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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沃股份: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2022-07-08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0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8 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
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的目的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境外采购设备款主要以日元进行结算,
同时公司及子公司有一部分的境外销售业务以美元、欧元进行结算。为降低汇率
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及子公司远期结售汇以正
常业务为基础,合理安排资金使用,以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投机,不进行单
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
营所使用的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具体外汇币种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协
议为准。
   三、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因外汇汇率波动较大,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规避汇率波
动风险,尽可能降低因汇率变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增强财务
稳健性。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围绕主营业务展开的,不是以盈利为目
的的投机性套利交易,针对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可能会存在的风险,公司制定了
《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
制措施是切实可行的。因此,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具有一定的必要
性和可行性。
   四、远期结售汇业务期间及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自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审议程序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
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并授权公司
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日常远期结售汇业务。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
议案》,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远期
结售汇业务有利于规避汇率波动风险,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六、风险分析及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币远期结售汇业务,提前锁定未来的结汇收入或购汇
成本,规避汇率波动风险,提高财务管理效率,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
但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仍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远期结售汇确认书
约定的远期结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
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
收回,会造成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供应商违约风险:供应商履行合同可能逾期,与锁汇期限不符,导致
公司锁汇损失。
    (5)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采购订单及外币借款合同等进
行收支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外币借款可能会
提前还款或进行展期,造成公司对外币收支预测不准,导致交割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首先通过确定合理的成本区间,以此来进行锁汇;当汇率发生巨
幅波动,如果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将择机判断何时选
择远期结汇。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已审议批准了《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
度》,对交易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决策程序、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
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根据该制度,公司将提高相关人员的
综合素质,同时,设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机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3)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
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4)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将严格控制交易资金规模,严格按照公
司《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的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
后,方可进行操作。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银行金融工具对现在或未来
的外汇资产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保值增值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就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行为建立
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严格遵
守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操作过程合法、合规。综上所
述,我们认为公司通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开展可以进一步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管理
能力,为外汇资产进行保值。公司及子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开展有利于锁定汇
率风险,降低公司及子公司远期外汇的汇兑损失。同时,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
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不存在重大风险,亦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综合考虑了国内外经济
发展状况和金融趋势、汇率波动预期以及公司的业务规模,我们同意该业务的实
施。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沃股份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
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降低汇率波动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
影响,同时上市公司相关业务管理制度较为完备,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上
市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完备的内部
程序。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此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远期
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