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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本信息: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2022-10-25  

                        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2-094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法本信息”)
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
销保荐”、“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 168 号])(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可转债指引》”)等相关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
简称“法本转债”或“可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0 月 20 日,T-1 日)
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参与网上申
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可转债指
引》。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
下:


                                     1
    1、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
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2 年 10 月 25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
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
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包销。
    2、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
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
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
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
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可转债无效且
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60,066.16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包销基数为 60,066.16 万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
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
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18,019.85 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
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
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
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
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
发行。
    3、 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
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
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累计计
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



                                   2
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
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
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
资者进行统计。
    根据《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公告》,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T+1 日)主持了深
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
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有关单位代表的监督下进
行,摇号结果经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公证处公证。
    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末尾位数                                    中签号码
 末五位数      30787
 末六位数      086994,336994,586994,836994
               2459223,0459223,4459223,6459223,8459223,9933059,2433059,4933059,
 末七位数
               7433059
               38412528,00912528,13412528,25912528,50912528,63412528,75912528,
 末八位数
               88412528
 末十位数      0854654606,2854654606,4854654606,6854654606,8854654606

末十一位数     04507907484


   凡参与法本转债网上申购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
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 152,324 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10 张(1,000
元)法本转债。
   特此公告。


                                     发行人: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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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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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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