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科技: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木利民)2022-03-22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木利民)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要求,在
2021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
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
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另一方面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
为公司的审计及高管提名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就本人2021年
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历次会议和公
司股东大会,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等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1年度本人未对
公司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
2021年度公司召开了7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
下: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
姓名 应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未出席
木利民 7 7 0 0 否
2021年度公司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
况如下: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
姓名 应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未出席
木利民 3 3 0 0 否
本人对本年度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详细的
审议,并且认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1年度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的所有议案,全部投了赞成票,没有反
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
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序 发表独立 意见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号 意见时间 类型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公司<内部控
1 2021年3月26日 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公司 2020
2 2021年4月16日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聘用 2021 年年 同意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 2021年9月15日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 同意
金金额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报废车辆回
收拆解及综合利用项目的议案》、《关于投资
建设废旧锂电池及极片废料资源循环利用项
目的议案》
在2021年度任期内,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发挥了独立董事专业优势。本人认为公司2021年审议的重大事项
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
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在2021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进行现场考察,
详实地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概况和财务状况,
通过电话、面谈、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保持密切联系,共同
分析公司所面临的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信息,时刻关注外部行
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及运行
状态,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全面了解,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
权。
四、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主持召开两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充分了解被提名人学历、工作等背景情况,对公司董事长人选任职资
格进行详尽审查,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积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参与制定及审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考核方案,监督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切实履行
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
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二)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
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
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
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
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
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
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
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
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
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
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
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2022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
认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己的专
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
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本人也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
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谢谢!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__________
木利民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