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特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1-11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朗
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
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现就相关情况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主要是为了促进公
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而进行的正常业务往来,其关联交易内容符合公司及子公
司实际发展需要,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自愿、合理公
允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予以认可,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此页为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杨小平(签字):
李鹏志(签字):
王茂祺(签字):
2023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