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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融科技: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4-23  

                        证券代码:300915             证券简称:海融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6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星期三)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19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19 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
为 2021 年 5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
议;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
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
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5 月 13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截至 2021 年 5 月 13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
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金斗路 666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1 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
案》;
    7、《关于 2021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8、《关于 2021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9、《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10、《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1、《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2、《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4、《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其中第 1 项议案中公司独立董事董惠良先生、张帅先生已向公司董事会分别
提交《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
件。
       议案 5 和议案 6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10、15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
案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
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议)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5.00                                                     √
                2021 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
       6.00                                                     √
                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
       7.00                                                     √
                议案》
       8.00     《关于 2021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
       9.00                                                     √
                议案》
   10.00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11.00                                                        √
                项报告>的议案》
   12.00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3.00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14.00                                                       √
             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
   15.00                                                       √
             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 2021 年 5 月 18 日(星期二)
9:00-16:30。采取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的需在 2021 年 5 月 18 日(星期二)下午
16:3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2、登记地点: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金斗路 666 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
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
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
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 2021 年 5
月 18 日下午 16:3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外还需
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但出席会议签到时,
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如通过信函方式登
记,信封上请注明“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4、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温馨提示:鉴于防疫的需要,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当做好健康筛查,
符合当地适时发布的新冠疫情防疫要求。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海丽    冯艳
   联系电话:021-37560135
   传真:021-37560125
   邮箱:hrkj@hiroad.sh.cn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金斗路 666 号
    2、会议费用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50915,投票简称:海融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
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1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9 日下午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户号

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代理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备注

注:
1、自然人股东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
2、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尚需填写附件三《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代理人身份
证复印件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贵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
文件,委托期限至贵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100                                         √
           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1.00                                        √
        告>的议案》

        《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2.00                                        √
        告>的议案》
        《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00                                        √
        的议案》
        《关于<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00                                        √
        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
5.00    易情况及 2021 年度预计关联交易      √
        的议案》

        《关于<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
6.00    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        √
        明>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
7.00                                        √
        人员薪酬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
8.00                                        √
        案》

        《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
9.00                                        √
        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10.00                                       √
        议案》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
11.00                                       √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
12.00                                       √
        议案》

13.00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14.00                                           √
           额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15.00                                           √
           商登记的议案》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需要股东本人签名。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请股东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弃权”相应地方填写“√”。三者只
   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受托人有权
   按照自己的意愿对该事项进行表决。
4、受托人应按照股东大会通知准备相应的登记材料,并在出席本次会议时出示
   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5、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