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三)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509 单元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三) 京天公司债字(2022)第008号-4 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 司(下称“百洋医药”或“发行人”)委托,担任发行人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下称“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法律 顾问,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已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出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百洋医 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下称“《法 律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的律师工作报告》(下称“《律师工作报告》”)、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下称“《补充法律意见(一)》”)、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下称“《补充法律意见(二)》”) 等法律文件。 本次发行上市的报告期将延长至2022年9月30日(报告期变更为自2019年1 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本所现对发行人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下 称“新增期间”,2022年9月30日下称“报告期末”)或自出具《补充法律意见 (二)》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生的涉及法律方面的事项进行全面核 查,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 4-1-1 本补充法律意见仅作为《法律意见》《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一)》 《补充法律意见(二)》的补充,本所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涉及的其他法律问 题的意见及结论仍适用《法律意见》《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一)》 《补充法律意见(二)》中的表述,本所在《法律意见》《律师工作报告》《补 充法律意见(一)》《补充法律意见(二)》中的声明事项仍适用于本补充法律 意见。除非本补充法律意见另有解释或说明,《法律意见》和《律师工作报告》 《补充法律意见(一)》《补充法律意见(二)》中的名词释义也适用于本补充 法律意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仅供发行人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 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在此同意,发行人可以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作为本次发 行上市申请所必备的法定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在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的同时,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 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2022年9月30日 或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 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如下补充法律意见。 4-1-2 目 录 第一部分 关于本次发行相关法律事项更新(2022 年三季度报告) ......................... 5 一、 “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的变化情况 .................................................. 5 二、 “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的变化情况 ...................................................... 5 三、 “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的变化情况 ...................................................... 5 四、 “发行人的设立”的变化情况 .......................................................................... 5 五、 “发行人的独立性”的变化情况 ...................................................................... 5 六、 “发行人的股东(追溯至实际控制人)”的变化情况 .................................. 6 七、 “发行人的重大股本演变”的变化情况 .......................................................... 6 八、 “发行人的业务”的变化情况 .......................................................................... 6 九、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变化情况 .............................................................. 7 十、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的变化情况 ................................................................ 13 十一、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的变化情况 .................................................... 39 十二、 “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的变化情况 ................................ 43 十三、 “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的变化情况 ................................................ 43 十四、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的变化情况 44 十五、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的变化情况 ................ 44 十六、 “发行人的税务”的变化情况 .................................................................... 49 十七、 “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的变化情况 ................ 51 十八、 “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的变化情况 .................................................... 51 十九、 “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变化情况 .................................................... 51 二十、 “募集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的变化情况 ............................................ 52 二十一、 “结论意见”的变化情况 ......................................................................... 52 第二部分 关于《审核问询函》回复更新 .................................................................... 53 问题一 ...................................................................................................................... 53 问题二 ...................................................................................................................... 71 附表一:控股股东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 4-1-3 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持股 50%以上或担任普通合伙人) .............................. 75 附表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持股 50%以上或担任普通合伙人) .............................. 79 附表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直接持股 20%以上或间接持股超过 20%且与公司存在业务往来) ............. 81 附表四:其他关联方 .............................................................................................. 82 附表五:主要经营性房屋租赁情况统计表 .......................................................... 86 附表六:金额前五大的融资合同统计表 .............................................................. 89 4-1-4 第一部分 关于本次发行相关法律事项更新(2022 年三季度报告)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的变化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二)》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 具之日,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批准和授权情况没有发生变化。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的变化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二)》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 具之日,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没有发生变化;发行人依法有效存续, 仍符合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条件。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的变化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仍然符合中国现 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发行并上市的实质性条件。其中,根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22]第 ZG11086 号的《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二〇二一年度》(以下简 称“《审计报告》”),发行人 2021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为 422,805,909.30 元。据此,发行人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仍足 以支付可转债一年的利息,符合《证券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四、“发行人的设立”的变化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二)》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 具之日,发行人的设立情况没有发生变化。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的变化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的业务仍独立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发行人的资产仍独立完整;发行人的 人员、机构、财务仍独立;发行人仍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自主经 4-1-5 营的能力。发行人仍具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所要求的独立性。 六、“发行人的股东(追溯至实际控制人)”的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截至2022年9月30日,百洋集团持有发行人36,907.74万股股份,占比70.29%, 仍为发行人控股股东;付钢通过百洋集团、北京百洋诚创医药投资有限公司、天 津慧桐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晖众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津晖桐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皓晖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控制发行人77.4567%股份,仍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二)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其他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 截至2022年9月30日,除控股股东百洋集团外,发行人无其他持股5%以上股 东。 (三)主要股东所持股份的权利限制及权属纠纷 根据中证登的查询结果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控 股股东已质押其持有的公司63,291,140.00股股份,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12.05%, 占其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7.15%。除此外,截至2022年9月30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和其他权利受限制的情 形,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七、“发行人的重大股本演变”的变化情况 根据发行人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 的注册资本仍为52,510万元。 八、“发行人的业务”的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和本所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二)》出具之 4-1-6 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截至 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仍持有与其经营相关的主 要资质证件和许可。 (二)发行人在中国大陆以外经营的情况 根据发行人确认、香港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 发行人境外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行为仍符合注册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变化情况 (一)关联方变化情况 1、发行人控股股东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持股50%以上或担任普通合伙人) 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控股股东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 接持股50%以上或担任普通合伙人)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附表一。 2、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 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持股50%以上或担任普通合伙人) 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控制人直接 或间接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持股 50%以上或担任普通合伙人)详见本工作报告附表二。 3、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直 接持股20%以上或间接持股超过20%且与公司存在业务往来) 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持股20%以上或间接 持股超过20%且与公司存在业务往来)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附表三。 4、关联自然人 4-1-7 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的关联自 然人包括:发行人及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前述人员关系密切 的家庭成员,具体如下: 序号 关联自然人姓名 关联关系 发行人之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1. 付钢 控股股东之董事长 发行人之董事 2. 陈海深 控股股东之董事 发行人之董事、副总经理 3. 朱晓卫 控股股东之董事 发行人之董事 4. 宋青 控股股东之董事、总经理 发行人之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5. 王国强 控股股东之董事 6. 张圆 发行人之董事、副总经理 7. 付明仲 发行人之独立董事 8. 陆银娣 发行人之独立董事 9. 郝先经 发行人之独立董事 10. 牟君 发行人之监事 11. 李雪彪 发行人之监事 12. 杜楠 发行人之监事 13. 李丽华 发行人之副总经理 14. 王必全 发行人之副总经理 15. 王廷伟 发行人之副总经理 16. 李震 控股股东之监事 17. 上述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5、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 根据发行人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的其他关 联方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附表四。 注:上项关联方的定义,互相重叠的关联方不重复列示。 (二)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本所律师核查,2022年1月至2022 年9月,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其关联方发生的主要关联交易(不包括发行人 与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交易)情况如下: 1、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 4-1-8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主要关联交易内容 2022 年 1-9 月(万元) 1 中山安士 采购商品 23,395.74 2 黄海制药 采购商品 2,811.18 3 百洋制药 采购商品 2,341.42 4 日美健 采购商品 2,412.22 5 北京崂矿 采购商品 278.92 苏州方科生物科技有 6 采购商品 5.22 限公司 7 北京万维 采购商品 64.08 8 易复诊 信息技术服务 17.50 9 上海典众 咨询服务、广告服务 46.23 10 博彧维康 广告服务、咨询服务 10.00 青岛掌上医讯信息技 11 软件开发系统运维服务 148.99 术有限公司 12 百洋智能 软件开发系统运维服务 66.04 青岛菊之汤酒店管理 13 业务招待服务 0.07 有限公司 注:发行人于2022年8月将其持有的全部北京万维的股权转让给重庆惠生云健商务信息 咨询中心(有限合伙),自此北京万维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故上表对北京万维的关联交易金 额为2022年8-9月的交易金额。 2、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主要关联交易内容 2022 年 1-9 月(万元) 1 中山安士 品牌服务 11,226.42 2 菩提医疗管理 销售商品 26.64 销售商品、广告服务、咨 3 百洋集团 219.48 询服务 青岛清馨绿洲健康产 4 广告服务、咨询服务 5.08 业园有限公司 5 菩提慧生 销售商品、品牌服务 18.58 青岛百洋菩提生物诊 6 设计服务 0.95 断有限公司 青岛掌上医讯信息技 7 销售商品 0.18 术有限公司 8 百洋智能 销售商品 0.36 9 北京万维 销售商品 228.26 注:发行人于2022年8月将其持有的全部北京万维的股权转让给重庆惠生云健商务信息 4-1-9 咨询中心(有限合伙),自此北京万维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故上表对北京万维的关联交易金 额为2022年8-9月的交易金额。 3、主要关联租赁 (1)发行人为出租方 承租方 资产种类 2022 年 1-9 月(万元) 百洋集团 办公楼 582.95 青岛普泰科 办公楼 7.03(注) 注:发行人于2022年5月自北京诚创、百洋集团受让青岛普泰科合计45.37%的股权,并 将青岛普泰科纳入合并范围,故上表对青岛普泰科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022年1-5月的交易金 额。 (2)发行人为承租方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承租房屋具体情况如下: 出租方 资产种类 2022 年 1-9 月(万元) 上海现代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楼 8.79 4、知识产权转让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发 行人发生的主要关联知识产权转让情况如下: 序 转让协议 合同签署时 截至 2022 年 9 月 转让方 受让方 合同内容 号 名称 间 30 日的转让情况 发行 《商标转让 百洋诚创将注册号为 34938222、 百洋诚 1. 人、美 声明书》(2 36817399 的两件商标转让给美国 2019.10 已全部完成转让 创 国安士 份) 安士与发行人共有 发行 《商标转让 百洋诚创将注册号为 27248756、 百洋诚 2. 人、美 声明书》(3 27257226、5831354 的商标转让给 2019.10 已全部完成转让 创 国安士 份) 美国安士与发行人共有 美国安 百洋诚创将注册号为 5831348 等 39 百洋诚 《商标转让 3. 士、发 件商标转让给美国安士与发行人 2020.1 已全部完成转让 创 声明书》 行人 共有 健康药房将编号为 15467289、 健康药 北京诚 《商标转让 15467465、15467527、59013818 的 4. 2022.02 已全部完成转让 房 创 声明书》 商标或商标申请权转让给北京诚 创 4-1-10 5、关联担保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关联方百洋集团、付钢为发行人提供的正在履行的关 联担保余额为95,885.42万元。 6、关联方股权转让 (1)收购青岛百洋智心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2022年3月23日,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北京百洋智心医学研究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北京百洋智心”)与发行人控股股东百洋集团签署《关于青岛百洋智心科 技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百洋集团将其持有青岛百洋智心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青岛百洋智心”)100%股权转让给北京百洋智心,转让价款为 5,008,541.14元。根据公司说明,股权转让价款定价系参考青岛百洋智心截至2022 年3月15日的净资产。。该项股权转让已于2022年4月1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截 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转让价款已完成支付。 (2)收购青岛普泰科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青岛普泰科”)45.37%股 权 2022年4月27日,发行人子公司百洋智合与北京诚创、百洋集团签署《关于 青岛普泰科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北京诚创、百洋集团 将持有的青岛普泰科合计45.37%的股权转让给百洋智合,转让价款合计为 1,000,816.02元。根据该协议,股权转让价款定价系参考青岛普泰科截至2022年3 月31日的净资产。该项股权转让已于2022年5月25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截至本 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转让价款已完成支付。 (3)收购青岛百年康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青岛百年康健”)55%股权 2022年4月27日,发行人子公司百洋智合与百洋集团签署《关于青岛百年康 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百洋集团将持有的青岛百年康健55% 的股权转让给百洋智合,转让价款合计为4,770,850.7元。根据公司说明,股权转 让价款定价系参考转让方百洋集团对青岛百年康健的实缴出资情况并结合青岛 百年康健截至2022年3月31日的净资产情况经双方协商确定。该项股权转让已于 2022年5月25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转让价款已 完成支付。 