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37 证券简称:药易购 公告编号:2023-027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1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11 日(星期四)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成都市温江区天府金府路中段 51 号药易购温江总部凌霄 书院会场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燕飞女士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 股份 60,957,653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63.71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60,955,8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63.716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1,853 股,占上市公司 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19%。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 份 2,153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2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300 股,占 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0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1,853 股,占上市 公司有表决权的公司总股份的 0.0019%。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 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0,95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的 99.9970%;反对 1,8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3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0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340%;反对 1,853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06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公司独立董事邓博夫先生、刘磊先生、罗响先生与离任独立董事柴俊武先生、 刘浩先生、杨记军先生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了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0,95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的 99.9970%;反对 1,8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3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0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340%;反对 1,853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06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0,95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的 99.9970%;反对 1,8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3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0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340%;反对 1,853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06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0,95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的 99.9970%;反对 1,8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3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0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340%;反对 1,853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06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0,95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的 99.9970%;反对 1,8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3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0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340%;反对 1,853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06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0,95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的 99.9970%;反对 1,8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3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0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340%;反对 1,853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06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655,800 股,占除关联股东外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9841%;反对 1,8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的 0.01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0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340%;反对 1,853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06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李燕飞、周跃武、李锦、成都市合森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成都市合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0,95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的 99.9970%;反对 1,8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3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0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340%;反对 1,853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06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本次关联关系基于现任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陈顺军 先生为四川神鸟世纪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艾英萍女士为成都市 珍美善德药店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无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0,95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的 99.9970%;反对 1,8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3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0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340%;反对 1,853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06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对外投资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0,95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的 99.9970%;反对 1,8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3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0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340%;反对 1,853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06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唐恺律师、陈杰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 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出具的《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关于四川合纵 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