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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沃股份: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2022-07-07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9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郭
旭升先生关于本人亲属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公司独立董事郭旭升先生
配偶王国宏女士于 2022 年 7 月 4 日至 2022 年 7 月 6 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因误
操作导致短线交易行为。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相关情况
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股票数量     交易均价    成交总金额
 交易方式     交易日期     交易方向
                                         (股)     (元/股)      (元)
 集中竞价      2022.7.4      买入         1,900       27.520     52,288.000

 集中竞价      2022.7.6      卖出         1,900       28.645     54,425.000

    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按照“卖出成交总金额减去买入成交总金额”的计
算方法:卖出成交金额-买入成交金额=2,137.00 元,即本次短线交易的收益为人
民币 2,137.00 元。
   二、本次短线交易处理措施及致歉声明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迅速核实了解相关情况,调阅相关交易记录后,
    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已采取的措施如下:
    1、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
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
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
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
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截至 2022 年 7 月 7 日,上述收益人民币 2,137.00 元已全部上缴公司。截至
本公告披露之日,郭旭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2、经核查了解,本次交易系王国宏女士误操作导致,郭旭升先生并不知晓
其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情况,本次短线交易事项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
感期内,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谋
求利益的目的,不存在主观故意违规情况。
    3、郭旭升先生及其亲属已深刻认识到短线交易是违反《证券法》的交易行
为,对本次行为导致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并郑重承诺今后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
加强对证券交易操作的管理,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4、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
工作人员关于《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培训工作,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及
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行为,审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1、郭旭升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
    2、公司回收短线交易收益的凭证。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