4-1-11 (三)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1、关于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或接 受劳务时,交易定价客观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上述关联 交易具有必要性、公允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关于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或提 供劳务时,交易定价客观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上述关联 交易具有必要性、公允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关于关联方与发行人之间的房屋租赁 根据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出租、承租的房屋与市场同 等办公场所租金水平相当,具有必要性、公允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 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4、关于关联方与发行人之间的知识产权转让 报告期内发生的公司与关联方的知识产权转让系基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发 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符合正常商业条款和自愿、平等原则,具有 必要性、公允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5、关于关联方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担保 根据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发行人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均是无偿的, 且均签署了担保合同。因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担保事项具 有必要性、公允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6、关于关联方与发行人之间的股权转让 报告期内发生的公司与关联方的股权转让系基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 偶发性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符合正常商业条款和自愿、平等原则,参照标的 公司的净资产、实缴资本等作价转让,具有必要性、公允性、合理性,不存在损 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4-1-12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的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自有房产的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说明,自《补充法律意见(二)》出具之日至本补 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拥有的编号为鲁(2017)青岛市不动产权第0074604 号的房产以及江西百洋拥有的编号为赣(2019)井开区不动产权第0002296号、 赣(2019)井开区不动产权第0002297号、赣(2019)井开区不动产权第0002298 号的房产已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换发后的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序 建筑面积 规划 他项权 共有 所有权人 证号 座落 注 号 (㎡) 用途 利 情况 鲁(2022)青岛 市北区开封路 88 单独 1 发行人 市不动产权第 34,123.85 工业 已抵押 号 1 号楼全幢 所有 0025597 号 井冈山经济技术 赣(2022)井开 开发区君山大道 单独 2 江西百洋 区不动产权第 331.7 工业 无 152 号 宿 舍 楼 所有 0000807 号 1-202室 井冈山经济技术 赣(2022)井开 开发区君山大道 单独 3 江西百洋 区不动产权第 282.2 工业 无 152 号 宿 舍 楼 所有 0000806 号 1-201室 江西省吉安市井 赣(2022)井开 冈山经济技术开 单独 4 江西百洋 区不动产权第 3,146.40 工业 无 发区君山大道152 所有 0000805 号 号 (二)发行人租赁房产情况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要经营性房屋租赁 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附表五:《主要经营性房屋租赁情况统计表》。 经核查,附表五所列22处房屋租赁中有19处租赁房屋未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不符合《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存在法律瑕疵,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 司存在因该等瑕疵而受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罚款的法律风险,但该等法律瑕疵不影 响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有权根据相关租赁合同使用该等 房屋。因此,上述租赁瑕疵不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且对本 次发行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4-1-13 经核查,附表五所列22处房屋租赁中有3处租赁房屋的出租方不能提供所出 租房屋的产权证明等文件,本所律师不能确定该等租赁房屋的权属状况以及是否 属于违建等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对上述房屋的租赁关系存在被认定为无 效的风险。 经核查,发行人子公司青岛百年康健所租赁的位于青岛市胶州区小西庄村北 204国道南的房屋实际系建设在胶东市胶东街道办事处小西庄村经济合作社的集 体土地之上,该处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对外出租事项未取得有权主管部门的审批或 相关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决议,且相关房产未取得产权证书。青岛百年康健对上 述房屋的租赁关系存在被认定为无效的风险。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对租赁房屋的配 套建设性投入较少。若因租赁房屋的权属瑕疵确实需要更换租赁房屋的,发行人 可在较短的时间内寻找可替代的租赁房屋,且届时替换租赁房屋对发行人及其控 股子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较小,亦不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经营 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经本所律师核查以及发行人确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 司自租赁上述房屋使用以来,未因此发生任何纠纷,未影响到发行人的实际使用。 发行人控股股东百洋集团、实际控制人付钢出具《承诺函》,若发行人及其 控股子公司因第三人主张权利或政府机关行使职权而致使上述租赁房屋的租赁 关系无效或出现任何纠纷导致公司需要搬迁并遭受经济损失,或被有权政府部门 处罚,或被其他第三方追索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将予 以足额补偿,保证发行人不因此遭受任何经济损失。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虽然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上述房屋租赁存在瑕疵, 但未出现导致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况,相关房产的状态不会导致 发行人的持续经营受到重大影响,也不会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三)发行人拥有无形资产的变化情况 1、土地使用权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说明,自《补充法律意见(二)》出具之日至本补 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拥有的编号为鲁(2017)青岛市不动产权第0074604 号的土地使用权已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换发后证书的具体情况如下: 4-1-14 土地 土地使 序 使用权 地类 他项 使用 土地证号 座落 用权面 终止日期 号 类型 (用途) 权利 权人 积(㎡) 鲁(2022)青岛 市北区开封 发行 已抵 1 市不动产权第 路 88 号 1 号 27,666.7 2060.09.28 出让 工业用地 人 押 0025597 号 楼全幢 2、发行人境内注册商标的变化情况 新增期间,发行人境内注册商标的变更情况如下: (1)发行人新增取得的境内注册商标情况如下: 序 核定使用 取得 注册有效期 他项 注册商标 注册人 注册证号 号 商品类别 方式 限 权利 1 美国安士、 原始 2022.05.14- 38945202 30 无 发行人 取得 2032.05.13 2 美国安士、 原始 2022.05.21- 42213363 5 无 发行人 取得 2032.05.20 3 美国安士、 受让 2022.05.14- 42799209 30 无 发行人 取得 2032.05.13 4 美国安士、 受让 2022.05.14- 43081032 30 无 发行人 取得 2032.05.13 4-1-15 序 核定使用 取得 注册有效期 他项 注册商标 注册人 注册证号 号 商品类别 方式 限 权利 5 原始 2022.05.21- 发行人 60997338 35 无 取得 2032.05.20 6 发行人、美 受让 2021.01.07-2 37345205 30 无 国安士 取得 031.01.06 7 美国安士、 原始 2022.08.28-2 49730222 32 无 发行人 取得 032.08.27 8 美国安士、 原始 2022.07.14-2 32 无 发行人 43251779 取得 032.07.13 9 美国安士、 受让 2022.07.28-2 43094151 44 无 发行人 取得 032.07.27 10 美国安士、 原始 2022.07.21-2 42778963 5 无 发行人 取得 032.07.20 11 美国安士、 受让 2020.10.21-2 37357198 5 无 发行人 取得 030.10.20 4-1-16 序 核定使用 取得 注册有效期 他项 注册商标 注册人 注册证号 号 商品类别 方式 限 权利 12 青岛纽特舒 原始 2022.06.07- 61293815 30 无 玛 取得 2032.06.06 13 青岛纽特舒 原始 2022.06.07- 61299016 32 无 玛 取得 2032.06.06 14 青岛纽特舒 原始 2022.06.07- 61307731 5 无 玛 取得 2032.06.06 15 青岛纽特舒 原始 2022.06.07- 61313060 29 无 玛 取得 2032.06.06 16 青岛纽特舒 原始 2022.08.14-2 35 无 玛 61290621 取得 032.08.13 17 原始 2022.05.07- 健康科技 57994574 30 无 取得 2032.05.06 18 原始 2022.04.28- 健康科技 58558758 44 无 取得 2032.04.27 4-1-17 序 核定使用 取得 注册有效期 他项 注册商标 注册人 注册证号 号 商品类别 方式 限 权利 19 原始 2022.05.07- 健康科技 58569120 30 无 取得 2032.05.06 20 原始 2022.04.14- 健康科技 58574966 5 无 取得 2032.04.13 21 原始 2022.06.14- 健康科技 61347831 32 无 取得 2032.06.13 22 原始 2022.06.14- 健康科技 61352912 5 无 取得 2032.06.13 23 原始 2022.06.14- 健康科技 61356308 38 无 取得 2032.06.13 24 原始 2022.06.14- 健康科技 61359370 35 无 取得 2032.06.13 25 原始 2022.09.14-2 健康科技 62071799 16 无 取得 032.09.13 4-1-18 序 核定使用 取得 注册有效期 他项 注册商标 注册人 注册证号 号 商品类别 方式 限 权利 26 原始 2022.07.07-2 健康科技 32 无 58564822 取得 032.07.06 27 原始 2022.08.14-2 健康科技 57972868 35 无 取得 032.08.13 28 青岛百年康 原始 2022.05.28- 61003741 10 无 健 取得 2032.05.27 29 原始 2022.06.07- 百洋易美 60764854 5 无 取得 2032.06.06 30 原始 2022.05.14- 百洋易美 60768705 35 无 取得 2032.05.13 31 原始 2022.05.14- 百洋易美 60769394 3 无 取得 2032.05.13 32 原始 2022.05.14- 百洋易美 60784884 21 无 取得 2032.05.13 4-1-19 序 核定使用 取得 注册有效期 他项 注册商标 注册人 注册证号 号 商品类别 方式 限 权利 33 原始 2022.05.28- 百洋易美 60787585 5 无 取得 2032.05.27 34 原始 2022.06.07- 百洋易美 60789667 5 无 取得 2032.06.06 35 原始 2022.06.28- 百洋易美 61530921 35 无 取得 2032.06.27 36 原始 2022.06.14- 百洋易美 61533581 3 无 取得 2032.06.13 37 原始 2022.06.28- 百洋易美 61546946 5 无 取得 2032.06.27 38 原始 2022.06.14- 百洋易美 61554214 21 无 取得 2032.06.13 39 原始 2022.09.21-2 百洋挑剔喵 63569007 10 无 取得 032.9.20 4-1-20 序 核定使用 取得 注册有效期 他项 注册商标 注册人 注册证号 号 商品类别 方式 限 权利 40 原始 2022.09.28-2 百洋挑剔喵 63574046 21 无 取得 032.9.27 41 原始 2022.09.28-2 百洋挑剔喵 63574033 3 无 取得 032.9.27 42 原始 2022.08.14-2 百洋易美 60799950 35 无 取得 032.08.13 43 原始 2022.08.14-2 百洋易美 60773108 35 无 取得 032.08.13 44 受让 2022.09.07-2 百洋易美 35 无 53544608 取得 032.09.06 (2)发行人下属子公司健康药房将其原有已注册的下述境内商标转让给发 行人的下属子公司百洋易美: 序 注册商标 注册证号 核定使用商品类别 注册有效期限 他项权利 号 1 53537012 5 2021.09.14-2031.09.13 无 4-1-21 序 注册商标 注册证号 核定使用商品类别 注册有效期限 他项权利 号 2 53522367 32 2021.09.14-2031.09.13 无 3 53515293 30 2021.09.28-2031.09.27 无 4 13659594 44 2015.02.28-2025.02.27 无 5 13659586 35 2015.02.21-2025.02.20 无 6 11088826 30 2013.11.07-2033.11.06 无 7 11088687 5 2013.11.07-2033.11.06 无 8 53520326 44 2022.01.07-2032.01.06 无 4-1-22 序 注册商标 注册证号 核定使用商品类别 注册有效期限 他项权利 号 9 55412766 29 2022.01.28-2032.01.27 无 10 55419922 32 2022.01.28-2032.01.27 无 11 55420491 35 2022.01.28-2032.01.27 无 12 55446419 5 2022.01.14-2032.01.13 无 13 55448203 30 2022.01.21-2032.01.20 无 14 57297439 32 2022.01.07-2032.01.06 无 (3)鉴于发行人下属子公司江西百洋的公司名称由“江西贝瓦药业有限公 司”变更为“江西百洋医药有限公司”,因此江西百洋名下已注册商标的注册人 均已变更为“江西百洋医药有限公司”。 (4)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说明,发行人将其部分单独持有的境内注册 商标转让给美国安士并与其共有,转让的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4-1-23 序 核定使用 取得 注册有效期 他项 注册商标 注册人 注册证号 号 商品类别 方式 限 权利 发行人、美 受让 2018.10.28- 1 25383434 3 无 国安士 取得 2028.10.27 发行人、美 受让 2019.10.21- 2 34488578 3 无 国安士 取得 2029.10.20 发行人、美 受让 2020.02.07- 3 34499055 3 无 国安士 取得 2030.02.06 发行人、美 受让 2019.10.21- 4 34494721 3 无 国安士 取得 2029.10.20 发行人、美 受让 2019.10.07- 5 34946736 3 无 国安士 取得 2029.10.06 发行人、美 受让 2020.02.28- 6 36798141 3 无 国安士 取得 2030.02.27 (5)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说明,健康药房已将其持有的下述三个境内 注册商标转让给百洋诚创: 序 注册商标 注册证号 核定使用商品类别 注册有效期限 号 4-1-24 序 注册商标 注册证号 核定使用商品类别 注册有效期限 号 1 15467527 42 2015.12.14-2025.12.13 2 15467465 39 2015.11.21-2025.11.20 3 15467289 38 2015.11.21-2025.11.20 (6)发行人于2022年5月11日注销下述商标: 序 核定使用 取得 注册有效期 他项 注册商标 注册人 注册证号 号 商品类别 方式 限 权利 受让 2018.10.28- 1 发行人 25385816 3 无 取得 2028.10.27 (7)因2022年8月,发行人将其持有的全部北京万维的股权转让给重庆惠生 云健商务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因此北京万维持有的全部商标均不再属于 发行人体系内的商标。 3、发行人境内专利的变化情况 新增期间,发行人境内已授权专利的变更情况如下: (1)发行人新增取得的境内专利 序 专利类 取得方 法律 他项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申请号 申请日 号 型 式 状态 权利 1 包装袋(液体 外观设 原始取 发行人 2022303287174 2022.05.31 维持 无 钙) 计 得 2 一种物流仓 实用新 百洋物流 2021214204419 2021.06.25 原始取 维持 无 4-1-25 序 专利类 取得方 法律 他项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申请号 申请日 号 型 式 状态 权利 储用起重设 型 得 备 心肌细胞的 3 受让取 分离试剂和 发明 青岛百洋智心 2020104823573 2020.05.29 维持 无 得 分离方法 人心肌细胞 分离试剂、培 4 受让取 养基、分离方 发明 青岛百洋智心 2019102754472 2019.04.04 维持 无 得 法和培养方 法 一种消化内 5 实用新 受让取 镜检查辅助 青岛百年康健 2021218648743 2021.08.11 维持 无 型 得 口腔支撑器 6 一种喉镜用 实用新 受让取 青岛百年康健 2020216601451 2020.08.11 维持 无 存放装置 型 得 一种硬管光 7 实用新 原始取 纤内窥镜头 青岛百年康健 2022212672245 2022.05.24 维持 无 型 得 部弯曲结构 靶向雄激素 8 受让取 受体的化合 发明 青岛普泰科 2021103914391 2021.04.13 维持 无 得 物 (2)发行人法律状态发生变更的境内专利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由于下述专利公司不再使用,未续交年费,相关专利法 律状态由“维持”变更为欠费或失效等状态,具体如下: 序 取得 他项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权人 专利申请号 申请日 法律状态 号 方式 权利 1. 保健品外包 受让 等年费滞 外观设计 发行人 2017301340753 2017.04.20 无 装 取得 纳金 2. 包装盒(钙维 受让 等年费滞 生素 d 颗粒内 外观设计 发行人 2018302683204 2018.05.31 无 取得 纳金 包) 3. 包装盒(钙维 受让 等年费滞 外观设计 发行人 2018302683191 2018.05.31 无 生素 d 颗粒) 取得 纳金 4. 标贴(孕妇钙 未缴年费 受让 维生素 d 咀嚼 外观设计 发行人 2019301264481 2019.03.25 专利权终 无 取得 片) 止,等恢复 5. 包装盒(孕妇 未缴年费 受让 钙维生素 d 咀 外观设计 发行人 2019301264462 2019.03.25 专利权终 无 取得 嚼片) 止,等恢复 6. 未缴年费 包装盒(碳酸 受让 外观设计 发行人 2019301260476 2019.03.25 专利权终 无 钙 d3 片) 取得 止,等恢复 7. 标贴(碳酸钙 受让 未缴年费 外观设计 发行人 2019301260442 2019.03.25 无 d3 片) 取得 专利权终 4-1-26 序 取得 他项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权人 专利申请号 申请日 法律状态 号 方式 权利 止,等恢复 8. 标贴(小象钙 未缴年费 受让 维生素 d 咀嚼 外观设计 发行人 2019301260298 2019.03.25 专利权终 无 取得 片) 止,等恢复 9. 包装盒(小象 未缴年费 受让 钙维生素 d 咀 外观设计 发行人 2019301260264 2019.03.25 专利权终 无 取得 嚼片) 止,等恢复 10. 标贴(迪巧牌 受让 等年费滞 外观设计 发行人 2019301968390 2019.04.26 无 秀源女性片) 取得 纳金 11. 包装盒(迪巧 受让 等年费滞 牌秀源女性 外观设计 发行人 2019301968386 2019.04.26 无 取得 纳金 片) 12. 包装袋(迪巧 原始 未缴年费 儿童含钙软 外观设计 发行人 2019306822588 2019.12.06 无 取得 终止失效 糖) 13. 标贴(迪巧儿 原始 未缴年费 外观设计 发行人 2019306822592 2019.12.06 无 童含钙软糖) 取得 终止失效 14. 黄色小儿钙 受让 未缴年费 外观设计 发行人 2015300339393 2015.02.05 无 片药盒 取得 终止失效 15. 保健品外包 受让 未缴年费 外观设计 发行人 2015300329279 2015.02.04 无 装盒 取得 终止失效 16. 包装盒(保健 受让 未缴年费 外观设计 发行人 2015300330295 2015.02.04 无 药绿色) 取得 终止失效 17. 包装盒(黄色 受让 未缴年费 外观设计 发行人 2015300321898 2015.02.03 无 碳酸钙) 取得 终止失效 18. 绿色维 D 钙 受让 未缴年费 咀嚼片包装 外观设计 发行人 2015300275832 2015.01.29 无 取得 终止失效 盒 19. 小儿碳酸钙 受让 未缴年费 D3 颗粒包装 外观设计 发行人 2015300277043 2015.01.29 无 取得 终止失效 盒 20. 包装盒 受让 未缴年费 (D-Cal 钙 外观设计 发行人 2015300321281 2015.02.03 无 取得 终止失效 片) 21. 标贴(秀源女 原始 等年费滞 外观设计 发行人 2020303067921 2020.06.16 无 性片) 取得 纳金 22. 包装袋(红参 原始 等年费滞 阿胶植物饮 外观设计 健康药房 2021303435913 2021.06.04 无 取得 纳金 品) 23. 包装盒(红参 原始 等年费滞 阿胶植物饮 外观设计 健康药房 2021303436901 2021.06.04 无 取得 纳金 品外包) (4)发行人已登记的境内作品著作权的变化情况 新增期间,发行人新增取得下述已登记的境内作品著作权: 4-1-27 著 序 作 他项 作品名称 登记号 登记日期 类别 首次发表日期 取得方式 号 权 权利 人 发 Golden 国作登字 1 行 Sachets设 2022.07.28 美术 2021.05.20 原始取得 无 -2022-F-10154619 人 计图 发 FLEX 国作登字 2 行 JOINT设 2022.07.28 美术 2021.05.20 原始取得 无 -2022-F-10154621 人 计图 (四)发行人的对外投资的变化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说明以及本所律师的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二)》出 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主要对外投资情况变化如下: 1、新增控股、参股子公司 (1)深圳百洋智心医学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百洋智心”) 2022年6月,发行人新设全资子公司深圳百洋智心。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 及本所律师核查,深圳百洋智心目前持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 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CFKK91),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 具之日,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深圳百洋智心医学研究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曙光社区智谷研发楼 F 栋 1501 法定代表人 李铭钰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2 年 6 月 9 日 营业期限 2022 年 6 月 9 日至长期 一般经营项目是: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新 经营范围 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人体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 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 4-1-28 无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北京百洋智心持有深圳百 洋智心100%股权。 (2)青岛百洋国科医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百洋国科”) 2022年7月,发行人新设全资子公司青岛百洋国科。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 及本所律师核查,青岛百洋国科目前持有青岛前湾保税港区市场监管局核发的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20MABTD1UD47),截至本补充法 律意见出具之日,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青岛百洋国科医用设备有限公司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团结路 3717 号 A1003 室 法定代表人 周刚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2 年 7 月 11 日 营业期限 2022 年 7 月 11 日至长期 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 经营;核材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经营范围 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 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子公司北京百洋国胜持有青岛百洋国 科57%股权。 (3)青岛普泰科 2022年4月27日,发行人子公司百洋智合与北京诚创、百洋集团签署《关于 青岛普泰科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北京诚创、百洋集团 将持有的青岛普泰科合计45.37%的股权转让给百洋智合。该项股权转让已于2022 年5月25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4-1-29 2022年9月1日,发行人子公司百洋智合与吕海彬等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吕海彬将其持有的青岛普泰科5.6265%的股权转让给百洋智合。该项股权转 让于2022年9月2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本所律师核查,青岛普泰科目前持有青岛市市北区 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03MA3WGQ2W46),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青岛普泰科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开封路 88 号 法定代表人 李丽华 注册资本 179.4 万元 成立日期 2021 年 3 月 29 日 营业期限 2021 年 3 月 29 日至无固定期限 一般项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经营范围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子公司百洋智合持有青岛普泰科51% 股权。 (4)青岛百年康健 2022年4月27日,发行人子公司百洋智合与百洋集团签署《关于青岛百年康 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百洋集团将持有的青岛百年康健55% 的股权转让给百洋智合。该项股权转让已于2022年5月25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22年8月1日,百洋智合、陈岩与北京百洋国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 定百洋智合将其持有的青岛百年康健55%的股权转让给北京百洋国胜,陈岩将其 持有的青岛百年康健2%的股权转让给北京百洋国胜。该项股权转让已于2022年9 月1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4-1-30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本所律师核查,青岛百年康健目前持有青岛市市北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03MA94RXCT8A),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青岛百年康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开封路 88 号百洋健康科技园 法定代表人 周刚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1 年 8 月 31 日 营业期限 2021 年 8 月 31 日至无固定期限 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分支机构经营]; 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第一类医疗 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经营范围 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分支机构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 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分支机构经营];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子公司北京百洋国胜持有青岛百年康 健57%股权。 (6)青岛百洋挑剔喵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挑剔喵商贸”) 2022年11月,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百洋易美新设全资子公司挑剔喵商贸。根据 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本所律师核查,挑剔喵商贸目前持有青岛前湾保税港区市场 监管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20MAC34C3EX2),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青岛百洋挑剔喵商贸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前湾保税港区莫斯科路 44 号乾通源 住所 办公楼二楼 8212-6-2 室(A) 4-1-31 法定代表人 李镇宇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2 年 11 月 25 日 营业期限 2022 年 11 月 25 日至无固定期限 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化妆品批发;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家居 用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文具用 品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经营范围 会议及展览服务;健身休闲活动;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子公司百洋易美持有挑剔喵商贸100% 股权。 (7)青岛百洋大骋医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百洋大骋”) 2022年12月,山东大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青岛百洋大骋57%的股 权转让给北京百洋国胜。该项股权转让已于2022年12月23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本所律师核查,青岛百洋大骋目前持有青岛前湾保 税港区市场监管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20MAC2TM0L06),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青岛百洋大骋医用设备有限公司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团结路 3717 号 A1005 法定代表人 陈牧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2 年 10 月 24 日 营业期限 2022 年 10 月 24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 4-1-32 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 开发;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 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特种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 租;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专用设备制 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 电组件设备销售;汽车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小微型 客车租赁经营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 专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子公司北京百洋国胜持有青岛百洋大 骋57%股权。 (8)北京百洋东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东源”) 2023年1月,发行人控股子公司青岛东源新设控股子公司北京东源。根据发 行人提供的资料及本所律师核查,北京东源目前持有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 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9MAC652UJ3W),截 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北京百洋东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京市门头沟区平安路 20 号院 5 号楼 6 层 6002 室 法定代表人 邵伟斌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3 年 1 月 3 日 营业期限 2023 年 1 月 3 日至无固定期限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 日用百货销售;食品用洗涤剂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实 验分析仪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 经营范围 家用电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 策划;企业管理;专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 器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1-33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子公司青岛东源持有北京东源92%股 权。 2、原子公司、参股公司变化 (1)百洋汇康 2022年7月,百洋汇康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赵敏。 (2)百洋网联大药房 2022年8月,百洋网联大药房经营范围变更为:许可项目:药品零售;食品 销售;酒类经营;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 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消毒器械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出版物零售;生活美 容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美甲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 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 品);日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日用化学产品销售;玩具、动漫 及游艺用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家具销 售;箱包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家居用品 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针纺织品销售;橡胶 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市场营销策划;广 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 许可审批的项目);包装服务;装卸搬运;软件开发;商标代理;健康咨询服务 (不含诊疗服务);户外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珠宝首饰零售;消毒剂销售 (不含危险化学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北京百洋智心 4-1-34 2022年6月,北京百洋智心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李丽华;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 万元;住所变更为:北京市门头沟区平安路20号院5号楼7层7002室。 (4)萌驼日化 2022年5月,萌驼日化更名为“青岛百洋挑剔喵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百 洋挑剔喵”);经营范围变更为: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医护 人员防护用品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健康咨询服务 (不含诊疗服务);医用口罩零售;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化妆品零售; 化妆品批发;采购代理服务;新鲜水果零售;新鲜蔬菜批发;新鲜水果批发;母 婴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家居 用品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物联网技术服务; 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数字内 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平面设计;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互联 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农 副产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珠宝首饰零售;消毒剂销售(不含 危险化学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特殊 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进出口代理;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 日用化学产品销售;美甲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药品零售;药 品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药品批发;免税商品销售;海关监管 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消毒器械销售;酒类经营;小餐 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经营[分支机构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医疗美容 服务;生活美容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5)江西百洋 2022年5月,江西百洋变更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 器械经营,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消毒器械销售,食 4-1-35 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 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 日用杂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 含诊疗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日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 化妆品零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 食品),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会 议及展览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022年12月,江西百洋经营范围变更为: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 器械经营,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消毒器械销售,食 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日用杂品销售,第一类 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市场营 销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日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消毒剂销 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日用口罩(非 医用)销售,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 品),会议及展览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云计算 装备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柏元医学 2022年6月,百洋医药受让取得济南洪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柏元医学 4%的股权;2023年1月,发行人将其持有的柏元医学50%的股权转让给青岛东源, 发行人将其持有的柏元医学5%的股权转让给山东百洋,青岛拓达投资管理企业 (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柏元医学19%的股权转让给山东百洋。上述股权转让完 成后,青岛东源持有柏元医学50%的股权,山东百洋持有柏元医学24%的股权。 2022年9月,柏元医学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王廷伟;注册地址变更为山东省济 南市槐荫区日照路2751号齐鲁之门B2-B座5层507-2室。 4-1-36 (7)香港威坦因 根据香港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2022年5月香港威坦因更名为:纽特舒玛国 际健康有限公司。 (8)香港慧康 根据香港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2022年5月香港慧康更名为:纽特舒玛(香 港)有限公司。 (9)海外商贸 根据香港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2022年6月7日,发行人将其持有的海外商贸 1,000,000股转让给百洋易美;2022年7月5日,海外商贸新增发行5,000,000股给百 洋易美。该等变更完成后,百洋易美持有海外商贸6,000,000股股份,持股100%。 (10)北京万维 2022年8月,发行人将其持有的全部北京万维的股权转让给重庆惠生云健商 务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自此北京万维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不 再属于发行人体系内公司。因北京万维转出,其参股公司亦不再是发行人的参股 公司。 (11)健康药房 2022年10月,健康药房注册地址变更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开封路88号1号 楼四楼。 (12)百洋智合 2022年8月,百洋智合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李丽华。 (13)青岛东源 2022年9月,青岛东源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王廷伟。 4-1-37 (14)青岛典众 2022年10月,青岛典众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佀琳琳。 (15)山东百洋 2022年9月,山东百洋注册地址变更为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花园路84号振邦 大厦8楼;2022年9月,山东百洋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王廷伟;2022年11月,山东百 洋经营范围变更为: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 三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道路货物运输 (不含危险货物);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二类医疗 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化妆品零售; 化妆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厨具 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家用电器销售;汽车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 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 零售;专用设备修理;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 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市场营 销策划;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6)百洋西岸 2022年11月,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王廷伟。 (17)上海百洋 2022年10月,上海百洋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王廷伟。 (18)百洋盛汇 2022年9月,张宏桓将其持有的百洋盛汇2%的股权转让给北京百洋国胜,发 行人将其持有的百洋盛汇55%的股权转让给北京百洋国胜,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 4-1-38 北京百洋国胜持有百洋盛汇57%的股权。2022年11月,百洋盛汇经营范围变更为: 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专用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通讯设 备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办公用品销售;家具销售;家用电器 销售;汽车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实验分析仪器销 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十一、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的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 1、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正在履行的重大业务合同情况如下: (1)迪巧系列产品相关协议 A.发行人与美国安士、中山安士签署的迪巧系列产品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 2016 年 8 月,发行人与美国安士、中山安士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协 议》约定美国安士进行迪巧补钙系列产品的上游开发以及供货;中山安士负责产 品的进口及分包装;百洋医药负责迪巧系列产品在中国境内(包括港澳台地区) 营销业务的全面管理。协议确定了合作产品的范围与价格,并约定了美国安士授 权发行人使用安士品牌注册商标;与发行人共有迪巧品牌注册商标等一系列支持 发行人销售推广迪巧系列产品的措施。该协议有效期至 2068 年 2 月 13 日。 2017 年 2 月,三方签订《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对产品配送方式条款进 行了修订。2018 年 3 月,三方签订《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之二》,新增合作产 品“迪巧钙维生素 D 颗粒 15 袋”。2019 年 5 月,三方签订《合作协议之补充协 议之三》,针对“小儿碳酸钙 D3 颗粒”产品的价格条款进行了调整。 2020 年 8 月,发行人与美国安士、中山安士签署《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四》, 针对多个产品的价格条款进行了调整。 4-1-39 B.健康产业与美国安士签署的品牌引进协议及补充协议 2016 年 1 月,发行人子公司健康产业与美国安士签订《品牌引进合作协议》。 协议约定健康产业负责引进美国安士及其子公司或与美国安士有关的产品;健康 产业及其关联方在合作区域(中国大陆包括港澳台地区)内促使产品形成销售; 双方约定品牌引进费的计算方法和结算方式。该协议有效期至 2068 年 2 月 13 日止。 2016 年 3 月,双方签订《品牌引进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针对品牌引进 费的结算基数进行了调整。2018 年 3 月,双方签订《品牌引进合作协议之补充 协议之二》,新增合作产品“维 D 钙咀嚼片 15 袋”。 2016 年 1 月,发行人子公司健康产业与美国安士签订《跨境合作协议》和 《跨境推广运营协议》。协议约定健康产业作为“小儿碳酸钙 K2&D3 颗粒 20 袋装”的中国境内独家跨境销售电商,约定合作产品的价格以及品牌引进费的计 算方法和结算方式。该协议有效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C.发行人与中山安士签署的品牌运营协议 2019 年 4 月,发行人与中山安士签订《品牌运营协议》,协议约定发行人 作为迪巧系列产品的独家品牌运营商,对迪巧产品提供整体营销策划方案,包括 营销策划、学术及营销推广会议等形式的品牌运营服务;中山安士有义务积极配 合发行人策划工作;约定协议双方违反独家代理权相关约定的违约责任;双方约 定品牌运营服务费用的计算方法和结算方式。协议在上述迪巧系列产品的合作协 议的合作期限内有效。该协议修订并终止了双方于 2016 年 10 月及 2019 年 1 月 签订的《品牌运营协议》。 2018 年 11 月,发行人与中山安士签订《合作协议》。协议约定由发行人作 为“碳酸钙 D3 片”产品的独家品牌运营商;中山安士负责协议合作产品的上游 开发,如产品研发、生产组织、产品生产和研发地的政府事务,配合发行人在合 作区域市场上的品牌宣传工作等;发行人负责对本协议合作产品的营销业务进行 全面管理,包括品牌管理、品牌宣传、市场调研、策略制定、营销推广、价格确 定、分销商遴选、渠道及经销商管理等。该协议有效期至 2023 年 11 月 20 日止。 2020 年 8 月,发行人与中山安士签署《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针对“碳酸钙 4-1-40 D3 片”产品的价格条款进行了调整。 2022 年 3 月,百洋智合与中山安士签署《品牌运营协议书》,约定中山安 士委托百洋智合为“迪巧”系列产品的独家品牌运营服务商,协议在销售总代理 协议的合作期限内有效。 (2)泌特产品相关协议 A.发行人与扬州一洋签署的泌特系列产品销售总经销协议书 2016 年 6 月,发行人与扬州一洋签订《销售总经销协议书》。协议约定发 行人为扬州一洋生产的“复方阿嗪米特肠溶片”(商品名:泌特)中国地区唯一 总销售经销商;确定合作产品的范围与价格。