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海纳:关于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7
证券代码:300961 证券简称:深水海纳 公告编号:2023-009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水海纳”)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 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时间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
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关于发行方(指企业,下同)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
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
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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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
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关于发行方(指企业,下同)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
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
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五)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是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
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
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的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
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
合规,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公司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变
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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