100%                      80%
   第三个归属期          2024 年                 130%                      104%


       考核指标           完成度                           指标对应系数

                           A≥Am                              X=100%
    营业收入增长
                         Am>A≥An                           X=A/Am*100%
        率(A)
                           AS≥85)   (85>S≥60)   (S<60)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     100%          85%            6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
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第六条 考核期间与次数

    1、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在每一个归属期所对应的前一个会计年度。

    2、考核次数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第七条 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
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八条 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在考核
工作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如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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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的三个工作日内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人力资源部
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答复沟通结果。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者应在得知无法 沟通
解决结果后,五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 员会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根据复
核结果对考核结果 进行修正。如被考核者在接到考核结果三个工作日内未向人力
资源部反映异议,则视为认同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依据。

   (二)考核结果归档

   1、考核结束后,人力资源部需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

   2、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
新记录,须考核记录员签字。

   3、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
     第九条 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
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
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本次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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