协议有效期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在满足一定业绩指标后,协议有效期可延长至 2040 年 6 月 30 日。 B.发行人与扬州一洋签署的品牌运营协议 2019 年 4 月,发行人与扬州一洋签订《品牌运营协议书》,协议约定发行 人作为泌特系列产品的独家品牌运营商,对泌特产品提供整体营销策划方案,包 括营销策划、学术及营销推广会议等形式的品牌运营服务;约定协议双方违反独 家代理权相关约定的违约责任;双方约定品牌运营服务费用的计算方法和结算方 式。协议在销售总经销协议书的合作期限内有效。该协议修订并终止了双方于 2016 年 6 月及 2019 年 1 月签订的《品牌运营协议》。 2020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与扬州一洋签订《品牌运营协议之补充协议》, 对品牌服务费结算单价进行调整。 2022 年 4 月,百洋智合与扬州一洋签署《品牌运营协议书》,协议约定扬 州一洋委托百洋智合为“泌特”系列产品的独家品牌运营服务商,协议在销售总 代理协议的合作期限内有效。 (3)发行人与安斯泰来签订的协议 2019 年 3 月,发行人与安斯泰来制药(中国)有限公司签订了《安斯泰来 药店零售购销协议》,约定安斯泰来授权发行人在中国大陆零售市场(安斯泰来 备案药店除外)推广及销售哈乐系列产品。发行人负责在授权市场内与“安斯泰 来”产品有关的零售市场推广活动计划和活动。协议有效期至 2022 年 3 月 31 4-1-41 日止。 2020 年 7 月,发行人与安斯泰来签订《安斯泰来药店零售购销协议》补充 协议,约定将双方的合作期限延长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1年11月9日,发行人与安斯泰来制药(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 斯泰来”)签署《推广服务协议》,约定安斯泰来授权发行人对哈乐、卫喜康、 贝坦利三款特定产品规格和包装规格的产品提供产品推广服务。协议有效期自 2021年11月9日至2026年8月31日止。如发生协议约定的提前终止情形,协议期限 将相应提前到期调整。若无违约情况且未发生终止情形,协议期限自动顺延五年 至2031年8月31日。 2022年6月,发行人与安斯泰来制药(中国)有限公司、百洋智合签署《协 议转让确认函》,确认发行人将上述2021年11月9日签署的《推广服务协议》项 下的权利义务自2022年4月起概括转让给百洋智合。 2、融资类合同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正在履行的金额前五大的融资类合同详见本补充法律 意见附表六。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上述截至报告期末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合法有效, 不存在潜在的重大法律风险,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履行该等合同不存在法律障 碍。 (二)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情况。 1、其他应收款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和确认,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前五名合计为1,903.9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对方当事人 余额(万元) 款项性质 1 北京天保宏远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552.53 保证金 2 张宏桓 476.37 股权转让款 4-1-42 3 上海安必生制药技术有限公司 400.00 保证金 青岛西海岸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有 4 243.45 保证金 限公司 5 哈尔滨儿童制药厂有限公司 231.55 保证金 2、其他应付款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和确认,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的其他应付款金额为 7,963.94万元。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如下: 序号 款项性质 余额(万元) 1 往来款 891.79 2 保证金及押金 1,007.70 3 费用报销款 5,126.52 4 应付代垫税费 364.68 5 其他 573.26 根据发行人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 款均系正常的生产经营、业务活动产生,合法有效。 十二、 “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的变化情况 根据发行人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自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期间,发行人不 存在增资扩股和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界定的重大股权收购 以及重大股权出售情况。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拟进行的 重大资产置换、资产剥离、资产出售或收购等行为计划。 十三、 “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的变化情况 根据发行人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二)》出具之日至本 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发生变化情况如下: 2022年8月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决定修改公司章程。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已完成工商 登记备案。 4-1-43 十四、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的 变化情况 根据发行人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自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期间,发行人召 开过2次股东大会、5次董事会、5次监事会。经核查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的会议通知、会议记录、会议决议等会议资料,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股 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决议内容及其签署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十五、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的变化情况 (一)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人员的对外任职情况如下: 在外单位(不包括发行人子公司)担任职务 姓名 在发行人担任职务 单位名称 职务 百洋集团 董事长 北京百洋诚创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青岛宜从容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百洋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青岛百洋济雅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青岛菩提医疗医院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青岛百洋健康产业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安士制药(中山)有限公司 董事 红石阳光健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董事 青岛百洋制药有限公司 董事 付钢 董事长、总经理 北京百洋众信康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安士生物科技(中山)有限公司 董事 中山安士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 青岛易复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苏州同心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青岛百洋菩提生物诊断有限公司 董事 执行事务合 天津慧桐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伙人 执行事务合 天津晖众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伙人 天津晖桐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 4-1-44 在外单位(不包括发行人子公司)担任职务 姓名 在发行人担任职务 单位名称 职务 伙人 执行事务合 天津皓晖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伙人 执行事务合 青岛菩提永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伙人 执行事务合 青岛菩提永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伙人 北京华科先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董事 百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港丰国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香港思享广告控股有限公司(BVI) 董事 百洋新媒体投资有限公司(BVI) 董事 香港健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BVI) 董事 百洋国际制药控股有限公司(BVI) 董事 美国威坦因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BVI) 百洋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BVI) 董事 百洋美国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北京百洋速迈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青岛百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百洋志和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 百洋集团 董事 北京百洋诚创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陈海深 董事 香港慧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百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百洋志新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 青岛百洋制药有限公司 董事长 百洋集团 董事 北京百洋诚创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安士制药(中山)有限公司 董事 朱晓卫 董事、副总经理 上海现代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青岛百洋健康产业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中山安士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 中山莱博瑞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董事 百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4-1-45 在外单位(不包括发行人子公司)担任职务 姓名 在发行人担任职务 单位名称 职务 百洋美国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香港慧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百洋国际制药控股有限公司(BVI) 董事 中山安士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监事 青岛百洋济雅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青岛百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百洋志扬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 北京百洋大成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长 执行董事兼 青岛慧生医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理 执行董事兼 青岛慧生赫乐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经理 执行董事兼 北京原融康健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经理 青岛百洋卓正智慧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 执行董事 司 青岛慧生怡馨护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青岛颐嘉缘健康管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青岛莲宫雅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青岛奕创文合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百洋集团 董事兼经理 宋青 董事 北京百洋诚创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兼经理 青岛菩提医疗医院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兼经理 青岛百洋健康产业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兼经理 青岛百洋菩提生物诊断有限公司 董事 北京百洋众信康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百洋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北京博彧维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 北京鹏翼时代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董事 青岛百洋辰鑫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 执行事务合 合伙) 伙人 青岛百洋聚仁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 执行事务合 合伙) 伙人 执行事务合 青岛百澳信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合伙) 伙人 百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4-1-46 在外单位(不包括发行人子公司)担任职务 姓名 在发行人担任职务 单位名称 职务 青岛百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北京毅慧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百洋志荣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 北京百洋众信康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青岛宜从容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百洋集团 董事 北京百洋大成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 青岛百洋健康产业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日美健药品(中国)有限公司 董事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 青岛百洋汇保商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王国强 会秘书、财务总监 执行事务合 天津清正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伙人 安士制药(中山)有限公司 监事 北京华科先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 青岛易复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百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青岛百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百洋美国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张圆 董事、副总经理 青岛易复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副总裁、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伙人 济南信永中和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监事 郝先经 独立董事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济南分所 付明仲 独立董事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 名誉会长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陆银娣 独立董事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 名誉副会长 青岛百洋菩提生物诊断有限公司 董事长 苏州方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李丽华 副总经理 同昕生物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青岛菩提慧生医学检验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4-1-47 在外单位(不包括发行人子公司)担任职务 姓名 在发行人担任职务 单位名称 职务 青岛百洋制药有限公司 董事 青岛百洋云健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北京百洋众信康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北京华科先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董事 上海典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监事 北京菩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监事 广州贵翔试剂仪器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青岛百易康智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王廷伟 副总经理 青岛易复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 青岛百洋汇保商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北京百洋大成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 百洋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上海现代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王必全 副总经理 青岛百洋济雅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青岛百洋菩提生物诊断有限公司 董事 北京华楠书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监事 北京百洋诚创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监事 百洋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长 青岛百洋健康产业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青岛百洋制药有限公司 监事 牟君 监事会主席 北京百洋大成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监事 青岛精合成慧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监事 青岛百洋云健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青岛百洋济雅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监事 杜楠 监事 - 李雪彪 监事 - (二)经发行人确认和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自《补充法律意见(二)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的变化情况具体如 下,该等变化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 程序: 1、关于董事 2022年6月2日,发行人董事陆潇波提交辞职报告,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4-1-48 2022年8月4日,发行人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付钢、陈 海深、宋青、朱晓卫、王国强、张圆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选举郝先经、陆银娣、付明仲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2022 年8月4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付钢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董事长。 2、关于监事 2022年7月27日,发行人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并作出决议,选举杜楠为公司第 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22年8月4日,发行人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会议选举牟君、李雪彪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2022 年8月4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牟君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主席。 3、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2年8月4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付钢为公司总经 理,任期三年;聘任王国强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聘任朱晓卫、张圆、李丽华、王必全、王廷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十六、 “发行人的税务”的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执行的主要税种、税率及所享受的优惠政策、 财政补贴的情况 1、根据《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简称“《2022 年半年度报告》”)《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简称 “《2022年三季度报告》”)、发行人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自2022年4月至2022 年9月,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执行的主要税种和税率无变化。 2、根据《审计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三季度报告》、 发行人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享受的主要 税收优惠情况如下: 4-1-49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第十五 条(二)的规定,避孕药品和用具销售免征增值税。 (2)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 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七条的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 额,发行人子公司百洋物流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根 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 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第11号),将该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延 长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月至9月,发行人子公司百洋物流、青岛典众(系 发行人子公司百洋易美2022年1月收购取得子公司)继续享有前述税收优惠。 (3)根据《关于增值税几个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60号) 第二条的规定,残疾人专用物品免征增值税。减免期限自2018年4月1日至2028 年3月31日。 (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的规定,小微企业享 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3、享受财政补贴的情况 根据《2022年三季度报告》、发行人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2022年1-9 月计入当期损益的财政补贴的金额为100.36万元。