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牛信息:关于股份初始登记信息更正的公告2021-08-18
证券代码:300895 证券简称:铜牛信息 公告编号:2021-061
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初始登记信息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为做好
股份初始登记工作,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2020 年 8 月 31
日在公司网站披露了《关于提醒股东提供股票原值、关联方信息及深
交所证券账户等资料的通知》、《关于再次提醒股东提供股票原值、关
联方信息及深交所证券账户等资料的通知》,要求各股东提供深圳证
券交易所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全称、深交所股东账号、证券开户券商
及营业部名称、开户券商营业部托管单元编码、身份证号码/公司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持股数量等信息。基于收集的信息,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初始登记。
因公司 IPO 前股东人数较多,股份初始登记工作量较大,公司员
工在股东信息采集、整理及核实工作中混淆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原账号信息和拟登记账户信息,导致
银河证券账户信息错误登记为其新三板做市业务专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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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隔离措施,防范公司与客户之间、不同客户之间
的利益冲突。证券公司必须将其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承销业务、证券
自营业务、证券做市业务和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分开办理,不得混合操
作”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做市业务管理细则(试
行)》第十一条,做市商应“确保做市业务与推荐业务、证券投资咨
询、证券自营、证券经纪、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在机构、人员、信息、
账户、资金上严格分离”的规定,新三板做市专用账户所采用的交易
系统、交易系统权限、资金账户归属等均与交易沪深股票账户有所区
别。登记账户信息错误导致银河证券所持铜牛信息股票交易存在障碍,
且公司及银河证券均无法自行更正股东证券账户信息。
因此,公司与银河证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对首发初始登
记错误进行纠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已同意该申请。公司会吸取此
次登记错误的教训,加强登记业务管理工作,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公司负责解决并承担因更正错误信息可能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和责任。
特此公告。
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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