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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君亭酒店: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6  

                                     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我
们作为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并结合企业自

身的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公司现阶段

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合理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主要

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五个因素开展内

部控制建设,各项制度和业务流程能够在各个业务环节中得到有效执行,在完整

性、合理性及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运行

和经营风险控制。公司一直致力于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同时积极关注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内部控制的最新要求,及时修订相关制度,并

在公司各营运环节中落实有效执行。

    二、《关于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

漏。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相关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总体

运营情况、所处发展阶段、报告期内重大资金支出情况、未来经营计划以及中长

期发展战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制定的。本次利润分配方

案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

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

意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续聘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中审众环会计

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

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不

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

相关职责,提交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准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财

务状况。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一

致同意公司 2022 年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 2022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经核查,公司制定的 2022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
度规定,系在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的基础上,根据考核指标、地区收入水平等因素
综合衡量确定。该项议案有利于调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符合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
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朱晓东女士的提名程
序合法有效,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等综合情
况的基础上进行的提名,并已经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同时,朱晓东女士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及相关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
止任职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补选公
司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谢建民                  张红英                  俞婷婷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