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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远新能:致远新能:2021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6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 2021 年度
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
度的规定,以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律和股东赋予的
职责和义务,列席或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依法运作、经营管理、
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在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健康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将监事会在 2021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
如下:
       一、监事会履职情况
      1、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11 次会议,审议了 18 项议案,具体内容如
下:
      会议名称       时间                          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
                   2021.1.26   关于公司财务报表报出的议案
   第八次会议
 第一届监事会
                   2021.2.9    关于 2020 年审计报告的议案
   第九次会议
                               1、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                  2、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2021.3.12
   第十次会议                  3、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 2021 年度监事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                  1、关于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2021.4.6
 第十一次会议                  2、关于开立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
                   2021.4.25   关于 2021 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的议案
 第十二次会议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第一届监事会                  资金的议案
                   2021.6.10
 第十三次会议                  2、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
                   2021.8.25   2、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第十四次会议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
                   2021.9.22   关于拟参与认购上柴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
 第十五次会议
 第一届监事会
                 2021.10.26   审议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十六次会议
 第一届监事会                 关于对江苏申氢宸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的
                2021.12.4
 第十七次会议                 议案
                              1、关于购买致友(长春)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
 第一届监事会                 有限公司 49%股权的议案
                2021.12.29
 第十八次会议                 2、关于设立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分公司的议案

    2、监事出席监事会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成员为:马东飞、张淑英、吴建伟,监事会成员全部出席
了 11 次会议,并就上述 18 项审议议案审议后均一致通过。
    3、出席股东大会及列席董事会情况
    2021 年,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出席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列席了历次董事
会, 并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案审议、决议的执行情况等进
行了监 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进行了有效监督。公司董事
会能够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决策程序和所作决议合法;未发现
公司董事和 高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有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
或者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报告期
内依法运作、财务工作、募集资金的使用、内部控制、内幕信息管理事项进行了
监督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本着为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
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 2021 年度依法运作的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2021
年度,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公司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依法运作,各项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
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够勤勉尽责,准守国家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工作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依照当前的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
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其他文件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
财务运作规范,遵循国家相关财务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财务部门所编制的
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
    3、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
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没有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的用途,没有
违规或违反操作程序的事项发生。
    4、监事会对公司内控规范工作情况的意见
    公司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要求,公司建立了较
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控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监事会认为:
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实现了董事会制定的各项经营目
标,运作规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5、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和知情人管理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执行,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备案登记,并
签订内幕信息知情人承诺书。没有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未
发生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违规的事情。
    6、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投资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投资情况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监督
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所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并符合公
司战略发展需要,交易行为遵循了自愿、合理、公平、诚信的原则,未发现有损
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7、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与核查,监事会认为:
交易双方遵循了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 原
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也不存在公司资金被关联方占 用
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
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8、关于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事务的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事务的情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
2021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认真执行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证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监事会 2022 年工作计划
    新的一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全力支持董事会和管理层依法展开经营
工作,牢固树立维护大局、维护股东权益的一致目标,诚信正直、勤勉工作,一
定会战胜各种困难,圆满的完成公司 2022 年经营目标。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
       监事会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法》及其它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完善对公司依法运作的监督管理,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
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定期
组织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准确的掌握公
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决策程序的合法性,监事会成员会切实维护好股东的权
益。
       2、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
       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依法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经营数
据,进行深入分析,识别可能发生的风险。定期向公司有关部门了解经营情况,
特别是重大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一经发现问题或巨大风险,及时提出建议并制
止和纠正。
       3、提高综合技能,提升监督水平。
       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注重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要加强会计、审计、金融
等业务知识的培训学习,积极开展工作交流,增强自身的综合技能,提高监督水
平,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