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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特发服务: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1-06-1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作为深
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服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特发服务首
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和核查
意见如下:

   一、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30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并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75,000,000 股,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00,0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1,333,05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1.3330%,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78,666,95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8.6670%。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1 年 6 月 8 日,公司实施完成了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3.5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本次转增后,
公司总股本增至 130,000,000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30,0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为 27,862,965 股 , 占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的 21.4330% , 有 限 售 条 件 流 通 股 为
102,137,035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8.5670%。

      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网下发行部分采
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的
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
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
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对其提供违
规担保。

      三、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6 月 21 日(星期一);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5750 户;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517,035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1670%;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份数量                   本次申请解除 剩余限售股
 序号       限售股类型                      占总股本比例
                              (股)                       限售数量(股) 数量(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
  1                             1,517,035       1.1670%       1,517,035               0
          下配售限售股
      注:截至 2021 年 6 月 10 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首次公

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不含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

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 股权结构变动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网下配售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
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
               102,137,035    78.5670               -   1,517,035   100,620,000    77.4000
    件股份
首发后限售股     1,517,035     1.1670               -   1,517,035            0      0.0000
首发前限售股    97,500,000    75.0000               -           -    97,500,000    75.0000
首发后可出借
                 3,120,000     2.4000               -           -     3,120,000     2.4000
    限售股
二、无限售条
                27,862,965    21.4330    1,517,035              -    29,380,000    22.6000
    件股份
   总计        130,000,000   100.0000               -           -   130,000,000   100.0000
          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创业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特别规定》,首次公开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在承诺的持

     有期限内,可以作为出借人参与证券出借。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
     资产管理计划,即中信证券特发服务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和中信证券特发服务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统称
     “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获配股票数量为 3,250,000 股
     (含转增股)。其中截至 2021 年 6 月 10 日,资产管理计划已出借且尚未归还的
     获配股份为 130,000 股,计入无限售流通股,上述股份归还后重新计入限售流
     通股。剩余的可出借的获配股份计入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资产管理计划的
     3,250,000 股本次未到解限期,待解限期满后再行申请解除限售。

          五、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
     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
     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
     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许   磊                   周   聪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