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执行的主要税种、税率 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财 政补贴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二)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依法纳税情况 根据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的相关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相关纳税 申报表以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内 4-1-50 依法纳税,不存在被税务部门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 法规的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十七、 “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的变化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中仍未有实际从事生产经 营业务的企业。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发行人确认并经本所律师通过互 联网进行公开信息检索,2022 年 4 月至 2022 年 9 月期间,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 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而被相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二)根据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的药品监督主管部门及质量监督主管 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本所律师通过互联网进行公众信息检索,发行人及其境内控 股子公司自 2022 年 4 月至 2022 年 9 月期间不存在因违反有关药品监督管理方面 法律、法规及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罚款以 上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八、 “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的变化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二)》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 具之日,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募集资金运用没有发生变化。 十九、 “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变化情况 (一)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含 5%) 股份的股东(追溯至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 结的对本次发行构成不利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占发行人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 (二)根据发行人董事长和总经理付钢的确认以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董 事长和总经理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4-1-51 (三)根据发行人各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发行人出具的说明以及本所 律师核查,自 2022 年 4 月至 2022 年 9 月,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罚款金 额在 5,000 元以上的行政处罚情况。 二十、 “募集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的变化情况 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募集说明书》系由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共同编制, 本所参与了《募集说明书》部分章节的讨论。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 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所出具法律意见和《律师工作报告》及本补充法 律意见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 见和《律师工作报告》及本补充法律意见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 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法律风险。 二十一、 “结论意见”的变化情况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一)发行人仍为有效存续的境内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本次发行的主体 资格;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可转债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条 件,已履行公司内部批准程序,发行人本次发行尚需经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 中国证监会注册。 4-1-52 第二部分 关于《审核问询函》回复更新 问题一 发行人通过百洋商城和在天猫、京东等第三方电商平台上开设的医药电商 旗舰店进行线上零售,发行人零售业务线上平台 2020 年实现收入 4,218.30 万元。 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包括百洋线上运营平台项目等。2020 年度和 2021 年前三季度, 发行人增加运营部分医美类及个人护理类产品,发行人参股投资的日美健药品 (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美健)主营业务为医美类产品的生产销售。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发行人及子公司现有业务、本次募投项目中终端 用户为个人的业务情况;(2)发行人及子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提供、参与 或与客户共同运营网站、APP 等互联网平台业务,是否属于《国务院反垄断委 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以下简称《反垄断指南》)中规定的 “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发行人及子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参与行业竞争是否 公平有序、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垄断协议、限制竞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不 正当竞争情形,并对照国家反垄断相关规定,发行人是否存在达到申报标准的 经营者集中情形以及是否履行申报义务;(3)发行人及子公司、本次募投项目 是否为客户提供个人数据存储及运营的相关服务,是否存在收集、存储个人数 据,对相关数据挖掘及提供增值服务等情况;如是,请说明是否取得相应资质 及提供服务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收集个人信息情况;(4)发行人及 子公司、参股公司是否从事医美业务,募投项目建成后是否开展医美业务,募 集资金是否可能用于医美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从事医美类医疗器械生产、提供 医美医疗服务、医美获客服务等,若是,说明相关机构及从业人员是否具备相 关资质、是否存在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是否存在医美贷 等消费分期金融产品、是否存在重大负面舆情,医美业务的市场开拓情况;(5) 发行人的上述业务受到相关处罚的情形,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对发行人是否未违反《反 垄断指南》等相关文件规定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回复: 4-1-53 一、发行人及子公司现有业务、本次募投项目中终端用户为个人的业务情 况 (一)发行人及子公司现有业务中终端用户为个人的业务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审计报告》及发行人说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 主营业务是为医药产品生产企业提供营销综合服务,包括提供医药产品的品牌运 营、批发配送及零售业务,其中,发行人终端用户为个人的业务主要为零售业务 和部分品牌运营业务中的线上平台和线下门店,具体如下: 业务类别 主要服务内容 主要面对客户群体 提供消费者教育、产品学术推广、营 主要为医药行业品牌厂商及医药批 品牌运营业务 销策划、商务接洽、产品分销、流向 发配送厂商,少量面向个人消费者 跟踪、供应链管理等服务 批发配送业务 提供医药产品的批发、配送 医院、社区诊所、药房 零售业务 通过自有药房、网上药店进行零售 个人消费者 报告期内(2019 年至 2022 年 9 月),发行人零售业务和品牌运营业务中面 向个人消费者的线上平台和线下门店业务收入分别为 24,725.36 万元、35,199.80 万元、46,682.50 万元、44,939.66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10%、5.99%、 6.62%、8.14%,终端用户为个人的业务收入较低,非发行人核心业务。 (二)本次募投项目中终端用户为个人的业务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相关立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决议以及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内容如下: 1、百洋品牌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拟建设约 66,000 平方米的品牌运营中心。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将新 建仓储场地、配套智能化的物流设备,引进专业的营销人才,进一步提升公司的 品牌运营能力,保障公司的持续发展。 2、百洋云化系统升级项目 公司拟建设百洋云化系统升级项目,搭建涵盖 CRM 系统、SRM 系统、流向 管理系统、溯源管理系统、财务共享管理系统等业务系统的信息化平台并进行云 化改造,同时升级服务器、防火墙、容灾备份等基础设备。 3、补充流动资金 4-1-54 本次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公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中,“百洋品牌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的建设目 的主要为公司提供药品仓储空间及物流配送能力,进而间接产生终端个人用户, 但不直接涉及终端个人用户;“百洋云化系统升级项目”主要为发行人信息系统 的升级,不直接产生收入,不涉及个人终端用户。 二、发行人及子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提供、参与或与客户共同运营网 站、APP 等互联网平台业务,是否属于《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 域的反垄断指南》(以下简称《反垄断指南》)中规定的“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 发行人及子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参与行业竞争是否公平有序、合法合规,是否 存在垄断协议、限制竞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不正当竞争情形,并对照国家 反垄断相关规定,发行人是否存在达到申报标准的经营者集中情形以及是否履 行申报义务 (一)发行人及子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提供、参与或与客户共同运营 网站、APP 等互联网平台业务 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是否提供、参与或与客户共同运营网站、APP 等互联 网平台业务 (1)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目前,发行人及子公 司注册并实际使用的主要网站以及对应的业务情况如下: 序 注册人 网站域名 网站备案号 网站业务 号 迪巧相关产品的 1 百洋医药 diqiao.com.cn 鲁 ICP 备 10008593 号-5 展示网站 网上商城,主营 B2B 的药品、医 2 百洋医药 baheal.com 鲁 ICP 备 10008593 号-8 疗器械及保健食 品,目前正在前 期筹备中 网上商城,APP 3 健康药房 baiyangwang.com 鲁 ICP 备 09091598 号-4 “百洋挑剔喵” 前身 网上商城,主营 4 健康药房 baiyjk.com 鲁 ICP 备 09091598 号-5 药品、医疗器械 及保健食品 5 百洋医药 baheal.cn 鲁 ICP 备 10008593 号-9 企业展示 4-1-55 序 注册人 网站域名 网站备案号 网站业务 号 6 百洋医药 baiyyy.com 鲁 ICP 备 10008593 号-7 企业展示 青岛纽特 7 nutrasumma.com.cn 鲁 ICP 备 19010013 号-1 企业展示 舒玛 8 百洋汇康 baiyanghuikang.com 京 ICP 备 2020036424 号-2 企业展示 百洋挑剔 9 bahealpickycat.com 鲁 ICP 备 2022015877 号-2 企业展示 喵 (2)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目前,发行人及子公 司运营的主要 APP 以及对应的业务情况如下: 序号 运营者 APP 名称 APP 业务内容 跨境电商产品以及国内保 1 健康药房 百洋挑剔喵 健食品等销售 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 2 健康药房 百洋健康药房 等销售 跨境电商产品的销售以及 3 健康药房 百洋易美 国内保健食品销售,系针对 会员设置的 APP 医疗健康信息服务展示,未 4 健康药房 易美医生 实际运营,已下架 (3)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目前,发行人及子公 司入驻的主要电商平台如下: 序 运营主体 平台名称 店面名称 网址/电商平台 主营产品类型 号 百洋健康大药房 保健品、药品、 1 健康药房 https://baiyang.tmall.com 旗舰店 医疗器械 https://keaonisi.tmall.com/?spm=a2 主营品类美妆 2 百洋易美 克奥妮斯旗舰店 20o.1000855.1997427721.d491808 护肤类 9.e9547ec5pzQZl2 https://excellula.tmall.com/?spm=a excellula 艾思诺娜 主营品类美妆 3 百洋易美 1z10.3-b-s.1997427721.d4918089. 旗舰店 护肤类 4d5410ebiXiP39 天猫 Transino 传皙诺旗 主营品类美妆 4 百洋易美 https://transinohzp.tmall.com/ 舰店 护肤类 https://niuteshuma.tmall.com/shop/ view_shop.htm?spm=a220m.10008 青岛纽特舒 62.1000730.3.76762fa0JEYlrD&us 5 纽特舒玛旗舰店 保健品 玛 er_number_id=2208276194615&rn =6bd2a1fc314a6bcd1eaa4ead2beb9 78d dcal 迪巧海外旗 主营品类迪巧 6 健康产业 https://dcalglobal.tmall.hk/ 舰店 品牌 天猫国际 nutrasumma 海外 7 健康产业 https://nutrasumma.tmall.hk 保健品 旗舰店 8 海外商贸 Quanis 克奥妮斯 https://quanisglobal.tmall.hk/ 主营品类美妆 4-1-56 海外旗舰店 护肤类 https://shop114491130.taobao.com/ 青岛纽特舒 9 纽特舒玛 index.htm?spm=2013.1.w5002-219 保健品 玛 淘宝 81926477.2.49e47e72MPBdCq 主营品类承善 10 百洋易美 承善堂品牌店 https://m.tb.cn/h.UkrCuOj 堂品牌 百洋大药房旗舰 保健品、药品、 11 健康药房 https://diqiao.jd.com/ 店 医疗器械 青岛纽特舒 Nutrasumma 官方 https://mall.jd.com/index-108542.ht 12 保健品 玛 京东 旗舰店 ml 艾思诺娜官方旗 https://mall.jd.com/index-836620.ht 主营品类美妆 13 百洋易美 舰店 ml 护肤类 Transino 传皙诺旗 https://mall.jd.com/index-12231316 主营品类美妆 14 百洋易美 舰店 .html?from=pc 护肤类 青岛纽特舒 纽特舒玛官方旗 15 拼多多 拼多多 APP 保健品 玛 舰店 青岛纽特舒 纽特舒玛健康生 微信公众号:纽特舒玛(仅微信 16 微信 保健品 玛 活 APP 访问) https://www.xiaohongshu.com/vend 纽特舒玛 or/60376c3ce135a400017602eb?na 青岛纽特舒 17 小红书 Nutrasumma 旗舰 viHidden=yes&xhsshare=CopyLin 保健品 玛 店 k&appuid=564d121aa40e184bc0b4 0a46&apptime=1648445081 https://haohuo.jinritemai.com/views /shop/index?id=uFKPBNaB&origin 青岛纽特舒 纽特舒玛官方旗 18 _type=604&origin_id=0&new_sour 保健品 玛 舰店 抖音 ce_type=47&new_source_id=0&so urce_type=47&source_id=0 迪巧百洋健康海 主营品类迪巧 19 健康产业 https://v.douyin.com/NpxXs7s/ 外专卖店 品牌 百洋健康大药房 保健品、药品、 20 健康药房 美团 美团 APP 旗舰店 医疗器械 综上,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提供、参与网站、APP 等互联网平台业务的情 况,但不存在与客户共同运营的情形。 2、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提供、参与或与客户共同运营网站、APP 等互 联网平台业务 2022 年 5 月 10 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 行募投项目取消“百洋线上运营平台项目”。调整后,本次募投项目不存在提供、 参与或与客户共同运营网站、APP 等互联网平台业务的情形。 (二)发行人及子公司是否属于《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 的反垄断指南》中规定的“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 根据《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国反垄发 4-1-57 〔2021〕1 号,以下简称“《反垄断指南》”)第二条的规定,“互联网平台” 是指通过网络信息技术,使相互依赖的双边或者多边主体在特定载体提供的规则 下交互,以此共同创造价值的商业组织形态;“平台经营者”是指向自然人、法 人及其他市场主体提供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交流等互联网平台服务的经营 者。“平台内经营者”是指在互联网平台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以下统称商品) 的经营者,平台经营者在运营平台的同时,也可能直接通过平台提供商品;“平 台经济领域经营者”包括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其他参与平台经济的经 营者。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目前不存在向自然人、法人及其他市场主体提供经营 场所、交易撮合、信息交流等互联网平台服务的情况,不属于平台经营者。发行 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通过自有网站、APP 以及入驻其他第三方电商平台的方式实现 线上零售,属于平台内经营者。因此,发行人属于上述“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 (三)发行人及子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参与行业竞争是否公平有序、合法 合规,是否存在垄断协议、限制竞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不正当竞争情形, 并对照国家反垄断相关规定,发行人是否存在达到申报标准的经营者集中情形 以及是否履行申报义务 1、发行人及子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参与行业竞争公平有序、合法合规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 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募投项目的开展取得了必要的项 目立项等有关审批、批准或备案。发行人及子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参与行业竞争 公平有序、合法合规。 2、发行人及子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存在垄断协议、限制竞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22 修订)》(简称“《反垄断法》”, 下同)中关于垄断协议、限制竞争的规定如下: 第十七条:“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4-1-58 (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五)联合抵制交易; (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第十八条:“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三)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主营业务分为品牌运营业务,批发配送业务以及 零售业务。其中,品牌运营业务中的直销模式、批发配送业务和零售业务由于直 接面对终端用户(医院、药店、个人等),因此不涉及垄断协议或限制市场参与 主体竞争的情况;品牌运营业务中的经销模式的交易相对方为全国范围内的大型 医药流通商(如九州通、国药控股等)。在经销模式下,公司主要负责产品的消 费者教育、产品学术推广、营销策划、渠道管理等,而经销商主要负责产品的配 送,不实质性地参与营销工作。 综上,发行人主营业务中不存在排除、限制其他市场参与主体竞争的情形。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主管部 门网站公示记录、发行人营业外支出明细、发行人主要客户和竞争对手的反垄断 调查情况等信息,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因违反《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十 八条规定而被主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同时,根据相关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备案文件以及发行人的确认,本次募 投项目均由发行人为主体完成,不涉及与他人进行合作。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反 垄断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所规定的垄断协议的情况。 3、发行人及子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不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根据《反垄断法》《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暂行规定(2022 修订)》 4-1-59 等法规的规定,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或者服 务(以下统称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 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经营者市场份额不足十分之一的,不应当 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根据商务部颁布的《2020 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2021 年药 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2020 年度、2021 年度全国药品流通行业销售 总额分别为 24,149 亿元、26,064 亿元。发行人 2020 年、2021 年主营业务收入为 58.6 亿元、70.3 亿元,分别占当年度全国药品流通行业销售总额的 0.24%、0.27%, 发行人在药品流通行业的市场份额占比较小,低于十分之一,因此发行人不具备 市场支配地位。 同时,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合规证明以及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相关主管部门 网站公示记录、营业外支出等资料,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因违反《反垄断法》 相关规定而被主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反 垄断法》相关规定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情况。 4、对照国家反垄断相关规定,发行人是否存在达到申报标准的经营者集中 情形以及是否履行申报义务 《反垄断法》及《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关于经营者集中 的相关规定和标准如下: 法规 内容 经营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 (一)经营者合并; 《反垄断法》第二 (二)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 十五条 的控制权; (三)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 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 《反垄断法》第二 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 十六条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经营者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 构申报: 《反垄断法》第二 (一)参与集中的一个经营者拥有其他每个经营者百分之五十 十七条 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资产的; (二)参与集中的每个经营者百分之五十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 或者资产被同一个未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拥有的。 