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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法本信息: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核查意见2022-11-15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核查

                                   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
作为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本信息”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调整闲置募集资金及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33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237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20.08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64,998.9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511.7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152 号)。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08 号)同意
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6,006,616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60,066.1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
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128.2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出具了《验
资报告》(天健验〔2022〕3-106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                                                            拟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向             总投资金额(万元)
 号                                                            投入金额(万元)
  1        软件开发交付中心扩建项目               30,667.70            30,667.70

  2     软件研发资源数字化管理平台项目              3,114.42            3,114.42

  3        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281.66            6,281.66

  4             补充营运资金                        5,700.00            5,700.00

                 合计                             45,763.78            45,763.78


      根据《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                                                            拟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向             总投资金额(万元)
 号                                                            投入金额(万元)
  1        区域综合交付中心扩建项目               37,253.75            29,619.30

  2     数字化运营综合管理平台升级项目              7,106.64            5,627.86

  3       产业数字化智能平台研发项目               11,921.65            6,819.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18,000.00

                 合计                             74,282.04            60,066.16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由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
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

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现金
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8 亿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理
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共计 2.05 亿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尚未
到期金额共计 0.00 亿元。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
营的前提下,调整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和
期限,提高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调整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 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了提高自有资金及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
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20 亿元(含本数)和暂时闲置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4.50 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有
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
滚动使用。

    (二)拟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
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其中,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须符
合以下条件:

    ①安全性高、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②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正常进行;③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
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前提下,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
银行理财产品、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通知存款、大额存单。

    (三)实施方式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
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将募集资金
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
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
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
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
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
月的投资产品(其中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需为保本型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
投项目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
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为公司和股东获取一定的投资回报。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额度和期限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
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调整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
限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
司调整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调整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 的核查
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王    耀



                                                     ________________
                                                            徐子韩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