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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志特新材: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志特新材预计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2-04-2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志特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
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认真、审慎地核查了志特新材预计 2022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事项,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志特新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部、
内审部等部门人员的沟通交谈,查阅了志特新材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文件、相关
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对
其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经营
发展需要,预计 2022 年度将与公司关联方广东志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东志飞”)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500 万元;预计 2022 年度与关联方
江西海洲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洲物流”)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高渭泉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作出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
表了独立意见。此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    关联交     2022 年度    截至披露   上年发
  类别                易内容      易       预计金额     日已发生   生金额
                                定价原     (万元)     金额(万   (万元)
                                  则                      元)
接受关联   广东志飞
人提供的   建筑工程   接受工    市场价        500        42.97      247.74
劳务       有限公司   程劳务    格
接受关联   江西海洲   接受运    市场价       1,000       280.96    1,911.5
人提供的   物流有限   输服务    格                                    5
劳务       公司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实际发
                               预计                 实际发生
关联           关联   实际发             生额占
        关联                   金额                 额与预计   披露日期及
交易           交易   生金额             同类业
          人                   (万                 金额差异     索引
类别           内容   (万元)           务比例
                               元)                 (%)
                                         (%)

                                                               2021 年 8 月
        广东                                                   10 日披露于
        志飞                                                   巨潮资讯网上
               接受                                            的《关于新增
        建筑                    1,50
               工程    247.74             4.93%      -83.48%   日常关联交易
接受    工程                      0                            预计的公告》
               劳务
关联    有限                                                   (公告编号:
人提    公司                                                     2021-023)
供的
劳务
        江西
        海洲   接受
                      1,911.5   4,00
        物流   运输                      23.85%      -52.21%        /
                         5        0
        有限   服务
        公司
                      公司在进行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根据预计需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    求和市场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上限进
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行预计,因此,公司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
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    会存在差异,但其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影响无重
的说明                大影响。差异主要系市场情况、双方需求、价格变
                      化或各方运营调整等原因。公司将持续加强关联交
                      易管理,提升关联交易管理水平。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    经核查,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
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    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要系市场情况、交易需求、价
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    格变化或各方运营调整等原因,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异的说明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广东志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志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56K0LR57
     (3)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 25 号安居园安康阁 3 梯 15 号 4
卡
     (5)法定代表人:薛臣希
     (6)成立日期:2021-06-08
     (7)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劳务分包;住宅室内装饰
装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设工程勘察;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
筑材料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专用设备修理;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143.50
                 净资产                                                   33.57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年度(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52.44
                 净利润                                                       7.43

     2、关联关系
        公司原副总经理袁飞先生出资 300 万元,持有广东志飞 30%的股权,且担任
其总经理职位。袁飞先生因个人原因,已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
辞职报告,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由于袁飞先生辞任公司


                                        3
高管未满十二个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袁
飞先生仍为公司关联人,广东志飞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
    关联方广东志飞系依法存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
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江西海洲物流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西海洲物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024MA35G9025N
  (3)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白陂乡饶中街 16 号
  (5)法定代表人:何海孟
  (6)成立日期:2016-01-14
  (7)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装卸搬运;货物仓储服务(危险化学
品除外);产品配送及包装;货运代理及其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3,690.06
                 净资产                                             1,885.41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年度(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997.59
                 净利润                                               149.93

  2、关联关系
    海洲物流股东何海孟先生担任海洲物流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整
体负责海洲物流的经营。何海孟先生曾在高广亮先生(实际控制人高渭泉先生之
堂弟)持股30%的企业佛山市美逍遥农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经理职务,即何
海孟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亲属曾存在合作关系。同时,结合公司向海洲物流
采购运输服务占公司全部运输服务费比重较大的情况,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将
海洲物流认定为关联方。
                                    4
  3、履约能力
       关联方海洲物流系依法存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
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的劳务及运输服务将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
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原则,平等协商确定交易内容及交易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在上述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在相关业务发生时根据需
要与关联方签署具体合同,约定双方交易内容、交易价格、付款安排、权利义务
等。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
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且各方将遵循平等互利及等价有偿的定价原则,通过参考
市场价格并公允、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各方的交易属于正常的商
业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
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
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
交易具有必要性、合理性,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
协商一致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对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事项予以认可,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和业务发展需要,各项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
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5
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
易所规则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6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范金华                      蒋猛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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