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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盈建科: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1-02-25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盈建
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建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盈建科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
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盈建科
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64 号)同意注
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13.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发行价格为 56.9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0,484.4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
含税)人民币 6,748.04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3,736.44 万元。募集资金
已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2021 年 1 月 14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容诚验字
[2021]361Z0010 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
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
       根据《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额度      募集资金

 1      建筑信息模型(BIM)自主平台软件系统研发项目     10,866.92      10,866.92

 2      桥梁设计软件继续研发项目                         6,989.34       6,989.34

 3      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3,193.38       3,193.38

 4      营销及服务网络扩建项目                           3,431.88       3,431.88

 5      补充营运资金                                     3,500.00       3,500.00

                         合计                           27,981.52      27,981.52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部
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
常运营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
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及
国债逆回购品种等)。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5,0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

                                         -2-
币 25,000.00 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
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
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进展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
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
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
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
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
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
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
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
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
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2021 年 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
况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5,0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
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 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
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
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
报,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5,0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
超过人民币 25,000.00 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并确
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
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
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5,0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
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 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5-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
风险、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6-
(以下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牟悦佳                            邵其军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