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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华新材: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4-14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星华新材
  保荐代表人姓名:朱翔坚                        联系电话:0755-22627723
  保荐代表人姓名:汪颖                          联系电话:0755-2262772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是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次,每月查询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9次




                                            1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0次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3年1月16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规则要求,
                                              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管
                                              理、上市公司股票质押等等进行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
                                                              无           不适用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
                                                              无           不适用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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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措施
  1、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股份回购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 IPO 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6、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
                                             是                    不适用
  诺
  7、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是                    不适用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方面的承诺
  9、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及承
                                             是                    不适用
  诺
  10、发行人股东专项承诺函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2022 年6月28日,保荐机构原委派的
                                                  保荐代表人赵一明、赵亚南先生因
                                                  工作变动原因,不再负责星华反光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了保证后
                                                  续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保荐机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构决定指派汪颖女士、朱翔坚先生
                                                  接替赵一明、赵亚南先生继续担任
                                                  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
                                                  继续履行相关持续督导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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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6月23日,因平安证券在保荐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执业过程中,尽职调查未勤
                                                勉尽责内控机制执行不到位,出具
                                                的发行保荐书中发行人财务数据与
                                                实际情况不符,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   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下发“行政监管
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措施决定书(2022)97号”《深圳
                                                证监局关于对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采取暂停保荐机构资格监管措施
                                                的决定》,采取暂停平安证券保荐
                                                机构资格3个月的监管措施,暂停期
                                                间自2022年6月23日至9月22日。保
                                                荐人已经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整
                                                改。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4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朱翔坚                   汪颖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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