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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朗特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2-05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
审议,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认真研究,现对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及相关情况的审阅和了解,我们认为本次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职责相应的任职条件,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
及专业素养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方芙蓉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赵宝发先生为公司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付丽萍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三年。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杨小平(签字):




李鹏志(签字):




王茂祺(签字):




                                                       2022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