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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益医疗:天益医疗: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27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经讨论后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开展美元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远
期结售汇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开展美元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了可行性分
析,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是日常经营所需;同时公司
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具有相匹配的银行
授信额度,有助于规避和防范商品、外汇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
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事项。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独立意见

    经过认真审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与公开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
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以及
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蔡珊明                 李琳                奚盈盈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27 日