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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联航空: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2021-04-20  

                        证券代码:300900           证券简称:广联航空       公告编号:2020-019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人民币1,553.37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广联航空西安航空产业加工制造
基地项目一期”(以下简称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募集资金净额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同意广联航空工业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16号)同意注册,
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256万股,每股面值为1.00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87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93,924.72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5,647.54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13,547.54万元。
    (二)   募集资金到账及存放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0月21日对公司募集资金
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37901号《广联航空工业
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
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06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意见,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站披露的《关于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提供借款以投资建设西安航空产业加工
制造基地项目的议案》(以下简称《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西安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9,500.00万元投资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公司独立董
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
缴出资、提供借款以投资建设西安航空产业加工制造基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003)。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西安项目的议案》,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8
日在巨潮资讯网站披露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0)。
      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将超募资金9,500.00万元调户至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监
管账户中。
      截至2021年3月10日,超募资金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1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060.00
  2      广联航空西安航空产业加工制造基地项目一期               9,500.00
                         合计                                  13,560.00
注:项目投资总额超过超募资金部分为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付款进度,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置换自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
缴出资、提供借款以投资建设西安航空产业加工制造基地项目的议案》后,已预
先投入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553.37万元。公司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事项。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4月20日对公司超募资金
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24197号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超募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经其鉴证,截至2021
年4月2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人民币1,553.37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置换预先
                                            拟用募集资 自筹资金预
 序号          项目            项目总投资                           投入自筹资
                                            金投资额 先投入金额
                                                                      金金额
        广联航空西安航空产业
  1                             37,000.00    9,500.00    1,553.37     1,553.37
        加工制造基地项目一期
             合计               37,000.00    9,500.00    1,553.37     1,553.37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超募资金投资项目
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553.37万元置换预先投
入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超募集资金置换无需股东大会批准。
      (一)   董事会审议
      经公司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
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部分超募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超募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1,553.37 万元。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和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事宜。
    (三)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超募资金投资
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
益的情形,且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置换事项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四)   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24197 号《广
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超募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并认为,公司编制的截至
2021 年 4 月 20 日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截至 2021 年 4 月 20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超
募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超募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会计师出
具了鉴证报告,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
换,不涉及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553.37 万元置换预
先投入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 1,553.37 万元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超募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
[2021]24197号)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