4-1-60 法规 内容 经营者集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 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一)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 《国务院关于经营 业额合计超过 100 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 者集中申报标准的 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 4 亿元人民币; 规定》第三条 (二)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 额合计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 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 4 亿元人民币。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股权收购 (指涉及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变更的收购)情况如下: 收购标的 收购前标的的财务状况/股权情况 2019 年 2 月,增资取得江西百洋 2018 年营业收入不足 4 亿 51%股权 2020 年 3 月,增资取得天津百洋 2019 年营业收入不足 4 亿 51%股权 2022 年 1 月,收购青岛典众文化 青岛典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1 年 3 月, 传播有限公司 100%股权 2021 年营业收入不足 4 亿 注:上表不包括同一控制下合并的情形。 综上所述,对照国家反垄断相关规定,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 在达到申报标准的经营者集中的情形。 三、发行人及子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是否为客户提供个人数据存储及运营 的相关服务,是否存在收集、存储个人数据,对相关数据挖掘及提供增值服务 等情况;如是,请说明是否取得相应资质及提供服务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违 法违规收集个人信息情况 (一)发行人的品牌运营业务 根据公司的说明,发行人的品牌运营业务流程及主要内容情况如下: 业务流程 主要业务内容 主要对象 基于自身资源及各类信息渠道,对国 品牌筛选 内外特定业务领域的品牌和产品开展 医药品牌,不涉及个人数据 大范围筛选 分析产品适用的场景和用户群体,对 品牌定位 用户进行画像,将品牌与细分品类相 医药品牌,不涉及个人数据 关联,针对性地制定营销策略 零售药店推广,在零售药店进行品牌 面向个人消费者进行品牌推广 展示及店员教育 品牌推广 地面推广活动,在商场、社区、特定 面向个人消费者进行品牌推广 人群聚集地(如幼儿园、月子中心) 4-1-61 业务流程 主要业务内容 主要对象 进行推广活动 线上推广,包括主流视频网站贴片广 告、垂直媒体网站广告、综艺节目及 面向个人消费者进行品牌推广 电台节目、新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 学术推广,参与、组织或赞助医学行 主要面向医生,不涉及个人消费者 业学术会议 产品销售及渠 通过销售网络将产品最终销售至消费 主要为医药流通商 道管理 者 如上表所示,在品牌运营业务中的品牌推广环节,公司需要面向个人消费者 进行品牌推广,具体情况如下: 1、零售药店推广 根据发行人说明,公司的零售药店推广的具体措施如下:公司通过市场调研 或与零售药店合作的方式,获取不同零售药店针对不同适应症药品的销售情况, 形成对零售药店药品销售能力的判断,筛选出合适的零售药店进行产品分销布货、 品牌展示,形成对运营品牌的推广;同时,公司对相关零售药店的店员进行培训 教育,使其快速了解公司运营品牌药品的特点,便于店员向相关患者进行介绍。 在上述过程中,公司获取的是针对于产品的销售信息,如:该零售药店不同 适应症产品的销售规模、销售周期、销售进度的相关信息,用于公司制定合理的 产品销售布货策略,不存在收集个人信息的情况。 同时,公司仅负责品牌推广,产品销售由零售药店完成,公司不直接面向消 费者,亦不存在要求零售药店收集消费者信息的情况。 2、地面推广活动 根据发行人说明,公司地面推广活动的具体措施如下:公司根据产品特点, 选取合适的场所进行推广。以迪巧产品为例,迪巧产品主要为钙片,公司针对于 钙片的用户群体特征,在母婴人群聚集的地方,如幼儿园、妇幼医院、月子中心 等场所;在老年人聚集的社区、老年医院等场所,进行品牌展示及产品促销。 在上述过程中,公司负责制定产品推广计划、组织推广活动实施,由推广活 动带动的产品销售环节由当地的经销商完成,公司不直接面向消费者(除自有零 售药店外,公司只面向医药流通公司销售,不存在面向个人销售的情况),推广 活动的销售业绩均为经销商所实现,公司仅对整个推广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4-1-62 同时,公司不存在要求经销商收集个人信息的情况。综上,公司在地面推广活动 中不存在收集个人信息的情况。 3、线上推广 根据发行人说明,公司线上推广的具体措施如下:公司根据产品类别,在垂 直领域的网站进行产品投放、促销活动;聘请在相关领域具有影响力的代言人进 行品牌宣传。 在上述过程中,公司向相关广告商、代言人提出业务需求,该推广需求均针 对品牌制定,对全部消费者可见,不存在针对特定群体推广的情况;同时,公司 线上推广均通过第三方进行,不存在消费者反馈机制。因此,公司线上推广不存 在收集个人信息的情况。 综上,在品牌推广环节,公司不涉及收集个人数据信息的情况,公司不存在 为客户提供个人数据存储及运营的相关服务,不存在收集、存储个人数据的情况。 除品牌推广环节,发行人品牌运营的其他业务环节主要面向医药品牌、医生 以及医药流通商,不存在为客户提供个人数据存储及运营的相关服务,不存在收 集、存储个人数据的情况。 同时,报告期内,发行人亦不存在因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规定侵 犯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益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二)发行人的批发配送业务 发行人批发配送业务的客户主要以医院、社区诊所及药房等为主,不涉及对 个人数据的存储及运营相关服务。 (三)发行人的零售业务 发行人的线下零售业务主要为通过零售药店销售药品,根据相关规定,购买 处方药时,消费者需提供相应处方,公司按照法律要求对处方信息进行审核及保 管;除上述情况外,消费者在零售药店购买药品时,有权利拒绝提供其他个人信 息,公司不具备收集消费者个人数据的能力,公司亦不存在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 的情况。 发行人的线上零售业务,需要获取消费者的必要联系方式从而实现销售。发 4-1-63 行人在遵循与电商平台达成的协议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规规定的前提下, 最低程度地在电商平台及消费者授权的范围内使用消费者的名称、电话及收件地 址等信息,该等信息的使用是为实现销售和提供后续服务之目的,发行人不存在 超越用户授权范围收集、存储个人数据并对相关数据挖掘及提供增值服务等情况 (详见下文“(四)、发行人 4 个自有 APP 的主要用途及使用相关情况”章节)。 其中,发行人通过入驻天猫、京东等第三方电商平台开展线上销售业务的,除需 取得《营业执照》和经营药品、医疗器械、食品等业务有关的资质证书外,无需 其他互联网业务许可,发行人入驻电商平台进行销售具备相应资质;发行人通过 自营平台开展线上销售业务的,相关自营平台均已履行 ICP 备案或取得增值电信 业务许可证。 同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相关主管部门网站公示情况、核对营业外支出明细,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因 违规收集、存储个人数据,对相关数据挖掘及提供增值服务而被处以行政处罚的 情况。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零售业务并非主要业务,发行人在报告期内不存 在因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而受到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四)发行人 4 个自有 APP 的主要用途及使用相关情况 截至目前,发行人自有 APP 包括百洋挑剔喵 APP、百洋健康药房 APP、百 洋易美 APP 及易美医生 APP,其中:易美医生 APP 自开发以来未实际投入使用, 目前已在各软件市场做下架处理。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确认,除易美医生 APP 外,发行人自有 APP 情况 如下: 1、自有 APP 的主要用途及基本情况 APP 名称 百洋挑剔喵 百洋健康药房 百洋易美 跨境电商产品、化妆品、保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 主营业务 化妆品销售业务 健食品等产品的销售 品等产品的销售 主要客户 个人消费者 个人消费者 个人消费者 上线时间 2015 年 11 月 26 日 2022 年 4 月 19 日 2019 年 8 月 12 日 注册用户 4,277 人 4,772 人 31,287 人 日活用户 61 人(2022 年 1-9 月平均 488 人(2022.09.30) 226 人(2022 年 1-9 月平均 4-1-64 APP 名称 百洋挑剔喵 百洋健康药房 百洋易美 日活数) 日活数) 2019 年:297.56 万元 2019 年:166.49 万元 2020 年:578.11 万元 2022 年 4-9 月:313.41 万 2020 年:829.32 万元 销售收入 2021 年:271.32 万元 元 2021 年:2,314.73 万元 2022 年 1-9 月:163.12 万元 2022 年 1-9 月:872.68 万元 注:百洋挑剔喵 APP 的注册用户是指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过去一年内有登录的活跃 用户数;百洋健康药房 APP 的注册用户是指自 APP 产品上线以来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形成 的新增用户人数;百洋健康药房 APP 的日活用户是指 2022 年 9 月 30 日当日,百洋健康药 房 APP 及其所依托的“百洋健康药房网站(www.baiyjk.com)”等终端平台共有访客数。 2、自有 APP 的收集信息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确认,为了实现销售,百洋挑剔喵 APP、百洋健康 药房 APP、百洋易美 APP 存在收集、储存个人信息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收集、存储个人信息 1 用户注册 手机号码 用户的称呼、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如 必要信息 2 涉及跨境电商业务,需要使用的身份证 (为实现销售必需的信息) 信息(用于海关统计个人外汇使用额度) 选填信息 真实姓名、头像、性别、年龄、所在城 3 (客户自愿提供的数据,APP 不做要求) 市、微信号等 销售产品数量、单价、金额、时间、优 4 订单信息 惠折扣、实收金额、税费、运费 5 数据接口处理 设备硬件信息 用户在注册相关 APP 时,需要勾选同意《注册协议》和《隐私协议》,《注 册协议》和《隐私协议》已经以显目的方式呈现在用户注册页面,并在其中就上 述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进行了说明,用户在明确同意并授权的情况下方可注册 并使用 APP。APP 仅以实现产品销售为目的收集上述个人信息,不存在数据挖 掘和提供增值服务等超越用户授权范围的情形。 3、是否提供第三方撮合业务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确认,报告期内,发行人自有 APP 均不提供第三 方撮合交易功能,其上经营的产品均为发行人自营,不存在第三方商家入驻的平 台撮合交易功能,发行人不存在提供撮合交易而实现收入的情况。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自有 APP 最低程度地在消费者授权的范围内 使用消费者信息,该等信息的使用是实现销售和服务之必需,发行人不存在超越 用户授权范围收集、存储个人数据并对相关数据挖掘及提供增值服务等情况。 4-1-65 (五)募投项目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百洋品牌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的建设目的主要为公司提 供药品仓储空间及物流配送能力,不涉及为客户提供个人数据存储及运营的相关 服务获取用户个人信息的情况 ;“百洋云化系统升级项目”为升级更新发行人 软硬件系统,不涉及获取用户个人信息的情况;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涉及获取用 户个人信息的情况。 四、发行人及子公司、参股公司是否从事医美业务,募投项目建成后是否 开展医美业务,募集资金是否可能用于医美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从事医美类医 疗器械生产、提供医美医疗服务、医美获客服务等,若是,说明相关机构及从 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关资质、是否存在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是否存在虚假宣传、 是否存在医美贷等消费分期金融产品、是否存在重大负面舆情,医美业务的市 场开拓情况 (一)医美业务的定义 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 2016 年 1 月颁布的《医疗美容服务管理 办法(2016 修正)》第二条,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 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 行的修复与再塑”;美容医疗机构是指:“以开展医疗美容诊疗业务为主的医疗 机构”。 结合上述法规定义,“医美业务”可以归纳为:医疗机构运用手术、药物、 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 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的服务行为;拓展至医美相关产业链上下游中,广义 的医美业务还可以包括医美产品(与医美业务有关的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以 及为医疗美容机构提供的推广获客服务。 (二)发行人及子公司是否从事医美业务,募投项目建成后是否开展医美 业务,募集资金是否可能用于医美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从事医美类医疗器械生 产、提供医美医疗服务、医美获客服务等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分为品牌运营 业务、批发配送业务以及零售业务,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涉及经营、举办医 4-1-66 疗机构和提供医疗服务的情况、不从事医美类药品、医疗器械产品的生产亦不涉 及为医疗机构提供医疗美容获客服务等情况。 发行人《募集说明书》中提及的“医美类产品”主要系向日美健采购的艾思 诺娜和向 CosMED 制药株式会社采购的克奥妮斯系列护肤品,以及咖思美系列 洗护产品和宠爱之名系列护肤品,发行人原本在《募集说明书》中将其概括为“医 美”大类下的产品,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1、艾思诺娜系列: 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批准文书编号 1 艾思诺娜焕润精华液 国妆网备进字(粤)2021000940 2 艾思诺娜焕润乳液 国妆网备进字(粤)2021000938 3 艾思诺娜焕润修护眼霜 国妆网备进字(粤)2020001965 4 艾思诺娜清润健肤水 国妆网备进字(粤)2021000114 5 艾思诺娜焕润乳霜 国妆网备进字(粤)2021000939 6 艾思诺娜焕润卸妆油 国妆网备进字(粤)2020001108 7 艾思诺娜焕润健肤水 国妆网备进字(粤)2021000937 8 艾思诺娜焕润修护睡眠面膜 国妆网备进字(粤)2020001964 9 艾思诺娜清润乳液 国妆网备进字(粤)2021000936 10 艾思诺娜焕润保湿洁面膏 国妆网备进字(粤)2020002681 11 艾思诺娜清润隔离乳 国妆特进字 J20170454 2、克奥妮斯系列: 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批准文书编号 1 克奥妮斯微晶美容膜 国妆备进字 J20145308 2 克奥妮斯弹力精华面膜 国妆备进字 J201815852 3 克奥妮斯水润精华凝胶贴 国妆备进字 J201810776 4 克奥妮斯玻尿酸微晶膜 国妆备进字 J201810775 5 克奥妮斯晶透焕采眼霜 国妆网备进字(鲁)2020000299 6 克奥妮斯抗皱美容膜 国妆网备进字(京)2021500497 7 克奥妮斯保湿紧致美容膜 国妆网备进字(京)2022000321 8 克奥妮斯保湿精华凝胶贴 国妆网备进字(鲁)2022000244 3、咖思美系列: 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批准文书编号 1 咖思美马油洗发液 国妆网备进字(沪)2020008892 2 咖思美薏仁洗发液 国妆网备进字(沪)2020005307 3 咖思美山茶洗发液 国妆网备进字(沪)2020002492 4 咖思美马油护发素 国妆网备进字(沪)2020008890 5 咖思美薏仁护发素 国妆网备进字(沪)2020005305 6 咖思美山茶护发素 国妆网备进字(沪)2020002502 7 咖思美马油沐浴液 国妆网备进字(沪)2020008889 8 咖思美马油洁面乳 国妆网备进字(沪)2020008886 9 咖思美马油护手霜 国妆网备进字(沪)2020002496 4-1-67 10 咖思美马油润泽护手霜 国妆网备进字(沪)2020002499 11 咖思美马油卸妆油 国妆网备进字(沪)2020002491 12 咖思美马油护发精华 国妆网备进字(沪)2020002497 13 咖思美马油薏仁护手霜 国妆网备进字(沪)2020006110 14 咖思美头皮护理洗发液 国妆网备进字(沪)2020002495 15 咖思美马油免洗发膜 国妆网备进字(沪)2020005308 16 熊野油脂四季折折薏仁滋润身体乳 国妆网备进字(沪)2021004473 4、宠爱之名系列: 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批准文书编号 1 亮白晶化光之钥生物纤维面膜 国妆特进字 J20170783 2 亮颜晶化维生素 C 面膜 国妆备进字 J201610728 3 白无瑕乙基维生素 C 面膜 国妆特进字 J20210126 4 玻尿酸蓝铜胜肽保湿生物纤维面膜 国妆备进字 J20160773 5 玻尿酸蓝铜胜肽保湿修护面膜 国妆网备进字(沪)2021000516 6 抗皱神经酰胺角鲨烷面膜 国妆网备进字(沪)2021001455 7 亮白净化光之钥精华 国妆特进字 J20170025 8 亮白净化光之钥化妆水 国妆特进字 J20180261 9 乙基维生素 C 化妆水 国妆特进字 J20160579 10 乙基维生素 C 精华液 国妆特进字 J20161030 11 乙基维生素 C 乳液 国妆特进字 J20180262 12 抗皱神经酰胺角鲨烷精华液 国妆网备进字(沪)2021001456 13 抗皱神经酰胺角鲨烷滋润霜 国妆网备进字(沪)2021001454 14 白无瑕乙基维生素 C 美白精华 国妆特进字 J20190538 15 白无瑕乙基维生素 C 淡斑精华 国妆特进字 J20190542 16 熊果苷美白冻膜 国妆特进字 J20150936 17 抗皱神经酰胺角鲨烷眼霜 国妆网备进字(沪)2021001458 18 白无瑕乙基维生素 C 淡斑精华 国妆特进字 J20190542 宠爱之名玻尿酸蓝铜保湿肌活化妆 19 国妆网备进字(沪) 2020005153 水 20 宠爱之名玻尿酸蓝铜保湿肌活精华 国妆网备进字(沪) 2020004359 21 宠爱之名维 A 水润保湿面膜 国妆网备进字(沪)2021002186 22 宠爱之名维 B 舒缓保湿面膜 国妆网备进字(沪)2021002184 23 宠爱之名维 E 抗皱保湿面膜 国妆网备进字(沪)2021001889 由上可见,发行人经营上述艾思诺娜、克奥妮斯、咖思美和宠爱之名系列护 肤品及洗护品,不属于药品或医疗器械,不构成从事医美类药品、医疗器械生产、 提供医美医疗服务、医美获客服务等性质的医美业务。发行人经营上述产品已取 得相关资质。 为避免歧义,发行人已经将《募集说明书》中的“医美业务”替换为更贴合 实际情况的“功效型护肤品业务”,不再继续将艾思诺娜和克奥妮斯系列等化妆 品定义为“医美”产品。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亦不涉及 4-1-68 医美相关业务。 (三)发行人参股子公司是否有从事医美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从事医美类 医疗器械生产、提供医美医疗服务、医美获客服务等。若是,说明相关机构及 从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关资质、是否存在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是否存在虚假宣 传、是否存在医美贷等消费分期金融产品、是否存在重大负面舆情,医美业务 的市场开拓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和确认、《募集说明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 参股公司日美健是日本综合性贸易公司“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控股的外商投资 企业,日美健的主营业务包括进口与销售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不从事医疗 美容机构的经营;不从事医疗美容器械生产亦不从事医美相关获客服务。根据日 美健提供的说明,日美健主要进口和销售的产品为复方水杨酸甲酯薄荷醇贴剂、 医用退热贴、解热贴以及艾思诺娜系列护肤品等。其中,日美健所经营的产品中 属于药品和医疗器械类别的产品情况如下: 类别 品牌 产品名 文号及适应症 H20130898/H20130897 复方水杨酸甲酯薄荷醇贴 OTC 撒隆巴斯 缓解肌肉疲劳、跌打扭 剂 伤、关节疼痛 国械备 20181673 号 医疗器械 DecoDeco Cool-S 医用退热贴成人型 降温、退热 国械备 20181673 号 医疗器械 DecoDeco Cool-S 医用退热贴儿童型 降温、退热 国械备 20181674 号 医疗器械 DecoDeco Cool-S 解热贴婴幼儿型 降温、退热 由上可见,日美健所经营的药品、医疗器械均不属于上述定义下的医疗美容 类产品。除此之外,日美健所经营的其他产品为化妆品、日用品、食品以及保健 食品,亦不属于医疗美容类产品。 经本所律师核查,日美健目前持有包括《药品经营许可证》粤 AA7520796)、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A-GD-19-0325)、《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证》(粤惠食药监械经营许 20190081 号)在内的经营许可证书,经营药品、医 疗器械已取得相关资质。 经本所律师通过公开途径核查,报告期内,日美健不存在医疗事故或医疗纠 纷、不存在因虚假宣传、医美贷等消费分期金融产品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不 4-1-69 存在重大负面舆情。 五、发行人的上述业务受到相关处罚的情形,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反垄断 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规定以及开展医美类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提供医 美医疗服务、医美获客服务等类型医美业务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重大 违法违规行为。 六、对发行人是否未违反《反垄断指南》等相关文件规定出具专项核查报 告 本所律师已出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是 否违反〈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等相关规定之专 项核查报告》。 4-1-70 问题二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 3,796.20 万元,系 2020 年参与艾力斯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所形成的权益工具投资;持有 长期股权投资 13,671.43 万元,为对安士制药(中山)有限公司和日美健药品(中 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美健)的投资;持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19.82 万元, 为公司子公司北京万维医药有限公司对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持 有投资性房地产 5,945.29 万元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经营范围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相关业务 类型,目前是否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是否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等,是否持有 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及商业房产,如是,请说明取得上述房产、土地的方式和 背景,相关土地的开发、使用计划和安排,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 等业务。 回复: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经营范围不涉及房地产开发相关业务类 型,目前未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是 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 理条例》第二条:“房地产开发经营,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 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并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者销售、出租商 品房的行为”;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条:“房地产开发企 业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的企 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 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的经营范围均不涉及房地产开发相关业务类型,目前未 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4-1-71 二、是否持有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及商业房产,如是,请说明取得上述房 产、土地的方式和背景,相关土地的开发、使用计划和安排,是否涉及房地产 开发、经营、销售等业务 截至目前,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持有的房产情况如下: 序 建筑面积 规划 他项权 共有 所有权人 证号 座落 号 (㎡) 用途 利 情况 鲁(2022)青岛 市北区开封路 88 单独 1 发行人 市不动产权第 34,123.85 工业 已抵押 号 1 号楼全幢 所有 0025597 号 鲁(2016)青岛 市南区闽江路2 住宅/ 单独 2 发行人 市不动产权第 350.80 已抵押 号2单元2501 居住 所有 0111540 号 鲁(2016)青岛 市南区闽江路2 住宅/ 单独 3 发行人 市不动产权第 228.83 已抵押 号2单元2502 居住 所有 0112282 号 鲁(2016)青岛 市南区闽江路2 住宅/ 单独 4 发行人 市不动产权第 361.17 已抵押 号2单元2503 居住 所有 0109573 号 京(2016)东城 东城区崇文门外 单独 5 发行人 区不动产权第 大 街 3 号 10 层 102.28 办公 无 所有 0031485 号 1012 京(2016)东城 东城区崇文门外 单独 6 发行人 区不动产权第 大 街 3 号 10 层 89.75 办公 无 所有 0031569 号 1011 井冈山经济技术 赣(2022)井开 开发区君山大道 单独 7 江西百洋 区不动产权第 331.7 工业 无 152 号 宿 舍 楼 所有 0000807 号 1-202室 井冈山经济技术 赣(2022)井开 开发区君山大道 单独 8 江西百洋 区不动产权第 282.2 工业 无 152 号 宿 舍 楼 所有 0000806 号 1-201室 江西省吉安市井 赣(2022)井开 冈山经济技术开 单独 9 江西百洋 区不动产权第 3,146.40 工业 无 发区君山大道152 所有 0000805 号 号 上述房产中,第 1 项房产及对应土地使用权系通过发行人控股股东百洋集团 向发行人以实物增资取得,为发行人主要生产经营场地以及本次募投项目“百洋 品牌运营中心建设项目”拟使用的募投用地;第 2-9 项房产系发行人通过购买取 得,其中第 2-6 项属于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及商业房产的范围。 