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智尚: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9-02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客观的原则,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进行了事前审
阅,基于全体独立董事的独立判断,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财
务管理,降低公司资金成本,提高资金运营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公允。
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朱德胜、赵雅彬、姚金波
2022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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