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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秋田微: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5-12  

                        证券代码:300939           证券简称:秋田微            公告编号:2022-038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22 年 05 月 06 日召开的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
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05 月 06 日召开了 2021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1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为:拟以现有总股本 8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人民币 6.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4,800.00 万元,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合计转增 40,000,000 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截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不送红股,本次利润
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20,000,000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
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
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
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0,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6.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5.40000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转增 5.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80,0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20,000,00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05 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05 月 2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05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2 年 05 月 20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
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
(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05 月 2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98       深圳市汉志投资有限公司
      2               08*****850       北海诚誉投资有限公司
      3               08*****803       深圳市金信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4               08*****813       赣州新业成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05 月 09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05 月 1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2 年 05

   月 20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资本公积金转增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股)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36,072,000      45.09         18,036,000    54,108,000    45.09

   首发前限售股               36,072,000    45.09         18,036,000    54,108,000    45.09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3,928,000    54.91         21,964,000    65,892,000    54.91

三、总股本                    80,000,000   100.00         40,000,000 120,000,000     100.00

       注:本次变动后的具体股数以实施完毕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本结

   构表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120,000,000 股摊薄计算,2021 年年度,每
   股净收益为 0.9139 元。
       2、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汉志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志毅、深圳市汉
   志投资有限公司股东黄志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
   市公告书》中承诺,在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
   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
亦作相应调整。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荷坳金源路 39 号
   咨询联系人:王亚彬、廖琛琛
   咨询电话:0755-86106838
   传真电话:0755-86106838

    十、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0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