4-1-72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上述 2-6 项房产均以自用为主要目的。确实存在暂时闲 置的,为提高房屋使用效率,出租给有需求的其他市场主体。对于闲置房屋的出 租行为,由于该等房屋系通过发行人购买取得且租金收入并非发行人主营业务收 入,因此不属于《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条所规定的房地产开发经 营行为。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持有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及商业房 产,但不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等业务。 (三)发行人已就未从事房地产业务相关事宜出具专项承诺 发行人已就其未从事房地产业务相关事宜出具专项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 均未从事房地产相关业务,未持有任何房地产业务相关资质,本公司及本公司下 属控股子公司未来亦不会开展房地产开发及经营相关业务; 2、本公司在取得募投项目用地后,将严格用于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相 关项目场地建成后将在最大程度上满足自用所需,不会以任何形式用于房地产开 发或者经营用途; 3、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 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不以任何形式用于房地产开发及经营业务,亦不会投资 房地产开发项目。 4、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本页以下无正文) 4-1-73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的签署页)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盖章) 负责人: 朱小辉 经办律师(签字): 本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509 单元,邮编:100033 日期: 年 月 日 4-1-74 附表一:控股股东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持股 50%以上或 担任普通合伙人) 序号 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1 北京百洋诚创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百洋集团持股 100%的企业 2 青岛百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百洋集团持股 100%的企业 3 青岛百洋永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青岛百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的企业 4 青岛菩提康合医疗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青岛百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的企业 5 北京百洋慧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青岛百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的企业 6 青岛百洋汇保商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百洋诚创持股 80%的企业 控股股东百洋集团持股 28.48%;青岛百洋伊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5.33%, 青岛百洋医药大健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6.67%,青岛菩提永泽投 7 青岛百洋制药有限公司 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6.57%,青岛菩提永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持股 4.38%的企业 曾用名为青岛百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百洋集团持股 55.38%; 8 百洋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慧力知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20.00%;青岛菩提永和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3.76%;百洋诚创持股 3.76%的企业 9 青岛易康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百洋智能持股 100%的企业 10 北京易格在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百洋智能持股 100%的企业 11 青岛菩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百洋智能持股 100%的企业 12 北京慧生信国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百洋智能持股 100%的企业 13 上海海德勤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百洋智能持股 100%的企业 14 青岛掌上医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百洋智能持股 100%的企业 15 青岛百洋睿影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百洋智能持股 100%的企业 16 红石阳光健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百洋智能持股 55%的企业 17 湖南百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百洋智能持股 52%的企业 4-1-75 序号 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18 青岛百易康智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百洋智能持股 100%的企业 19 江西百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百洋智能持股 51%的企业 20 北京百洋国心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百洋智能持股 100%的企业 21 北京毅慧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百洋智能持股 60%的企业 青岛智远慧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33.46%,百洋集团持股 35.91%, 22 青岛易复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青岛百洋医药大健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6%,百洋诚创持股 3.76%, 青岛菩提永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3.76%的企业 23 甘肃易复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易复诊持股 90%的企业 24 内蒙古易复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易复诊持股 51%的企业 25 梧州易复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易复诊持股 60%的企业 26 青岛菩提医疗医院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百洋集团持股 75%,百洋诚创持股 25%的企业 27 青岛慧生医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菩提医疗管理持股 80%的企业 28 青岛慧生赫乐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菩提医疗管理持股 80%,青岛慧生医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股 20%的企业 29 青岛莲宫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菩提医疗管理持股 100%的企业 曾用名为青岛莲宫康健医院有限公司、青岛世华慧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青岛 30 青岛世华慧医院有限公司 莲宫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100%的企业 31 青岛慧生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青岛慧生赫乐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00%的企业 32 青岛慧生怡馨护理有限公司 青岛慧生赫乐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00%的企业 菩提医疗管理持股 70%,青岛鹏远鸿信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33 北京鹏翼时代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30%的企业 34 青岛百洋悦康诊所有限公司 菩提医疗管理持股 100%的企业 35 北京原融康健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菩提医疗管理持股 100%的企业 36 青岛颐嘉缘健康管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菩提医疗管理持股 100%的企业 37 青岛颐善缘中医诊所有限公司 青岛颐嘉缘健康管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的企业 4-1-76 序号 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38 青岛益善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青岛颐嘉缘健康管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的企业 39 青岛百洋连心里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青岛颐嘉缘健康管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的企业 百洋集团持股 35.95%,菩提医疗管理持股 18.60%,青岛百洋辰鑫企业管理服 40 青岛百洋菩提生物诊断有限公司 务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18.18%,青岛百洋聚仁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 伙)持股 17.50%的企业 41 苏州方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青岛百洋菩提生物诊断有限公司持股 100%的企业 42 青岛菩提慧生医学检验有限公司 青岛百洋菩提生物诊断有限公司持股 100%的企业 青岛菩提慧生医学检验有限公司持股 70%(担任普通合伙人),青岛百洋菩 43 青岛百洋慧鑫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提生物诊断有限公司持股 30%的企业 44 同昕生物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青岛百洋菩提生物诊断有限公司持股 100%的企业 45 广州贵翔试剂仪器有限公司 同昕生物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持股 100%的企业 46 青岛百洋健康产业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百洋集团持股 95%,百洋诚创持股 5%的企业 47 青岛慧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百洋园区股份持股 100%的企业 48 青岛百洋云健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百洋园区股份持股 98.04%,百洋诚创持股 1.96%企业 49 青岛莲宫雅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百洋园区股份持股 100%的企业 50 北京莲宫雅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青岛莲宫雅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00%的企业 51 青岛菊之汤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百洋园区股份持股 100%的企业 52 青岛金怡宾馆有限公司 百洋园区股份持股 100%的企业 53 青岛百洋卓正智慧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 百洋园区股份持股 55%的企业 54 青岛奕创文合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百洋园区股份持股 100%的企业 55 青岛精合成慧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青岛奕创文合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100%的企业 56 珠海德智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百洋集团持股 100%的企业 57 青岛百洋伊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百洋集团持股 100%的企业 58 青岛智成信广告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百洋集团持股 100%的企业 4-1-77 序号 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59 青岛百安德智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百洋集团持股 100%的企业 60 青岛百洋济雅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百洋集团持股 83.2%的企业 控股股东百洋集团持股 57.58%,青岛百洋济雅医药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42.42% 61 北京百洋大成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的企业 62 北京百洋众信康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百洋诚创持股 92%,北京菩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股 8%的企业 发行人控股股东百洋集团持股 34.97%,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 63 青岛菩提永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计持股 22.39%,北京百洋众信康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0.70%(担任普通 合伙人)的企业 64 青岛智远慧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百洋诚创持股 90%(担任普通合伙人),控股股东百洋集团持股 10%的企业 65 青岛慧力知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百洋诚创持股 90%(担任普通合伙人),控股股东百洋集团持股 10%的企业 青岛百洋医药大健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青岛菩提永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25%,北京百洋众信康健投资 66 伙) 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5%且担任普通合伙人的企业 百洋诚创持股 24.8%,北京百洋众信康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0.2%并担任 67 青岛汇铸百洋健康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百洋大成医药技术有限公司持股 33.35%,青岛汇铸百洋健康产业投资基 68 上海现代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金(有限合伙)持股 17.77%的企业 69 上海黄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现代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的企业 70 安徽致和堂药业有限公司 上海现代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的企业 71 上海升泰保健食品有限公司 上海现代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的企业 4-1-78 附表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持股 50%以上或 担任普通合伙人)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百洋志和控股有限公司(BVI) 实际控制人付钢持股 100%的企业 实际控制人付钢持股 52%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陈海深持股 16%, 2 北京百洋速迈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朱晓卫持股 16%,宋青持股 16%的企业 实际控制人付钢持股 52%,陈海深持股 16%,朱晓卫持股 16%, 3 百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宋青持股 16%的企业 4 百洋美国投资有限公司 百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的企业 5 鼎和资本有限公司 百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7.5%的企业 6 香港慧生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百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的企业 7 香港健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BVI) 百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的企业 8 百洋新媒体投资有限公司(BVI) 百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的企业 9 百洋国际制药控股有限公司(BVI) 百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的企业 实际控制人付钢持股 52%,陈海深持股 16%,朱晓卫持股 16%, 10 百洋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BVI) 宋青持股 16%的企业 11 百洋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BVI) 百洋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BVI)持股 100%的企业 12 美国威坦因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BVI) 百洋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BVI)持股 90%的企业 13 青岛菩提永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实际控制人付钢持股 90%,王国强持股 10%的企业 14 青岛菩提永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实际控制人付钢持股 90%,王国强持股 10%的企业 15 港丰国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付钢持股 70%的企业 16 青岛港丰泰置业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付钢持股 90%的企业 实际控制人付钢持股 100%的企业,付钢曾担任董事并于 2022 年 17 香港海纳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10 月卸任 4-1-79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8 天津晖桐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员工持股平台;实际控制人付钢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19 天津晖众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员工持股平台;实际控制人付钢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20 天津皓晖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员工持股平台;实际控制人付钢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21 天津慧桐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员工持股平台;实际控制人付钢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4-1-80 附表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持股 20%以上或间接持股超过 20%且与公司存在业务往来) 序号 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发行人持股 4.74%,发行人间接控股子公司百洋集团有限(HK)持股 24.38%; 1 安士制药(中山)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付钢、发行人董事朱晓卫担任董事的企业 中山安士持股 100%;实际控制人付钢担任董事;且报告期内与发行人发生交 2 安士生物科技(中山)有限公司 易的企业 3 北京华科先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北京百洋国胜持股 35%,付钢、李丽华担任董事的企业 4 北京菩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百洋诚创持股 20%的企业 5 青岛宜从容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百洋诚创持股 30%;付钢、王国强担任董事的企业 6 上海典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百洋诚创持股 30%的企业 7 中山安士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百洋诚创持股 25.56%;付钢、朱晓卫担任董事的企业 8 上海熠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百洋集团直接持股 27.25%的企业 9 崂山矿泉水(北京)有限公司 上海典众间接持股 50.96%;且报告期内与发行人发生交易的的企业 10 北京汐牛养老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鹏翼时代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持股 40%的企业 11 青岛中方圆形象管理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的配偶持股 97.65%并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12 香港思享广告控股有限公司(BVI) 百洋新媒体投资有限公司(BVI)持股 45%;付钢担任董事的企业 13 上海中医大源创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现代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32%的企业 14 青岛唯雅特商贸有限公司 上海典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持股 100% 15 青岛百桥科技有限公司 百洋智能持股 30%的企业 16 青岛智驼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百洋智能持股 30.01%的企业 17 青岛麦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百洋智能持股 30%的企业 4-1-81 附表四:其他关联方 序号 公司名称/名称 关联关系 苏州同心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 1 实际控制人付钢担任董事的企业 苏州同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 心侣医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苏州同心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3 同歆医疗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苏州同心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4 百洋志新控股有限公司(BVI) 董事陈海深持股 100%的企业 5 百洋志扬控股有限公司(BVI) 董事朱晓卫持股 100%的企业 6 香港慧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朱晓卫持股 