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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伟股份: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越)2021-04-09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述职人:曹越)


      本人作为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在2020年度的工作中,本人本着严谨认真、勤
 勉尽责的原则,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就2020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上市发行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0
 年,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              8
                                                                        是否连续
                                   以通讯
      姓名    应出席     现场出                 委托出                 两次未亲自
                                  表决方式                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出席会议
                                  参加次数

      曹越       8          8        0            0          0                否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2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其他独立董事就公司2020年度以下事项进行核查
 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日期           会议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0 年     第一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3 月 15 日    第四次会议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平台申请综合授信(含融资

                            租赁)额度及担保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为公司提

                                                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0 年     第一届董事会
                                   关于对公司最近三年的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
3 月 22 日    第五次会议

 2020 年     第一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9 月 30 日    第八次会议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本人分别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及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20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召开2次审计委
 员会,就《关于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1-3月审计报告、财
 务报表及相关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
 年1-6月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及相关报告的议案》等议案予以审核。
        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参加1次战略委员会,就
 《关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议案》予以审核。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日常沟通情况
      2020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各专委员会的机会对公司的发行
 上市、关联交易、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现场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
 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在日常工作中,通过电话问询等途径与公司其他
 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着重在公司股权融资、关联交易、
 法律风险防范及公司治理方面给予建议和意见。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并进行
认真审核,并以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参考意见,使董事会决策更加切实可行。能
够对审议事项做出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深入学习,提高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本人参加公司上市辅导培训,深入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
和认识,提高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
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促进公司稳健发展发挥应有
的作用。
       六、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四)不存在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五)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                        电子邮箱
                      曹越                    cngrir@cngrgf.com.cn

   以上是本人在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公司董事会、高层管理人员等
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
谢。
   2021年,本人将继续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并结合
自身工作经历和经验给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也希望公司
在董事会领导下,在2021年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
定地不断发展。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曹越
                                                       二〇二一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