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润阳科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5-18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润阳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邱龙凡                   联系电话:021-20370689

保荐代表人姓名:陆晓航                   联系电话:021-2037068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是,在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披露之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前,及时审阅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公司已建立完善各项内控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
                                        0 次;保荐机构对相关会议文件进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

                                        0 次;保荐机构对相关会议文件进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

                                        0 次;保荐机构对相关会议文件进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0次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2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 年 12 月 12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1、解读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
                                            用、信息披露的监管要求及关注重
                                            点;2、解读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关
                                            联交易、资金往来的监管要求及关
                                            注重点;3、董监高所持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的解读;4、近期监管措
                                            施案例的分享与解读。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无                     不适用
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无                     不适用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无                     不适用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3
况

                          1、2022 年度公司业绩下
                          滑,主要原因为全球经济
                          复苏趋势放缓,下游消费
                          终端需求疲软,公司业绩
                          受到较大冲击,产量下降,
                          成本费用上升,导致公司
                          净利润受到一定的影响。 1、保 荐 机 构 已 提 请 公
                                                        司管理层关注业绩下滑
                          2、受宏观因素反复等因素
                                                        的情况及导致业绩下滑
                          的综合影响,募投项目实
                                                        的因素,并积极采取有
                          施进度延缓。根据国内外
                                                        效应对措施加以改善,
                          形势及市场发展情况,为
                                                        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 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和发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 展战略需要,确保募集资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 金使用效率,经公司审慎 2、保 荐 机 构 已 督 促 上
变化情况)                研 究 , 决 定 将 “ 年 增 产 市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可
                          1,600 万平方米 IXPE 自动 行性进行定期复盘,结
                          化 技 改 项 目 ” 、 “ 年 产 合实际情况加快募投项
                          10,000 万平方米 IXPE 扩 目的实施。如发生募投
                          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延期或其他重大事
                          项目”及“智能仓储中心 项,及时履行审议及信
                          建设项目”等项目达到预 息披露义务。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
                          2024 年 4 月 30 日,以充
                          分发挥募投项目资金效
                          益,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具
                          备持续稳定的运行与竞争
                          能力。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解决措施

1、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022 年 12 月 15 日,因
                                                     理解偏差,公司股东宁
2、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波梅山 保税 港区 安扬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宁
                                                     波安扬”)通过集中竞

                                     4
    价交易 方式 合计 减持
    947,315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0.9473%,集
    中竞价 减持 价格 低于
    公司发行价,违反了其
    在首次 公开 发行 时做
    出的减持意向承诺函。
    2022 年 12 月 20 日,宁
    波安扬通过公司《关于
    特定股 东减 持公 司股
    份及致歉的公告》向公
    司及市场致歉。
    2022 年 12 月 27 日,深
    圳证券 交易 所向 宁波
    安扬出具《关于对宁波
    梅山保 税港 区安 扬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的监管函》(创
    业板监管函〔2022〕第
    200 号),监管函中要
    求宁波 安扬 充分 重视
    上述问题,吸取教训,
    尽快整改,杜绝上述问
    题的再次发生。
    2023 年 2 月 7 日,公司
    公告了《关于公司特定
    股东收 到浙 江证 监局
    警示函的公告》,宁波
    安扬收 到中 国证 券监
    督管理 委员 会浙 江证
    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宁
    波梅山 保税 港区 安扬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采取出具警示
    函措施的决定》(行政
    监 管 措 施 决 定 书
    [2023]11 号),浙江证
    监局决 定对 宁波 安扬
    采取出 具警 示函 的监
    督管理措施。上述的监
    督管理 措施 仅针 对相
    关股东执行,不影响公
    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后

5
                                                  续,公司将继续督促并
                                                  监督相 关股 东切 实 履
                                                  行相关承诺,进一步加
                                                  强相关股东对法律、法
                                                  规和规 范性 文件 的学
                                                  习,严格监督相关股东
                                                  的股票交易行为,并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
                                      是                    不适用
施及承诺

5、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兴业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的保荐机构,曾委派邱龙凡先生、施娟
                                    女士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
                                    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因原委派的保荐代表
                                    人施娟女士工作变动,决定委派保荐代
                                    表人陆晓航先生接替施娟女士担任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
                                    代表人,继续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持续督导工作。
                                    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邱龙凡先生、陆
                                    晓航先生,持续督导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结束。


                                6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不适用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以下无正文)




                                 7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邱龙凡




                  保荐代表人(签字):
                                               陆晓航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5 月 18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