50%并任董事,董事陈海深持股 50%并担任董事的企业 董事朱晓卫担任董事,青岛百洋医药大健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10.87% 7 中山莱博瑞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的企业 8 成都力诺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朱晓卫的兄弟持股 35%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9 绵阳力森新材料有限公司 董事朱晓卫的兄弟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10 绵阳力行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朱晓卫的兄弟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11 成都金沙塬新材料有限公司 董事朱晓卫的兄弟持股 38%的企业 12 成都金沙塬建材有限公司 董事朱晓卫的兄弟担任经理的企业 成都金沙塬新材料有限公司建筑材料分公 13 董事朱晓卫的兄弟担任负责人的企业 司 14 上海至锲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董事朱晓卫的女儿持股 33.96%的企业 15 珠海菩慧城矿业有限公司 董事王国强持股 60%的企业 16 天津清正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董事王国强持股 13.33%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17 日美健药品(中国)有限公司 董事王国强担任董事,发行人持股 10%的企业 18 百洋志荣控股有限公司(BVI) 董事宋青持股 100%的企业 19 北京博彧维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宋青担任董事,百洋集团持股 18.63%的企业 4-1-82 序号 公司名称/名称 关联关系 青岛百洋聚仁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 20 董事宋青持股 67.93%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伙) 青岛百洋辰鑫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 21 董事宋青持股 10%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伙) 22 青岛百澳信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合伙) 董事宋青持股 26.36%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23 大理市佳翔副食店 副总经理李丽华的兄弟的个体工商户 24 大理市焱森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 副总经理李丽华的兄弟持股 20%的企业 25 大理市佳强日用百货经营部 副总经理李丽华的兄弟的个体工商户 26 大理创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李丽华的兄弟持股 10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的企业 大理环宇白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开发区分 27 副总经理李丽华的兄弟担任负责人的企业 公司 28 北京育学园健康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为发行人监事的赵刚曾任董事;且报告期内与发行人发生交易的企业 报告期内为发行人董事的辛冬生曾持股 24.68%且任董事;且报告期内与发行人发 29 北京群英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生交易的企业 百洋园区股份持股 100%,且报告期内与发行人发生交易的企业;2020 年 9 月已 30 西安菩提客栈文化有限公司 注销 31 北京红杉铭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曾持股发行人 5%的企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股权比例稀释至 4.50% 32 承德柏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曾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2021 年 8 月 3 日起不再持股 曾用名为北京万维医药有限公司,曾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2022 年 8 月起不再持 33 重药万维(北京)医药有限公司 股 34 青岛普太科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百洋集团持股 30%的企业,2021 年 3 月已注销 实际控制人付钢、董事宋青、王国强担任董事的企业,已于 2021 年 9 月予以解 35 香港鼻咽癌救助基金会有限公司 散 36 浙江遇健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菩提医疗管理曾持股 100%的企业,2021 年 10 月 25 日不再持股 37 杭州杏和家养老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遇健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00%的企业 4-1-83 序号 公司名称/名称 关联关系 38 温州杏和医疗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遇健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00%的企业 39 杭州杏和诊所有限公司 浙江遇健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00%的企业,2021 年 11 月已注销 40 杭州杏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遇健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曾持股 100%的企业,2021 年 10 月 20 日不再持股 41 杭州云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菩提医疗管理持股 51%的企业,2021 年 12 月已注销 42 青岛顺新园置业有限公司 青岛精合诚远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曾持股 98.59%的企业,2022 年 1 月起不再持股 青岛鹏远鸿信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 43 董事宋青曾持股 33.33%的企业,自 2022 年 1 月起不再持股 伙) 44 易复诊云诊所(天津)有限公司 易复诊持股 100%的企业,2022 年 1 月已注销 45 上海医师在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百洋诚创持股 100%的企业,2022 年 2 月已注销 46 广西科能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朱晓卫的兄弟持股 51%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2022 年 2 月已注销 47 香港同昕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宋青担任董事的企业,2022 年 1 月已注销 48 湖南易复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易复诊曾持股 51%的企业,2022 年 6 月起不再持股 49 湖南源泓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 湖南易复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30%的企业 50 山东易复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易复诊曾持股 51%的企业,2022 年 6 月起不再持股 51 山西易复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易复诊曾持股 60%的企业,2022 年 6 月起不再持股 52 内蒙古易复诊医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易复诊曾持股 60%的企业,2022 年 6 月起持股 10%。 53 西安易复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易复诊持股 55%的企业,已于 2022 年 12 月被注销 曾用名为青岛慧生母婴护理有限公司,青岛慧生赫乐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曾持股 54 青岛慧生智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00%的企业,2022 年 6 月起不再持股 青岛精合诚远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持股 100%的企业,已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被注 55 青岛百洋绿洲健康产业园有限公司 销 56 贵州百洋益佰肿瘤易复诊大数据有限公司 百洋智能持股 60%的企业,已于 2022 年 6 月 7 日被注销 57 北京百汇康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百洋智能持股 64%的企业,已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被注销 58 青岛精合诚远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百洋园区股份曾持股 100%的企业,2022 年 8 月起不再持股 4-1-84 序号 公司名称/名称 关联关系 59 青岛清馨绿洲健康产业园有限公司 青岛精合诚远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持股 100%的企业 60 现代中医药(金平)有限公司 上海现代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的企业,已于 2022 年 11 月被注销 61 青岛百洋美华置业有限公司 百洋园区股份持股 50%的企业,已于 2022 年 10 月被注销 黄志勇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该 62 等自然人可以施加重大影响、担任董事或 过去 12 个月内黄志勇曾任公司监事 高管的企业 戚飞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该等 63 自然人可以施加重大影响、担任董事或高 过去 12 个月内戚飞曾任公司监事 管的企业 肖立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该等 64 自然人可以施加重大影响、担任董事或高 过去 12 个月内肖立曾任公司监事 管的企业 陆潇波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该 65 等自然人可以施加重大影响、担任董事或 过去 12 个月内陆潇波曾任公司董事 高管的企业 王旸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该等 66 自然人可以施加重大影响、担任董事或高 过去 12 个月内王旸曾任公司董事 管的企业 注:不包括截至《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前12个月外已吊销或已注销、且报告期内未发生交易的企业。 4-1-85 附表五:主要经营性房屋租赁情况统计表 序 建筑面积 承租方 出租方 座落 租赁期限 用途 产权证明 是否备案 号 (㎡) 鲁 (2018)青岛市黄 城发投资集团 青岛市黄岛区团结路 2018.03.01-2 1. 发行人 45,370.97 办公、仓储 岛区不动产权第 是 有限公司 3717 号 038.02.28 0092039 号 青岛市胶南人民路师 2021.08.18-2 健康药房(胶 房权证私字第 2. 健康药房 杨颖慧 60.78 是 范综合楼 1 幢 104 号 023.08.30 南药房)经营 010248 号 青岛市胶南人民路师 2021.09.01-2 健康药房(胶 房权证私字第 3. 健康药房 殷相义 37.29 是 范综合楼 1 幢 105 号 023.08.30 南药房)经营 010249 号 青岛君晟物业 青岛市即墨区墨河 健康药房(健 2022.9.5-202 4. 健康药房 管理有限责任 维里中心项目健民街 218.19 民街药房)经 无 否 4.9.4 公司 16 号商铺 营 青岛安大置业 青岛市市北区胶州路 2018.10.16-2 健康药房(市 青房地权市字第 5. 健康药房 144.88 否 有限公司 18 号 023.10.15 立西院)经营 201125579 号 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 鲁(2019)青岛市崂 青岛天宝科技 2021.04.15-2 健康药房(第 6. 健康药房 61 号天宝国际网点 300 山区不动产权第 否 集团有限公司 026.05.31 二药店)经营 东8户 0008772 号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 健康药房(第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 2020.12.01-2 7. 健康药房 孙守娟 凤台街道办事处经四 251.66 十一智慧)经 收备案表(平建竣备 否 023.11.30 路 199 号 36、37 号 营 字第 2020-71 号) 青岛宏业集团 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 2022.01.10-2 健康药房(六 青房地权市字第 8. 健康药房 140.69 否 公司 171 号丙 025.01.09 医药房)经营 2014140008 号 青岛福兴祥商 青岛市李沧区广水路 2022.4.6-202 百洋网联药 青房地权市字第 9. 健康药房 品配送有限公 610 号福兴大厦一楼 72 否 4.4.5 房经营 2014107983 号 司 部分区域 4-1-86 序 建筑面积 承租方 出租方 座落 租赁期限 用途 产权证明 是否备案 号 (㎡) 青岛正合汇商业街项 进场日 鲁(2016)青岛市黄 青岛正大贝利 健康药房(第 10. 健康药房 目的五台山路 1258 395.44 (2021.03.23 岛区不动产权第 否 物业有限公司 一药店)经营 号商铺 前)起 5 年 0044970 号 青岛市市北区开平路 2021.02.23-2 健康药房(第 鲁(2018)青岛市不 11. 健康药房 张媛 181 是 22 号-1 号 024.02.22 三智慧)经营 动产权第 0004563 号 青岛嘉辰电子 青岛市崂山区山东头 2018.09.01-2 健康药房(青 青房地权市字第 12. 健康药房 智能化工程有 110.62 否 路 58 号-1 号网点房 023.08.31 医东院)经营 201097290 号 限公司 青岛市市南区观海一 2022.11.22-2 健康药房(第 鲁(2015)青岛市不 13. 健康药房 常树友 77.74 否 路 1 号 1 单元 104 户 027.11.23 九智慧)经营 动产权第 0002790 号 青岛市市南区珠海路 2021.02.15-2 健康药房(便 商品房购销合同 14. 健康药房 李宪军 8 号 A 幢中单元西侧 70 否 023.02.28 民药房)经营 (编号:GF-95-0171) 网点 北京市东城区东单北 北京圣道元和 2017.04.15-2 X 京房产权东国字第 15. 北京汇康 大街 1 号 1 号楼 2-1、 800 药店 否 投资有限公司 026.03.31 004936 号 2-2 底商 科研成果转 北京石龙经济 化及技术研 北京市门头沟区平安 2022.04.01-2 京(2022)门不动产 16. 百洋智合 开发区投资开 13,472.38 发中心(办 否 路 20 号院 5 号楼 032.11.30 权第 0002129 号 发有限公司 公、研发、设 备用房)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 济南市历城区荷花路 山东佳怡物流 2020.07.14-2 实合格证(核字第 17. 山东百洋 办事处裕华路 1366 3,740 办公、仓储 否 有限公司 025.07.13 370112201900025 号佳怡物流园 号) 4-1-87 序 建筑面积 承租方 出租方 座落 租赁期限 用途 产权证明 是否备案 号 (㎡) 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 青光村北腾达道西头 天津市谊耀药 2023.01.01-2 北辰房第字苏 18. 天津百洋 天津市谊耀药业有限 2,000 仓储 否 业有限公司 025.12.31 200280-1 号 公司(青光院内)8 号仓库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 深圳市科中建 深圳市南山区南山智 2022.7.22-202 格证(深规划资源建 19. 深圳百洋智心 设开发有限公 谷产业园大厦(工业 197.66 研发办公 否 5.7.21 验字 NG2021-0005 司 区)F 栋 15 层 08 号 号) 青岛恒健医疗 青岛市胶州区小西庄 2021.10.20- 20. 青岛百年康健 780 仓储 无 否 科技有限公司 村北 204 国道南 30 米 2024.10.19 北京天保宏远 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综 2022.06.06-20 京(2022)顺不动产 21. 北京百洋诚达 物流发展有限 11,254.92 仓库、办公等 否 合保区内 A 栋 2 层 32.06.05 权第 0006991 号 公司 山东魯鼎投资 济南市槐荫区日照路 2022.07.28-20 22. 柏元医学 咨询服务有限 齐鲁之门项目 B2-B 座 145 办公、仓储 无 否 25.07.27 公司 5 层 507-2 4-1-88 附表六:金额前五大的融资合同统计表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正在履行的金额前五大的融资类合同如下: 综合 借款金 融资 借款合同名称及 序号 额度 借款方 贷款方 额(万 借款期限 贷款利率 备注 类型 编号 合同 元) 《最高额抵押合同》(兴银青承高抵字 2016-290-1 号)《最高额抵押合同补充协议》(兴银青承高 如承兑申请人在 抵字 2016-290-1 号补 2),抵押物:市北区开封路 汇票到期日不能 88 号 1 号楼全幢; 足额交付票款时, 《最高额抵押合同》(兴银青借高抵字 2018-179 《商业汇票银行 承兑人对承兑申 号),抵押物:市南区闽江路 2 号楼 2 单元 承兑合同》 2021/10/ 2022/10/ 银承 3,500.00 请人尚未交付的 2501.2502.2503 户; (MJZH20211009 9 9 票款自到期日起 《最高额保证合同》(兴银青承高保字 2021-283 001841) 兴业银 至清偿日止有权 号),健康药房提供保证担保; 行股份 按日万分之伍的 《最高额保证合同》(兴银青承个高保字 2021-283 1 —— 发行人 有限公 利率计收利息 号),付钢提供保证担保; 司青岛 《保证金协议》(MJDB20211009001841 ),发 分行 行人质押担保 如承兑申请人在 《最高额抵押合同》(兴银青承高抵字 2016-290-1 汇票到期日不能 号)《最高额抵押合同补充协议》(兴银青承高 《商业汇票银行 足额交付票款时, 抵字 2016-290-1 号补 2),抵押物:市北区开封路 承兑合同》 2022/1/1 2023/1/1 承兑人对承兑申 88 号 1 号楼全幢; 银承 3,000.00 (MJZH20220113 3 3 请人尚未交付的 《最高额抵押合同》(兴银青借高抵字 2018-179 000290) 票款自到期日起 号),抵押物:市南区闽江路 2 号楼 2 单元 至清偿日止有权 2501.2502.2503 户; 按日万分之伍的 《最高额保证合同》(兴银青承高保字 2021-283 4-1-89 综合 借款金 融资 借款合同名称及 序号 额度 借款方 贷款方 额(万 借款期限 贷款利率 备注 类型 编号 合同 元) 利率计收利息 号),健康药房提供保证担保; 《最高额保证合同》(兴银青承个高保字 2021-283 号),付钢提供保证担保; 《保证金协议》(MJDB20220113000290 ) ,发 行人质押担保 如承兑申请人在 《最高额抵押合同》(兴银青借高抵字 2018-179 汇票到期日不能 号),抵押物:市南区闽江路 2 号楼 2 单元 足额交付票款时, 2501.2502.2503 户; 《商业汇票银行 承兑人对承兑申 《 最高额保证合同》(兴银青承高保字 2022-356 承兑合同》 2022/6/1 2022/9/1 银承 717.15 请人尚未交付的 号),健康药房提供保证担保; (MJZH20220614 4 2 票款自到期日起 《 最高额保证合同》(兴银青承个高保字 000683) 至清偿日止有权 2022-356 号),付钢保证担保; 按日万分之伍的 《保证金协议(MJDB20220614000683),发行人 利率计收利息 质押担保; 《 最高额抵押合同》(兴银青借高抵字 2018-179 如承兑申请人在 号),抵押物:市南区闽江路 2 号楼 2 单元 汇票到期日不能 2501.2502.2503 户; 足额交付票款时, 《 最高额保证合同》(兴银青承高保字 2022-356 《商业汇票银行 承兑人对承兑申 号),健康药房提供保证担保; 承兑合同》 2022/6/3 2023/6/3 银承 2,000.00 请人尚未交付的 《 最高额保证合同》(兴银青承个高保字 (MJZH20220630 0 0 票款自到期日起 2022-356 号),付钢保证担保; 000746) 至清偿日止有权 《 定期存单质押合同》(兴银青承质字 2022-458 按日万分之伍的 号),发行人质押担保; 利率计收利息 《 保证金协议》(兴银青承金字 2022-458 号), 发行人质押担保; 4-1-90 综合 借款金 融资 借款合同名称及 序号 额度 借款方 贷款方 额(万 借款期限 贷款利率 备注 类型 编号 合同 元) 《最高额抵押合同》(兴银青借高抵字 2018-179 如承兑申请人在 号),抵押物:市南区闽江路 2 号楼 2 单元 汇票到期日不能 2501.2502.2503 户; 足额交付票款时, 《最高额保证合同》(兴银青承高保字 2022-356 《商业汇票银行 承兑人对承兑申 号),健康药房提供保证担保; 承兑合同》 2022/8/1 2022/11/ 银承 请人尚未交付的 《最高额保证合同》(兴银青承个高保字 2022-356 (MJZH20220811 1503.01 1 9 票款自到期日起 号),付钢保证担保; 002735) 至清偿日止有权 《定期存单质押合同》(兴银青承质字 2022-563 按日万分之 伍的 号),发行人质押担保; 利率计收利息 《保证金协议》(兴银青承金字 2022-563 号), 发行人质押担保; 《最高额抵押合同》(兴银青借高抵字 2018-179 号),抵押物:市南区闽江路 2 号楼 2 单元 如承兑申请人在 2501.2502.2503 户; 汇票到期日不能 《最高额抵押合同》兴银青承高抵字 2016-0290-1 足额交付票款时, 号),抵押物:市北区开封路 88 号房产 《商业汇票银行 承兑人对承兑申 《最高额保证合同》(兴银青承高保字 2022-356 承兑合同》 2022/9/1 2022/12/ 银承 1,420.14 请人尚未交付的 号),健康药房提供保证担保; (MJZH20220914 4 13 票款自到期日起 《最高额保证合同》(兴银青承个高保字 2022-356 001733) 至清偿日止有权 号),付钢保证担保; 按日万分之 伍 《定期存单质押合同》(兴银青承质字 2022-625 的利率计收利息 号),发行人质押担保; 《保证金协议》(兴银青承金字 2022-625 号), 发行人质押担保; 4-1-91 综合 借款金 融资 借款合同名称及 序号 额度 借款方 贷款方 额(万 借款期限 贷款利率 备注 类型 编号 合同 元) 《最高额抵押合同》(兴银青借高抵字 2018-179 号),抵押物:市南区闽江路 2 号楼 2 单元 如承兑申请人在 2501.2502.2503 户; 汇票到期日不能 《最高额抵押合同》兴银青承高抵字 2016-0290-1 足额交付票款时, 号),抵押物:市北区开封路 88 号房产 《商业汇票银行 承兑人对承兑申 《最高额保证合同》(兴银青承高保字 2022-356 承兑合同》 2022/9/2 2022/12/ 银承 2,070.99 请人尚未交付的 号),健康药房提供保证担保; (MJZH20220923 3 22 票款自到期日起 《最高额保证合同》(兴银青承个高保字 2022-356 001598) 至清偿日止有权 号),付钢保证担保; 按日万分之 伍 《定期存单质押合同》(兴银青承质字 2022-639 的利率计收利息 号),发行人质押担保; 《保证金协议》(兴银青承金字 2022-639 号), 发行人质押担保; 《 最高额抵押合同》(兴银青借高抵字 2018-179 号),抵押物:市南区闽江路 2 号楼 2 单元 2501.2502.2503 户; 《流动资金借款 2022/8/1 2023/8/1 《 最高额保证合同》(兴银青承高保字 2022-356 借款 合同》(兴银青借 5,100.00 1 年期 LPR 7 7 号),健康药房提供保证担保; 字 2022-1123 号) 《 最高额保证合同》(兴银青承个高保字 2022-356 号),付钢保证担保; 《 最高额抵押合同》(兴银青借高抵字 2018-179 《流动资金借款 2022/8/1 2023/8/1 号),抵押物:市南区闽江路 2 号楼 2 单元 借款 合同》(兴银青借 950.00 1 年期 LPR 8 8 2501.2502.2503 户; 字 2022-1111 号) 《 最高额保证合同》(兴银青承高保字 2022-356 4-1-92 综合 借款金 融资 借款合同名称及 序号 额度 借款方 贷款方 额(万 借款期限 贷款利率 备注 类型 编号 合同 元) 号),健康药房提供保证担保; 《 最高额保证合同》(兴银青承个高保字 2022-356 号),付钢保证担保; 《 最高额抵押合同》(兴银青借高抵字 2018-179 号),抵押物:市南区闽江路 2 号楼 2 单元 2501.2502.2503 户; 《流动资金借款 2022/8/2 2023/8/2 《 最高额保证合同》(兴银青承高保字 2022-356 借款 合同》(兴银青借 3,800.00 1 年期 LPR+0.05% 3 3 号),健康药房提供保证担保; 字 2022-1219 号) 《 最高额保证合同》(兴银青承个高保字 2022-356 号),付钢保证担保; 中信银 《人民币流动资 行股份 贷款实际提款日 短期 金贷款合同》 20,000.0 2022/6/2 2023/6/2 《最高额保证合同》(2022 信青北银最保字第 2 —— 发行人 有限公 定价基础利率+30 借款 (2022 信青北银 0 8 7 220042 号),付钢提供保证担保 司青岛 基点 贷字第 220042 号) 分行 中国建 设银行 《人民币流动资 股份有 《本金最高额担保合同》(建五四(2022)最高 短期 金贷款合同》(建 12,000.0 2022/7/2 固定利率:LPR 利 3 —— 发行人 限公司 额自保 001 号),付钢提供保证担保; 借款 五四(2022)商流 0 7 率减 70 基点 青岛五 005 号) 四广场 支行 4 —— 短期 《流动资金借款 发行人 中国农 3,613.35 2022/5/2 2023/5/2 固定利率:按照单 无 4-1-93 综合 借款金 融资 借款合同名称及 序号 额度 借款方 贷款方 额(万 借款期限 贷款利率 备注 类型 编号 合同 元) 借款 合同》 业银行 5 3 笔借款提款日前 (8401012022000 股份有 一日的一年期基 4236) 限公司 准利率(LPR)加 《流动资金借款 青岛李 10 个基点确定(一 短期 合同》 沧支行 2022/5/2 2023/5/2 个基点=0.01%) 6,386.65 借款 (8401012022000 5 3 4255) 《开立银行承兑 《最高额保证合同》(ZB6901202100000017), 银行 汇票业务确认书》 2022/4/1 2023/4/1 1,995.00 —— 百洋集团提供保证担保;《保证金质押合同》 承兑 (CD6901202280 3 2 浦发银 (YZ6901202280038401),发行人提供质押担保。 03843) 5 —— 发行人 行青岛 《应收账款池融 应收 分行 《最高额保证合同》(ZB6901202100000017), 资协议》 2022/7/2 2023/7/2 账款 8,000.00 3.45% 百洋集团提供保证担保; (6901201828045 8 8 融资 发行人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920220728) 4-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