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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叶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1-24  

                        证券代码:300879            证券简称:大叶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6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在浙江省余姚市锦凤路 58 号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
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通过电话
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舒亚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

       鉴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所确定授予的 104 名拟激励对象中,有 2 名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
愿放弃全部预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董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
的授予激励对象为 102 人。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由其他激励对象
认购,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作调整,为不超过 200 万股。
       除上述调整事项之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及公
司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47)。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激
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
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11 月 24 日,并同
意以 9.29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02 名激励对象授予 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