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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超越科技: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木利民)2022-03-22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木利民)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要求,在

2021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

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

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另一方面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

为公司的审计及高管提名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就本人2021年

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历次会议和公

司股东大会,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等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1年度本人未对

公司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
        2021年度公司召开了7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

下: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
 姓名     应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未出席

木利民        7             7            0              0           否

     2021年度公司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

况如下: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
 姓名     应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未出席

木利民        3             3            0              0           否

     本人对本年度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详细的

审议,并且认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1年度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的所有议案,全部投了赞成票,没有反

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

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序         发表独立                                                  意见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号         意见时间                                                  类型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公司<内部控
 1       2021年3月26日    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公司 2020
 2     2021年4月16日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聘用 2021 年年   同意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     2021年9月15日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 同意
                       金金额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报废车辆回
                       收拆解及综合利用项目的议案》、《关于投资
                       建设废旧锂电池及极片废料资源循环利用项
                       目的议案》

     在2021年度任期内,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发挥了独立董事专业优势。本人认为公司2021年审议的重大事项

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

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在2021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进行现场考察,

详实地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概况和财务状况,

通过电话、面谈、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保持密切联系,共同

分析公司所面临的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信息,时刻关注外部行

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及运行

状态,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全面了解,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

权。
    四、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主持召开两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充分了解被提名人学历、工作等背景情况,对公司董事长人选任职资

格进行详尽审查,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积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参与制定及审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考核方案,监督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切实履行

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

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二)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

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

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

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

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

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

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

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

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

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

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

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2022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

认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己的专

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

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本人也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

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谢谢!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__________

                                    木利民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