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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泰科:海泰科: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1-07-19  

                        证券代码:301022            证券简称:海泰科            公告编号:2021-005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宁波方正”)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
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 年 5 月 31 日下发的《关于青岛海泰科模塑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2 号)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00 股。根据中兴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出具的中兴华验[2021]第 030017
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4,800 万元变更为 6,400 万元,公
司股份由 4,800 万股变更为 6,400 万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
限公司(上市)”。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拟在原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范围,经
营范围变更为:研发、设计、制造、加工、销售:模具、塑料机械及配件、自动
化装备、橡塑原料、橡塑制品、检具;批发、零售: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
危险品);模具维修,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模具技术专业培训、自有资金对外
投资;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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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完成
后,拟将《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公
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办理后续工
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三条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 第三条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经中国证券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   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
币普通股【】股,并于【】年【】月【】日 股 1,600 万股,并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在深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上市
上市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400 万元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研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研
发、设计、制造、销售:模具、塑料机械及 发、设计、制造、加工、销售:模具、塑料
配件、自动化装备、橡塑原料、橡塑制品、 机械及配件、自动化装备、橡塑原料、橡塑
检具;批发、零售: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 制品、检具;批发、零售:五金交电、化工
含危险品);模具维修,技术服务,自有资   产品(不含危险品);模具维修,技术服务、
金对外投资;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 技术咨询、模具技术专业培训、自有资金对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外投资;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
开展经营活动)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均为人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6,400 万股,均为
民币普通股                               人民币普通股
第一百九十八条本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     第一百九十八条本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且自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公司公开发行 过之日起生效。
股票并在交易所上市之日生效。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部办理后续工商变更
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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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本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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