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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迦南智能: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跟踪报告2021-04-23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迦南智能
保荐代表人姓名:邢剑琛                  联系电话:010-88091072
保荐代表人姓名:潘云松                  联系电话:021-5876329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是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4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0 年 11 月 10 日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治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理、关联交易、募集资金
                                                              管理、纪律处分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
                                                         无               不适用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发行人或者其聘请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的中介机构均积极
                                                                          不适用
况                                                 配合保荐机构的持
                                                       续督导工作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
                                                         无               不适用
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
                                                    是                不适用
定、减持意向的承诺
2、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是                不适用
4、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5、利润分配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8、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避免相关同业竞争                                是                不适用
1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住房公积金、
                                                    是                不适用
社会保险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
                                                         无
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邢剑琛                潘云松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